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提高村集體經濟收益的措施
提高村集體經濟收益,不能坐而論道,它需要有一定的集體資產做支撐。具體措施有:
(一)盤活現有集體資產資源。結合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徹底摸清各村特別是集體經濟收入空白村集體家底,盤活經營性資產和資源性資產,通過承包、租賃等多種形式,增加農村集體收入。同時,多種渠道排查集體收入賬外流失,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
(二)推進產權制度改革。完成開展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村,有集體統一經營資產的村通過成立經濟合作社或股份經濟合作社,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
(三)創新資產收益和光伏項目。貧困村通過資產收益項目收益資金分配和光伏電站收益,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
(四)發展農業產業。具備發展食用菌種植產業的村和具備蔬菜、中草葯種植的村可藉助脫貧攻堅項目建設資金發展農業產業基礎設施,在保證貧困戶利益聯結的基礎上,以自行經營或承包給貧困戶經營的方式,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
(五)成立村集體服務公司。以村集體名義成立勞務服務公司或經濟服務組織,組織培訓本地閑散勞動力,提升勞動服務技能,承接村內、村外衛生保潔、垃圾清運、護林防火、項目施工等項工作,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
(六)爭取上級扶持增加村集體經濟。結合實際,通過考察論證,理清發展思路,制定詳實的發展壯大村集體方案,向上級爭取資金扶持,獲取啟動資金,不斷壯大集體經濟。
『貳』 如何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收入
一是大力開發集體資源。
村土地和林地資源比較豐富的村可以對機動田、機動山進行統一開發,既可以對外承包、租賃,也可以本村自己組織經營,以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對於有豐富礦、灘等資源的村,在有效利用、合理開發的前提下,制定長遠規劃,開發利用,變資源為效益。
二是開展服務創收。
村級組織可以根據本地的生產特點舉辦社會化的服務產業,如農產品流通經營服務實體,農業科技服務實體等,為農民提供產前、產中、產後系列化服務,既為農業生產提供後勤保障,又為集體經濟創造收入。
三是通過工業強村。
一些地理位置較好、基礎設施較完善的村,可以利用本村的土地、勞力等資源,通過招商引資、集體參股經營的形式,引進資金和技術,在環境保護允許的前提下興辦中小型工業企業,實現工業強村。
四是創新管理機制。
嚴格規定村集體資金的使用方向和原則,切實履行「兩公開一監督」制度,搞好民主理財,嚴格控制各種非生產性開支,管好用好集體資金。
五是配好村級領導班子,強化培訓提高。
嚴格按照注重德才兼備和群眾公認的原則,選出有能力、有本事,會幹事,肯幹事,能幹成事的村幹部,努力形成合理的年齡、知識、優化村領導班子的群體結構。
拓展資料:
農村集體經濟亦稱「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我國憲法第八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村中的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不僅關繫到農民的切身利益,關繫到農村改革和發展的大局,而且關繫到中國廣大農民堅持走社會主義道路這一根本問題。
『叄』 增加村集體收入的措施和方法
增加村集體收入的措施和方法有:村企共建、入股分紅和資源盤活等。
1、村企共建
採用「村企共建」模式,讓閑散資金變股金。引導村民將拆遷補償閑散資金入股,讓閑散資金不斷「再生金」,探索利用入股企業變為發展集體經濟的股金,拓寬村集體收入增收渠道。
增加村集體收入的意義:
1、促進農村建設,實現共同富裕
經濟的壯大和復甦能夠為鄉村的發展和建設奠定基礎、提供保障,推動農村各項工作的積極開展,促進農村向著繁榮、富裕的方向前進。
2、穩定社會平衡,促進國家整體的進步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農村集體經濟是實現鄉村振興戰略目標的根本保障。農村經濟的提升和發展,有效地縮小了農村與城市發展的差距,使農村的發展逐步向城市發展靠近,為穩定社會發展平衡,推動國家整體水平的進步提供了條件。
3、發展集體經濟,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
國家和政府不斷強化農村建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集體經濟作為農村經濟的重要環節,也得到了有效的發展和加強。使農村一些閑置的土地資源和共有的自然資源得到了有效的應用和發展,農民也在集體資源發展中獲得了更多的財務收入,為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奠定了基礎。
以上內容參考:「三個模式」拓寬農村集體收入增收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