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經濟杠桿包括哪些
經濟杠桿是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國家或經濟組織利用價值規律和物質利益原則影響、調節和控制社會生產、交換、分配、消費等方面的經濟活動,以實現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經濟手段。包括價格、稅收、信貸、工資、獎金、匯率,等等。運用經濟杠桿,就是根據國家或經濟組織的既定目標,從生產、交換、分配、消費等方面對從事經濟活動的經濟單位和當事人造成有利條件或不利條件。利用這種經濟利益的變動作為閥門,以影響、調節、控制它們的經濟活動,促進或保證既定目標的實現。
功能
在社會主義經濟中,經濟杠桿是有著廣泛的作用,一類是調節作用,一類是推動(或調動)作用。
調節作用
是指在生產總過程中發揮調節生產、分配、交換、消費比例使之平衡的作用。例如,在經濟管理中利用價格杠桿,提高某些短線產品價格可以促進這些產品的生產,降低長線產品的價格可以減少該產品的生產。在流通中,通過提高供不應求商品的價格可以減少需求,降低供過於求的商品價格可以限制生產,這就是調節供求比例使之平衡的作用。
推動作用
是指在生產總過程及各個方面、各個環節中調動人們改善經營管理,厲行節約,講求經濟效果的作用。
不同的經濟杠桿不論其作用是相同的或不相同的,往往有相互補充、取長補短的作用。比如,利用價格杠桿調動企業合理地利用能源,對煤定低價,對石油定高價以推動企業少用石油,但同時也就產生了另一個作用,就是低價將限制生產,高價鼓勵生產的作用,煤炭價格定低
《中國經濟建設》
了勢必減少煤炭生產的收益甚至造成虧損,從而打擊煤炭生產的積極性,而石油價高造成石油企業得到額外的收益,造成石油企業虛假的經濟效果掩蓋經營中的浪費,不利於加強經濟核算制。
經濟杠桿的作用是強大的,是經濟管理中不可缺少的經濟手段。
❷ 1, 如何綜合利用經濟杠桿進行調控
社會主義國家主要利用以下經濟杠桿對宏觀經濟進行調控
定義:國家對國民經濟總量進行的調節與控制。是保證社會再生產協調發展的必要條件,也是社會主義國家管理經濟的重要職能。在中國,宏觀調控的主要任務是:保持經濟總量平衡,抑制通貨膨脹,促進重大經濟結構優化,實現經濟穩定增長。
宏觀調控主要運用價格、稅收、信貸、匯率等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及行政手段。
❸ 經濟杠桿的手段
作為調節手段,社會主義的經濟杠桿比較重要的有:
1. 價格
在社會主義經濟中,價格是最有效的調節手段。在計劃經濟中自覺地利用價值規律,主要是要正確運用價格杠桿,建立合理的價格體系,規定有科學根據的價格水平、商品比價和各種差價(見商品差價),並根據國民經濟發展需要,通過價格與價值的一致或背離,調節生產經營活動,保證經濟的協調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
2. 稅收
稅收是國家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合理規定不同稅種和稅率,通過對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徵收的稅金額的調節,來影響引導和控制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等活動,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國家可以通過不同稅種的建立、稅目的增減和稅率的升降,調節不同部門、企業的利潤水平,從經濟利益上鼓勵國民經濟需要的行業和產品發展,抑制乃至淘汰無助於國民經濟發展的行業和產品。
3. 信貸
信貸是國家有計劃地動員和分配閑置貨幣資金的一種形式。國家根據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可以對不同部門和企業,在發放信貸資金和規定利息率方面實行區別對待的政策,以引導不同部門、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沿著有利於國民經濟的方向發展。同時,信貸還是國家加強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有力手段。
4. 工資獎金
工資、獎金作為實現按勞分配的形式,直接關繫到勞動者個人的物質利益。通過工資形式的正確選擇、工資差距的合理確定以及獎金的正確發放,以調節社會勞動的分配,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
5. 匯率
通過匯率變化對輸出和輸入的影響,促進國際收支平衡。提高匯率意味著降低用外匯表示的輸出價格,提高用本國貨幣表示的輸入價格,因而產生刺激輸出和限制輸入的效果;反之,降低匯率就會產生減少輸出和增加輸入的效果。同時,匯率的變化,又會直接或間接影響國內的物價水平,在合營企業中還會帶來用本國貨幣表示的外國資產價格的變化。因此,正確運用匯率杠桿可以促進國家建設的進程。 經濟中的杠桿主要是通過負債,用較少的本金支配更多的資產,從而謀取更大利潤的行為。由於利潤是不確定的,所以杠桿經營也意味著更大的虧損。
杠桿的核心是負債,沒有負債就沒有杠桿。中國人崇尚無債一身輕,傳統文化中對債務持排斥態度。然而,負債卻是現代經濟加速發展不可或缺的。想一想,如果經濟中沒有杠桿,企業都不借債,都是靠自身積累的資金發展,那麼企業的經營規模必然會縮小,整個經濟規模因此大幅收縮,社會產出也會大幅減少,生活水平出現嚴重下降。杠桿經營的本質是通過負債把社會閑散資源集中起來,投入到生產領域,謀取更大的回報。不使用杠桿,意味著閑散資源難以得到充分利用。
資源在不同人的手上,其利用效率是有差別的。好的制度就是把資源從使用效率低的人手上轉移到使用效率高的人手上,這種轉移有兩種途徑,一種就是負債經營,一種就是股權融資。其中,負債的方式居於絕對主導地位。兩個數據可以比較:2011年銀行新增人民幣貸款7.47萬億元,2011年滬深股市IPO融資總額2861億元,前者是後者的26倍。當然,負債還包括企業直接向私人募資,股權融資也不僅僅限於IPO,還有各種風險投資以及民間資本入股等等。但是上述兩個數字的比較還是基本能說明問題:負債是推動社會資源集中利用的主要手段。
所以說,現代經濟都是建立在負債基礎上的,正如物理學中的杠桿大大節省了人的體力,現代經濟中杠桿為經濟的繁榮發展立下了汗馬功勞。如果政府下命令讓所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不準借貸、不準使用杠桿的話,那麼現代經濟立馬遭到毀滅性的打擊。
❹ 經濟手段包括哪些內容
經濟手段包括經濟杠桿與經濟政策和計劃,其中經濟杠桿:包括價格、稅收、信貸、利率、匯率、工資、資金等。
1、是國家運用經濟政策和計劃,通過對經濟利益的調整而影響和調節社會經濟活動的措施。
2、經濟杠桿是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宏觀調控的價值形式和價值工具。
3、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是國家在宏觀調控中最常用的經濟手段。
4、經濟政策如國家制定和實施的開發性扶貧政。國家制定和實施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十年規劃、五年計劃、年度計劃等,不僅指明了發展的目標、任務、重點,而且有相應的措施保證。
(4)社會主義國家調節經濟的杠桿有哪些擴展閱讀:
國家宏觀調控的手段分為經濟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
1、經濟手段包括財政政策和計劃,經濟手段有時是政府制定的經濟政策;法律手段有時是政府制定的經濟法規;行政手段則是政府發布的經濟命令。
2、國家宏觀調控,應該以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為主,輔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形成有利於科學發展觀的宏觀調控體系,充分發揮宏觀調控手段的總體功能。
3、用經濟手段調節經濟主要是指:由政府制定並貫徹實施各種宏觀經濟政策;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杠桿來具體落實這些政策。
4、用法律手段調節經濟主要是指:圍繞著市場制度和規則的建設,進行必要的立法和執法,目的是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5、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宏觀調控的目標和任務,需要通過制定和貫徹各項宏觀經濟政策來加以實現。宏觀經濟政策主要包括: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收入分配政策等。其中,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最為重要,其他各項宏觀經濟政策的實施,都要依託於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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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杠桿
經濟杠桿(economiclever),是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國家或經濟組織利用價值規律和物質利益原則影響、調節和控制社會生產、交換、分配、消費等方面的經濟活動,以實現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經濟手段。包括價格、稅收、信貸、工資、獎金、匯率,等等。運用經濟杠桿,就是根據國家或經濟組織的既定目標,從生產、交換、分配、消費等方面對從事經濟活動的經濟單位和當事人造成有利條件或不利條件。利用這種經濟利益的變動作為閥門,以影響、調節、控制它們的經濟活動,促進或保證既定目標的實現。
擴展:
《中國經濟史》對經濟杠桿的說明國家和企業必須運用各種 經濟杠桿調節國家和企業之間、企業和勞動者之間以及勞動者相互之間在 再生產過程中的物質 利益矛盾,正確處理國家和企業、企業和勞動者之間的關系。運用 經濟杠桿,體現為國家和企業把實現既定目標同企業和勞動者的物質利益結合起來,從生產、交換、分配和 消費各個方面影響和調節企業和勞動者的行為,保證國家和企業既定目標的實現。運用 經濟杠桿管理 經濟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指出:「我們過去習慣於用行政手段推動經濟運行,而長期忽視運用經濟杠桿進行調節,學會掌握 經濟杠桿,並且把領導經濟工作的重點放到這一方面來,應該成為各級經濟部門特別是綜合經濟部門的重要任務。」中共十三大指出:「計劃管理的重點應轉向制定 產業政策,通過綜合運用各種 經濟杠桿,促進產業政策的實現。」中共十六大進一步強調:「完善國家計劃和 財政政策、 貨幣政策等相互配合的宏觀調控體系,發揮 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運用 經濟杠桿,必須符合客觀 經濟規律;要掌握經濟信息和市場動態,做好 經濟預測工作,靈活運用各種經濟杠桿;同時要注意各種經濟杠桿的綜合運用,配合進行。供參考。
❻ 國家調節經濟的手段有哪些
國家調節經濟調控手段分為:經濟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包括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
經濟手段:這是指政府在自覺依據和運用價值規律的基礎上藉助於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經濟杠桿是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宏觀調控的價值形式和價值工具,主要包括價格、稅收、信貸、工資等。
法律手段:這是指政府依靠法制力量,通過經濟立法和司法,運用經濟法規來調節經濟關系和經濟活動,以達到宏觀調控目標的一種手段。通過法律手段可以有效地保護公有財產、個人財產,維護各種所有制經濟、各個經濟組織和社會成員個人的合法權益;調整各種經濟組織之間橫向和縱向的關系,保證經濟運行的正常秩序。
法律手段的內容包括經濟司法和經濟立法兩個方面。經濟立法主要是由立法機關制定各種經濟法規,保護市場主體權益;經濟司法主要是由司法機關按照法律規定的制度、程序,對經濟案件進行檢察和審理的活動,維護市場秩序,懲罰和制裁經濟犯罪。
行政手段:這是依靠行政機構,採取強制性的命令、指示、規定等行政方式來調節經濟活動,以達到宏觀調控目標的一種手段。行政手段具有權威性、縱向性、無償性及速效性等特點。社會主義宏觀經濟調控還不能放棄必要的行政手段。因為計劃手段、經濟手段的調節功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計劃手段有相對穩定性,不能靈活地調節經濟活動;經濟手段具有短期性、滯後性和調節後果的不確定性。當計劃、經濟手段的調節都無效時,就只能採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尤其當國民經濟重大比例關系失調或社會經濟某一領域失控時,運用行政手段調節將能更迅速地扭轉失控,更快地恢復正常的經濟秩序。當然,行政手段是短期的非常規的手段,不可濫用,必須在尊重客觀經濟規律的基礎上,從實際出發加以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