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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裡的集體經濟是什麼作用

發布時間:2024-11-16 07:54:54

㈠ 村集體經濟是怎麼回事

農村集體經濟亦稱"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我國憲法第八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村中的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對土地擁有所有權的經濟組織,產生於上世紀五十年代初的農業合作化運動。它是為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改造,在自然鄉村范圍內,由農民自願聯合,將其各自所有的生產資料(土地、較大型農具、耕畜)投入集體所有,由集體組織農業生產經營,農民進行集體勞動,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農業社會主義經濟組織

十九大報告指出:「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保障農民財產權益,壯大集體經濟。」創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運行機制,是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保障農民財產權益、壯大集體經濟的基礎與保障。改革開放30多年來,農村生產力的發展和城鎮化水平的提高,使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具備了現實可能性。

確保村民代表大會按時召開,落實村民在選舉、表決、議事、監督等方面的權利,充分發揮村民代表大會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層的監督作用;另一方面,通過民主程序選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董事、監事,監督董事會對經理人員的選聘,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吸引更多優秀經營管理人才加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確實關繫到農民的切身利益,關繫到農村改革和發展的大局,而且關繫到中國廣大農民堅持走社會主義道路這一根本問題。是農民致富的重要途徑。

所以,目前舉國之力鼓勵發展農村集體經濟,也是為了切實提高人們的福利和生活水平,提早步入小康社會。

㈡ 集體經濟組織是什麼

問題一:什麼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對土地擁有所有權的經濟組織,產生於上世紀五十年代初的農業合作化運動。它是為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改造,在自然鄉村范圍內,由農民自願聯合,扮者將其各自所有的生產資料(土地、較大型農具、耕畜)投入集體所有,由集體組織農業生產經營,農民進行集體勞動,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農業社會主義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既不同於企業法人,又不同於社會團體,也不同於行政機關,自有其獨特的政治性質和法律性質。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除國家以外對土地擁有所有權的唯一的一個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人民公社體解後,生產隊一級組織仍按原規模延續下來,但名稱有的已變化,各地訂謂不一;其經營方式,已由原來的集體經營按勞分配變為現在的家庭經營了。
組織類型
1、原人民公社組織演變過來的。鄉鎮(街)集體經濟經營實體(如公司、聯合社等)村經濟合作社、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自然村組經濟實體等。
2、新型聯合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農場(庄)、其它合夥農村企業等。

問題二:村集體經濟組織是什麼組織?性質如何? 是經濟自治組織,依不同情況也可以是法人。

問題三:什麼叫同一集體經濟組織 同一村民小組才算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有的自然村(屯)有二個以上小組,所以同一屯不一定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
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農民自發形成的合作組織,有自己的規章制度,群眾自發選舉產生的,屬群眾性自發組織。目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以村為單位,下設村民組。所以,同一村子的兩個小組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村)。
小組不是法定的組織形式,不能算作經濟組織。

問題四: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具體是指什麼?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對土地擁有所有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具有憲法地位。其前身是農村人民公社體制下的公社、大隊、生產隊。人民公社體解後,公社一級的經濟組織基本上體解了,大隊一級和生產隊一級的經濟組織仍按原規模延續下來。但其名稱有的已變化;其經營方式,原來的集體經營按勞分配已變為現在的家庭承包經營了。

問題五:鄉鎮集體經濟組織指的是什麼機構? 現在一般是鄉鎮人民 *** 代行鄉鎮集體經濟組織職能,有的地方鄉鎮有經濟聯合社、農工商總公司等,作為鄉鎮集體經濟組織。

問題六: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工作人員具體指哪些? 1、集體經濟組織,即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的經濟組織,是指在 *** 主管部門管理之下,按照一定的組織章程建立起來的,財產所有權屬於全體組織成員,公共積累為集體公有,並以按勞分配為主要分配形式的經濟組織。
集體經濟組織工作人員是指在集體經濟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個人投資、家庭投物缺逗資、合夥人投資的私人經營的工商戶不屬於集體經濟組織,其人員不能成為貪污罪主體。經濟組織的所有制性質不明確或者上述私人經營的工商戶持有集體營業執照的,應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重新核定。
2、「其他經手、管理公共財物的人員」包括: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條中規定的「受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從事公務的人員」;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中經手、管理公共財物的人員;全民所有制企罩賣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的承包經營者;以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企業為基礎的股份制企業中經手、管理財物的人員;中方是全民所有制或集體所有制企業性質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中經手、管理財物的人員。

問題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以什麼為單位的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農業合作化運動,是以生產隊為單位的集體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人民公社體解後,生產隊一級組織仍按原規模延續下來,但名稱有的已變化,已由原來的集體經營按勞分配變為現在的家庭經營為單位。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對土地擁有所有權的經濟組織,產生於上世紀五十年代初的農業合作化運動。它是為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改造,在自然鄉村范圍內,由農民自願聯合,將其各自所有的生產資料(土地、較大型農具、耕畜)投入集體所有,由集體組織農業生產經營,農民進行集體勞動,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農業社會主義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既不同於企業法人,又不同於社會團體,也不同於行政機關,自有其獨特的政治性質和法律性質。

問題八: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是指那些人? 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確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下簡稱《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簡稱《農村土地承包法》兩部法律多處使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這一概念。近年來隨著這兩部法律的深入貫徹,特別是法律賦予農民長期而穩定的土地承包關系。承包經營權已上升為物權之後,廣大農民依法保護土地權益的意識不斷增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這一概念的實踐意義愈來愈凸現出來。比如;在農用地被轉為建設用地時,哪些人享有土地安置補助費,哪些人不應當享有土地安置補助費?在重新分配家庭上地承包經營權時,哪些人應當被列入承包對象,哪些人不應當列入承包對象?諸如此類涉及到農民土地權益的問題如果處理不當,必然引發一些不必要的糾紛,埋下不穩定的因素,妨礙和諧杜會的建設。哪些人應當享有土地安置補助費和家庭土地承包經營權?《上地管理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作出了明確規定:即凡屬於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均應享有土地安置補助費和家庭土地承包經營權。這就提出了一個法律問題:哪些人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哪些人不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總結經驗教訓,凡是對土地權益處理不當的地方根源就在於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這一重要的法律概念不夠重視,或者在理解上出現偏差所致。為此,要依法調處農村土地權益糾紛,除了認真學習好《土地管理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這兩部法律之外,最緊要的是正確把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這一法律概念,它是依法調處農村土地權益糾紛的一把鑰匙。
首先,要正確把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為的概念,必須澄清認識上的兩個誤區」。第一個誤區是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概念同「村民」的概念混為一談。村民「是(村委會組綳去)使用的概念,它的內涵是民主自治管理」。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內涵則是與財產相聯系的經濟權益。是村民,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未必有分享集體財產權益的權利;是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必然是村民,但是,是村民未必是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第6條第(五)款規定:只有承擔相應義務、交納公共積累,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大會同意,才能被接納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由此可見,村民要取得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其間還有一道門檻,把村民等同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顯然是一個認識上的誤區。第二個誤區是將戶籍在與不在本集體經濟組織作為界定成員資格的唯一標准:只要戶口落在本村,就視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戶口不在,就統統取消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這顯然有悖於怯律的規定。戶口落在本村,可以作為村民,但未必取得成員的資格,如空掛戶;戶籍關系不在本村,未必喪失了成員的資格。如做村土地承包法)第26條明確規定,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仍然要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就是說他的成員資格仍然沒有喪失。國家法律之所以作出這樣規定,就是要淡化戶籍的概念,強化保障的概念。在農村,土地既是農民的生產資料,同時也是農民賴以生存的生活保障。所以,在認定是否是本集體組織成員時,戶口當然是一個重要條件,但不能簡單的以戶口在與不在作為界定是否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唯一標准。在廣東省東莞市的―些經濟發達農村,要在那裡落戶並加入當地的集體經濟組織,需要交納10多萬元的公積金方可接納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有權分配或享受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財產權益,否則落戶可以,但取得成員資格不可以。在那裡出現了城轉農的現象,戶口早已不是界定成員資格的標准了。
其次,要正確把握「農材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概念,必須深刻理解其概念的內涵。對......>>

問題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指哪些人 《實施意見》所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是指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所有成員。一般來說就是當地的村民,他們所生子女,自出生後自動取得該集體成員資格,也有通過婚姻、收養關系或者移民遷入本集體依法取得成員資格。通常以在冊戶籍為主要依據。成員資格一律平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民族、種族、性別、年齡、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等理由,剝奪和非法限製成員平等的資格。
關於如何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目前國家尚未作出統一規定,一般以依法取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戶籍為基本原則,同時以是否形成較為固定的生產、生活為條件,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和傳統習慣來確認成員資格。對於因死亡、取得其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取得非農業戶口、取得非設區市城鎮非農業戶口並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以及納入國家公務員管理序列,而被注銷或者遷出本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常住戶口的人,應當認定其喪失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

問題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企業是指哪些企業 中國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的一種組織形式。產生於1957年冬季以興修水利為中心的農田基本建設 *** 及稍後農村興辦集體工業的過程中。1958年8月 *** 中央作出的《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號召將高級農業合作社合並轉為人民公社,實行同鄉基層政權相結合的「政社合一」體制,人民公社同時也是農村社會的基層單位。因此,人民公社既是生產組織,也是基層政權。人民公社是以「政社合一」(本文認為,「政社合一」其實就是「政經合一」)和集體統一經營為特徵,是當時計劃經濟體制下農村政治經濟制度的主要特徵,代表著農村計劃經濟時代。1958底,全國基本上實現了一鄉一社。人民公社初建階段,一般實行全社統一核算、分級管理。下設生產大隊(其范圍相當於高級社),生產大隊基本以地理意義上的自然村落為基礎而設置,生產大隊以下設生產隊。也有以區建社的,則按鄉設管理區,以下建制相同。分配上曾實行口糧供給制。社員的自留地轉歸集體經營。1961年後, *** 中央提出《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供各地試行;同年秋,又決定將基本核算單位基本上下放到生產隊。1962年9月,《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正式頒布,明確規定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單位是生產隊,實行「三級所有,隊為基礎」,即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和生產隊三級所有,而以生產隊所有制為基礎。除公社和生產大隊不同程度地擁有一些大型農業機械和水利設施、舉辦一些集體企業外,土地、耕畜和農具歸生產隊所有。生產隊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直接組織生產和收益的分配。按勞動工分計酬,恢復社員自留地。 由上可知,公社既是基層政權,也是從事集體經濟活動的經濟組織,政經合一。而生產大隊生產隊則均是純粹從事集體經濟活動的經濟組織。在人民公社、生產大隊和生產隊這三種集體從事農業經濟活動的組織中,生產隊是基礎,擁有包括土地、耕畜和農具在內的大部分的而且是主要的生產資料。 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在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逐步建立。隨之,農業經營形式轉為一家一戶模式,集體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基本不復存在。因此,人民公社時代的以集體統一經營為特徵的各級經濟組織名存實亡。換句話講,公社的經濟職能、生產大隊和生產隊從此進入了有名無實狀態。為了適應這一經濟形勢的變化,1982年《憲法》做出了兩項重大規定:一是針對公社一級。規定將人民公社原來政經合一的體制改為政社分設體制,設立鄉人民 *** 和鄉農業合作經濟聯合組織。但是到1984年底我國基本完成由社到鄉轉變時,由於全國絕大部分農村地區已不存在集體生產經營活動,所以鄉農業合作經濟聯合組織一直沒有建立。二是針對生產大隊一級。在生產大隊的地理基礎上,設立自然村,在村設立村民自治組織

㈢ 什麼是村集體經濟收入

村裡的土地除去個人承包和已經開荒的地,以外的土地都是村集體的。這些土地的收益(出租使用權、國家征地補償等)就是集體經濟收入。還有一部分是村辦企業的盈利,不過這部分現在很少了,好的生意都讓個人幹了。村辦企業基本絕跡了。

㈣ 如何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

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的調查與思考 村級集體經濟是保證農村經濟發展的基礎,是強化農業基礎,增強農業發展後勁,促進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經濟保證。隨著農村各項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村集體經濟越發顯現出不可忽視的作用。然而,我市農村集體經濟狀況卻不容樂觀,不良債權過大,債務逐年增加,集體資產已盡枯竭,資源匱乏,造血功能不足,嚴重束縛著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嚴重阻礙了村級組織在新形式下為群眾謀取利益的作用,這不僅是一個經濟問題,更重要的是關繫到黨在農村的執政地位能否得到進一步鞏固的政治問題。 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實力,是加強服務群眾的物質基礎,增強村級組織的服務功能,推動農村先進生產力發展,繁榮農村先進文化,實現農民的根本利益,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的重要保證;是從源頭上減輕農民負擔,解決稅費改革後村級收入減少的客觀需要。因此,我們要因地制宜,實施「富民強村」工程,加快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步伐。 一、我市村級集體經濟基本情況 我市總面積6,674平方公里,有16個鄉鎮,173個行政村,農戶13.8萬戶,農業人口54.7萬人,農村勞動力25.2萬個,耕地面積530萬畝,其中集體耕地面積 萬畝。全市村級債務大於債權,而且有相當一部分為無效債權。全市現有村級債權26,972.9萬元,村均149.8萬元。其中:農戶欠款18,790萬元,有效債權10,830萬元;單位欠款4,937萬元,有效債權1,970萬元;外部個人欠款1,771萬元,有效債權4,937萬元;其它欠款1,462萬元。全市現有村級債務46942.8萬元,村均260.8萬元。其中本金31981.4萬元,村均177.8萬元。按照債務分布可以劃分為五類:一是金融貸款10,190萬元,本金5961萬元;二是抬款13,510萬元,本金9016萬元;三是農戶往來欠款18,900萬元,本金15,403萬元;四是村屯幹部工資1,493萬元,利息31萬元,五是其它欠款2,850萬元。按債務形成的用途主要體現在以下幾種情況:開展競賽達標4,975萬元,創辦企業支出7,267萬元,各項補貼6,409萬元,代繳墊付稅費7,009萬元,改善生產條件支出3,705萬元,公益事業性支出10,784萬元,管理費超支1,544萬元,各項攤派1,100萬元,各種擔保220萬元,損失浪費支出440萬元。僅2003年以來就新產生債務3287萬元,村均18.3萬元。截止2003年末,全市資產總額37,607萬元,村均209萬元,資產大於負債的村87個,資不抵債的村84個,保持平衡的村2個。 二、村級集體經濟薄弱的原因。 多年來,我市農村集體經濟受保守思想的束縛,開放程度遠遠落後於發達地區,僅僅依賴農業、就農業抓農業的思想嚴重阻礙了我市農村經濟的發展速度,直接影響到村級自身「造血」功能,使各項攤派資金,墊付資金,開發資金,還有很多正常或不正常的支出沒有資金來源,導致大多數村集體不得不採取貸、抬、借等手段,維持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失去造血功能的村集體只能債抬高築的維持生計。盡而,使集體經濟逐漸走向低谷、走向薄弱。 一是受思想觀念的束縛,導致集體經濟缺乏發展後勁。從計劃經濟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不僅是經濟形式、經營方式的調整,更是人的思想觀念的大調整。我市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緩慢,有很大的原因是思想觀念在作梗,思想觀念上的落後是當前制約和阻礙我市農村集體經濟和社會全面發展的最大障礙。部分領導幹部沒有危機感和緊迫感,科學文化程度低,觀念和思維方式陳舊、保守,信息不靈,缺乏開拓進取精神和創新意識,對未來社會經濟發展缺乏必要的認識,沒有從根本上擺脫傳統經濟發展模式的束縛,只是就農業抓農業,而沒有形成很好的產業鏈條,只是就資源消耗資源,而沒有很好的去開發資源,封建落後思想和小農意識觀念導致了實踐上的盲目被動,無法推動和促進農村經濟的大發展。 二是受政策因素的影響,導致集體經濟嚴重萎縮。村級組織是黨的最基層組織,也是各項政策和工作的最終落實者。對於我們這個絕大多數村沒有造血功能的現狀,無疑在產生利益和成績的同時,村級集體經濟也在不同程度的受到削弱,而承擔起了沉重的經濟包袱。據調查,全市在秋整地及發放種植覆膜玉米、烤煙、甜菜、水稻開發等作物補貼上,造成6,409萬元的債務;在開展義務教育、計劃生育、機械更新、敬老院、警務區、文明村屯整治等達標競賽活動中,形成債務4,976萬元;在創辦村級企業、養殖一條街和興建畜牧小區等基建工作中,由於缺乏科學論證,技術含量低,運行質量差導致集體經濟嚴重虧損,形成債務7,267萬元;在改善生產條件中,形成債務3,705萬元;各種大型普查、徵兵費、運動會、鄉鎮食堂攤派等造成債務1,100萬元。 三是受人為因素影響,導致集體經濟包袱沉重。當前,一些幹部,受社會一些不良風氣的影響,對集體經濟管理和積累意識淡薄,存在重生產輕管理、重農戶輕集體的不良傾向,是集體經濟管理的一個薄弱環節。多年來,在費用收繳過程中,由於村級幹部不敢於碰硬,不善於做群眾工作,遇到困難不是去解決困難,而是採取其他的手段在解決問題的同時又製造了困難。全市村集體採取借、抬、貸等方式,共為農戶墊付農業稅、村提留、鄉統籌等費用,共計9,695萬元,從而使強村變弱村、弱村變窮村,使集體利益受到嚴重的損害。另外,有些村級領導幹部為了個人利益,時常是把集體利益作為實現個人利益的籌碼,於集體利益不顧,損公肥私、大吃大喝,對集體資產亂支濫用,管理上有漏洞,導致集體積累流失的現象較為嚴重。 村級集體經濟薄弱,弱化了村級集體經濟的組織功能,該辦的事辦不了,所承擔的公共職能無法實現,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債台高築,無法維持正常運轉,導致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等投入不足,影響了農村社會穩定,集體經濟薄弱降低了廣大農民對村領導班子的威信,拉大了黨群干群之間的距離。面對入世和改革後的新形勢,認真解決好村級集體經濟薄弱問題已是刻不容緩,我們必須格外用心,格外用力,格外抓緊,以此來保證基層組織在廣大群眾中的高大形象和重要地位。 三、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存在的問題 多年來,集體經濟始終處於低落狀態,主要是受思想觀念、創業意識、和生產資源的影響,使集體經濟停滯不前,甚至倒退,嚴重的阻礙了集體經濟的發展和積累。 一是村領導班子素質不高,年齡結構、文化結構不合理,有的長期處於軟弱渙散狀態,有的村幹部一提及發展,往往過分強調缺乏資金、人才、技術等客觀條件,不能立足已有的土地、資源等優勢求發展,很好的帶領群眾發展集體經濟。 二是集體積累來源渠道單一,相當一部分村集體積累為負數,集體全部收入幾乎僅來源於少數的機動地。 三是資源沒能得到充分開發利用,閑置、浪費現象嚴重。 四是非生產性支出過大,部分村幹部亂支濫用,管理上有漏洞,導致集體積累流失的現象較為嚴重。 五是缺乏強有力的扶持措施和優惠政策。多年來,有關職能部門對鎮村發展的總體規劃、生產布局、資源優勢、發展思路缺乏深人細致的研究,對農村發展集體經濟缺乏必要的引導,缺乏強有力的扶持措施和優惠政策,扶貧資金分散,起不到切實幫扶作用,無法引導村集體經濟走上可持續發展之路。 四、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對策 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保持村集體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我們要在及時消化、吸收過去取得的基本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結合我市村集體經濟發展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以「三個代表」為指導,以改革為契機,以農村社會穩定和村集體經濟低風險、高效率運作為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因地制宜、科學謀劃、創新思路的工作方針,有針對性開展工作。 一是堅持以人為本,提高幹部隊伍素質建設,為增強集體經濟提供組織保障。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要以人為本,必須著眼於農村黨支部班子的加強和幹部隊伍素質的提高。要認真選優配強黨支部一班人,注意從文化程度高、經營大戶、科技致富帶頭人中選配村幹部,提高村級班子發展集體經濟的能力。特別是村黨支部書記,在選配上一定要堅持標准,把那些事業心強、懂經營、會管理和開拓進取、無私奉獻、不怕吃苦、廉潔自律的人選進班子。結合素質升級,加強教育培訓,是提高村級幹部隊伍素質的基本途徑。要堅持「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通過各種方式對村幹部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經營管理能力,增強他們的法制觀念。一是要開展政治理論教育和培訓。重點是要用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來武裝全體農村基層幹部的頭腦,提高其政治鑒別力和敏銳性,使他們轉變思想觀念,增強領導經濟工作的能力和經營管理服務的水平,增強他們發展集體經濟的恆心和本領。二是要加強政策法律知識教育和培訓。使村幹部全面正確地理解和領會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要求,提高政策水平,增強法律意識。同時,要從實際出發創造性地執行和運用政策法律,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三是要加強科學文化知識和市場經濟知識的教育和培訓。學習結構調整、市場經濟、金融、城建等方面的知識,以及國民經濟和世界經濟的發展趨勢,提高他們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在科學管理上下功夫,向科學管理要效益。實踐證明,無論什麼樣的經濟組織形式,科學管理都是第一位的,管理上不去,經濟效益也上不去,多麼優越的體制和經營機制也無濟於事,只是空談。 二是挖掘自身優勢,採取不同經濟發展模式,為增強集體經濟拓寬發展渠道。由於各村地理位置、外部環境、資源狀況、干群思想解放程度等情況不同,發展集體經濟的模式也應該從實際出發,採取多種形式,不搞「一刀切」,不搞一個模式。要立足優勢,選准路子,堅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原則,引導各村立足資源、區位等優勢,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成立服務組織,開發信息經濟。稅費改革後,村級功能逐漸轉移到了服務上來。要逐步建立村級信息網路,積極收集信息,開展有償服務,尋找與本地種養植特色相適應的公司或加工企業,形成利益聯合體,村裡提取相應的服務費用,即可以為農戶節省費用,增加收入,也可為客戶節省時間,還可增加集體收入。依託地理優勢,開發路域經濟。公路沿線的村屯,可以藉助公路的優勢,充分利用我市已經形成的特色產業帶,開發興建專業市場,由村集體統一管理,提取相應的管理費歸集體支配。圍繞特色農產品興辦交易市場或流通公司,建成龍頭企業,與農民簽訂產銷合同,開展產、購、銷一條龍服務,在服務農民中贏利,增加集體收入。依託資源優勢,開發集體經濟。土地是村級集體資產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如何順應農村勞動力非農化的趨勢,合理開發、利用集體土地資產,使土地這一最基本的生產要素得到最優配置,對村級集體經濟可持續發展實現有著重要的意義。充分開發、利用集體土地資產,做到以地生財,保證村集體經濟的經常性收入。鄉鎮政府所在地的村,可以利用區位優勢,積極向三產發展,開發沿街店面來收取租金,由於租金收入具有較高的穩定性,把它作為村集體經濟的經常性收入,增加村集體收入。大力發展農村私營個體企業,將小、微、虧集體企業及閑置土地以多種形式出售轉讓給個人經營,集體企業閑置的廠房、生產設備等可以出售或租賃給私營個體企業,盤活存量資產。抓住化解債務的有利時機,可以把現有的林木產權以拍賣的形式進行出售,以此來獲得集體收入。只要每個村充分認識自身的優勢所在,挖掘資源開發潛力,大膽實踐,科學管理,集體經濟發展的路子將越走越寬。 三是藉助外力作用,切實提高政策利用效率,為增強集體經濟尋求政策支持。稅費改革政策實施後,村級的收費項目逐漸被取消,只有少數的機動地可以獲取資金來源,所以依靠自身僅有的土地資源是實現不了經濟發展的,要積極探索發展思路,提高政策利用效率,實施內力與外力相結合的辦法,發展集體經濟。要依法申請豁免政策。對在村辦企業中與金融機構發生的債務,要依照《商業銀行法》、《擔保法》、《破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積極向有關機構申請辦理豁免,金融機構要按照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給予豁免,從而達到減負增收。要積極爭取扶持政策。對應由公共財政開支的項目所欠債務,要實事求是核清種類和金額,依據客觀、真實和准確的理由積極爭取國家給予資金扶持。爭取項目支持。積極爭取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種植業無償補助項目、以及土地、林業等有關國家或省的優惠政策,爭取國家無償資金。要尋求外力支持。充分調動市直經濟實力強的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與村級結成幫扶對子,實行市、鄉鎮黨政領導掛包村和掛包村辦企業重點項目責任制,按照「包扶到底」的原則,開展扶持工作。根據各自工作性質,發揮本部門專長,抽調懂經營、善管理、作風硬的人員組成工作組,到村開展工作,積極引導村級組織拓寬視野,挖掘優勢,圍繞農業抓工業和第三產業,積極為村集體經濟發展出資、出力、出策略。例如,可以把招商引資企業直接引到農村生產原料基地,為村集體引入發展項目,實現企業與集體與農戶互贏互利。在發展二、三產業中,農業部門要給予土地承包、租賃、拍賣有關農村政策的指導,狠抓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對村集體財務加強指導;市水利、電業等部門要在農田水利建設上給予資金或技術傾斜扶持;金融部門加大支農資金投放率,給予條件成熟的村辦集體企業資金扶持和利率減免政策。總之,各職能部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重要性,提供一切有利於村級經濟發展的便利條件。 四是加強經濟管理,認真落實各項規章制度,為增強集體經濟強化監督機制。要繼續加強村級集體經濟的財務管理和民主監督機制,防止集體資產流失,節約各項經費支出,減輕集體經濟負擔,實現集體經濟的資產積累。一是內部管理制度要再落實。如財務收支的預決算制度、支出審批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制度、一事一議制度等其他各項制度,必須要落到實處,堅決避免走過場、走形式,要按照規定嚴格執行,提高資金利用的透明度,防止集體資產、資金、資源造成不必要的流失和浪費。二是非生產性開支要再壓縮。嚴格按照上級規定,控制報刊費、電話費、招待費等費用的支出總量。嚴格控制管理費用支出,不折不扣的執行鄉鎮機構改革文件精神,應該合並的村要解決明和暗不和的問題,不然將出現一個村的辦公經費兩個村分支的現象,嚴重影響集體資金在生產、生活中應該發揮的重要作用。結合機構改革,抓緊支部書記公職化問題。這次改革,鄉鎮幹部到村任實職的僅有*人,人員配置不盡合理。從思想觀念上看,鄉鎮幹部的文化水平、開放程度和創新意識要佔優勢;從經濟利益上看,「公職化」的實施,將節省173個人的工資,相當於5個鄉鎮的財政收入,所以,支部書記公職化勢在必行,有待於加快步伐。合並後要堅決按照規定的職數配備幹部,避免人員臃腫,盡量減少管理人員,調動幹部的工作積極性。同時,建議市政府組成稅費改革執行情況檢查組,進行核實糾正,有利於改革的徹底和集體經濟的順利發展。三是村務公開要再透明。目前,我市村務公開率已經達到100%,但村務公開的質量還不高,仍然存在不公開、假公開和半公開的現象。所以,我們要加大公開的真實性,增強公開的透明度。要提高村民對村務公開的認識,實施有效監督;組織、民政、農經等部門要經常深入基層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核實;特別是在重大投資決策和建設項目上,必須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提高村務公開的透明度。四是資產清查要再繼續。堅決清理集體資產,包括資金、廠房、設備、資源等,採取變賣、租賃、抵帳等手段,化解村級不良債務。要針對不同情況採取不同手段,對墊付的農業稅和特產稅尾欠要嚴格按照稅法規定進行,增加集體經濟,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對村提留和統籌尾欠根據數額大小和農民承受能力,制定還款計劃,採取說服教育和法律的手段進行資產清收,達到壯大集體經濟的目的。

㈤ 什麼是集體經濟

集體經濟,屬於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實行共同勞動、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勞分配為主體的社會主義經濟組織。在我國,集體經濟是公有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分為農村集體經濟與城鎮集體經濟。

農村集體經濟實行鄉鎮、行政村、村民小組的三級所有,土地、林木、水利設施等為集體所有,農民蓋房的宅基地為無償劃撥。

城鎮集體經濟又分為「大集體」與「小集體」,其中「大集體」企業受政府行業管理部門領導,參照全民所有制企業的管理與員工待遇;「小集體」為自負盈虧自主經營。勞動者集體所有是指按勞動者的人數平均、共同所有。

(5)村裡的集體經濟是什麼作用擴展閱讀:

集體經濟的相關要求規定:

1、集體經濟的實質是合作經濟,包括勞動聯合和資本聯合。在集體經濟發展的歷史上,人們只承認集體經濟是勞動者的勞動聯合,弱化甚至否認了集體經濟還具有勞動者資本聯合的特徵。否認了勞動者個人產權,是傳統集體經濟與合作經濟的最大區別。

2、集體經濟是公有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集體經濟體現著共同致富的原則,可以廣泛吸收社會分散資金,緩解就業壓力,增加公共財富和國家稅收,實現共同富裕。

3、針對集體所有制經濟在改革與發展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要立足於長遠,著眼於當前,堅持科學的發展觀,用改革發展的辦法認真加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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