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濟補償金個稅計算是怎樣的
經濟補償金個稅計算是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解除勞動合同的上一個月個人負擔的社保費。扣除當月保險費之後與扣除標准進行比較,如未超過扣除標准,不納稅,計算應納稅總額,為每月應繳納個稅金額與工作年限的積,需要結合實際的規定。經濟補償金個稅計算是怎樣的
一、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規定:
「(一)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法規,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法規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次性補償金的計算步驟和方法。在計算稅款時,可以扣除以下兩項:1、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 2、解除勞動合同的上一個月個人負擔的社保費。
第一步:計算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如未超過,則不納稅,沈陽市上年度的職工平均工資為38553元,3倍的數額為115659元。
第二步:計算月工資薪金,按職工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進行平均計算,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第三步:扣除當月保險費之後與扣除標准進行比較,如未超過扣除標准,不納稅;
第四步:超過扣除標准,計算每月個人所得稅;
第五步:計算應納稅總額,為每月應繳納個稅金額與工作年限的積(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個稅的計算在實際的生活中有著較強的運用,所以自己需要注意其中的細節,這樣自己的問題解決就會有著重要推動作用,但是問題的關鍵就是自己的利益不會與有關的法律存在一定的沖突,這樣自己的問題解決就會較為和合理的處置。
2. 辭退員工補償怎麼繳納個稅
辭退員工補償繳納個稅可以通過新的單位來集體的進行繳納個稅或者是自己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進行繳納。當然了,如果對於辭退的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金這個發放的部分的話,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這是關於免徵個人所得稅問題通知當中的規定。
一、辭退員工補償怎麼繳納個稅?
辭退員工補償繳納個稅可以通過新的單位來集體的進行繳納個稅或者是自己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進行繳納。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文件的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考慮到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數額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員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固定收入,因此,對於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均。
具體平均辦法為: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計算。涉及實際操作問題以主管稅務機關的判定為准。
二、試用期辭退能否得到經濟補償金?
1、《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該承擔其解除勞動合同合法的舉證責任,如果不能舉證證明其按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將承擔不利後果。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該承擔其解除勞動合同合法的舉證責任,如果不能舉證證明其按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將承擔不利後果。
2、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對經證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沒有證據證實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予以經濟賠償,賠償數額大概為一個月的工資。即你可以拿到實際的工資加一個月左右的工資。
3、如果是你自願辭職,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並不承擔賠償。
被辭退的勞動者會獲得一筆經濟補償金,這是在用人單位違法辭退的前提之下所進行的,當然對於這個部分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是不需要的,但同時需要了解到後續,如果還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應當通過單位集體進行繳納,或者是個人進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