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能推薦一些關於國際經濟法方面的書籍嗎
能推薦一些關於國際經濟法方面的書籍嗎
國際經濟法(第四版)
《國際經濟法(第四版)》是根據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的要求,為面向21世紀高等教育法學專業14門核心課程編寫的專門教材之一。它結合了我國國際經濟法律的發展變化和發展,全面、系統地闡述了國際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有助於讀者對國際經濟法內容的理解和掌握。
余勁松,吳志攀著 /2014-06-01 /北京大學出版社
國際經濟法(第五版)(新編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教材(一等獎);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
國際經濟法(第五版)(新編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教材(一等獎);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
郭壽康,趙秀文主編 /2015-07-01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國際經濟法(第四版)(21世紀中國高校法學系列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
國際經濟法(第四版)(21世紀中國高校法學系列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
王傳麗主編 /2015-03-01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國際經濟法(21世紀普通高等教育法學精品教材)
國際經濟法(21世紀普通高等教育法學精品教材)
王傳麗主編 /2012-01-01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國際經濟法 第五版
國際經濟法 第五版
王傳麗主編 /2015-08-01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國際經濟法(第二版)
國際經濟法(第二版)
陳安 主編 /2007-01-01 /法律出版社
國際經濟法(第二版)(21世紀應用型法學系列教材)
國際經濟法(第二版)(21世紀應用型法學系列教材)
楊帆 /2015-03-04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國際經濟法(第二版)
國際經濟法(第二版)
左海聰主編 /2014-07-01 /武漢大學出版社
國際經濟法
國際經濟法
張慶麟主編 /2014-05-01 /武漢大學出版社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國際經濟法(第三版)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國際經濟法(第三版)
余勁松,吳志攀 主編 /2009-04-01 /北京大學出版社
❷ 中國政法的民商法和國際經濟法專業好么
中國政法大學的民商法和國際家經濟法很不錯的;
自 1952 年北京政法學院成立時起即有了國際法學科,當時老一代的國際法學者、如汪暄、朱奇武等為我國的國際法研究作出過不可磨滅的貢獻。 1979
年北京政法學院復辦以來,國際法學科即成為法大的重要法學專業之一。而國際法學院的歷史則可以追溯到 1989 年 3 月 12 日成立的國際經濟法系。 2002
年,為了適應我國法學教育和我國經濟建設的需要,中國政法大學決定在原來國際經濟法系的基礎上設立國際法學院。
民商法學院的學科的共同特點是與國家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有著很高的關聯度,同時在國家立法和司法實踐中具有很高的應用性。因此,各學科之間交叉性強,協作空間大。
建院以來,學院的教學科研按照"面向經濟建設,貼近法律職業"的思路,注重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並舉,實行多學科交叉協同,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優勢、特色和風格。目前,我院這種具有高度外在延伸性和內在協調性的學科組合,在中國國內是獨一無二的。
❸ 司法考試各科最好的老師都有誰
法考的老師們大多是很有經驗的老師,知識體系全面,講課方式各有特色。就我個人而言,特別感謝刑法陳永生老師、民法曹興明老師、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的吳鵬老師、刑訴法宋桂蘭老師和劉玫老師。
陳永生老師講課的語速略微快,所列舉的案例和教材中的總結十分實用,對我學習刑法幫助很大。
曹興明老師講課生動,為考生們操碎了心,重點知識點不厭其煩,反復講解,十分耐心。
吳鵬老師的教材雖然只有40頁,但已經涵蓋了所有內容,將他的筆記和上課所講的例子都記住,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這門課就不用擔心啦;吳鵬老師給我傳遞的不僅是課本知識,還有做題方法和命題套路,這對我通過法考幫助很大。
宋桂蘭老師和劉玫老師都十分強調刑訴法體系的構建,她們幫助我搭好了學科的框架,刑訴的學習如虎添翼。
「法考是一座橋,我們要走過去,不能在上面造房子。」通過考試,重要的不僅是知識,還有找到適合自己的方法。相信自己的選擇,相信自己選擇的老師,朝著正確的方向努力,法考其實並不難。我相信大家一定可以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
❹ 國際經濟法的理論基礎
國際經濟法是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主要包括國際貿易法(其中又包括國際貨物貿易法、國際服務貿易法、國際技術貿易法)、國際投資法、國際金融法、國際稅法以及國際經濟貿易爭議的解決等幾大分支。
學習與研究國際經濟法,首先要理解和掌握國際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其次就是要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了解國際經濟立法與實踐,特別是我國涉外經濟立法與實踐中涉及的各種法律問題。
國際經濟法課程的學習對象是法學專業本科學生,使用的教材是由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傳麗主編、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國際經濟法》。學生可參考使用中央廣播電視大學製作的《國際經濟法》錄音教材、電視直播課堂、IP網路課件等其他教學媒體講授的內容進行學習和復習。
本課程為72學時,4學分。教材共有10章,分別是:第一章緒論、第二章國際貨物買賣法、第三章國際貨物運輸法、第四章國際貨物運輸保險、第五章世界貿易組織多邊貿易體制、第六章國際知識產權法、第七章國際投資法、第八章國際貨幣金融法、第九章國際稅法、第十章國際經濟爭議的解決
國際經濟法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開始形成的一門新興邊緣性學科。目前,我國的對外經貿交往和國際經濟法實踐迅速發展,人們對國際經濟法知識的需求越來越迫切。加入WTO以後,我國開放的程度更加提高,中國人,中國的商品,中國的資本甚至中國的貨幣都要在國際市場發揮更大的作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進行商業交易,涉及到最多的、最基本的就是商品、貨幣和資本了。如果商品交易跨越了國境,就成為國際貿易,貨幣要是跨越了國境,就成了國際金融,資本跨越了國境,就成了國際投資。
國際經濟法究竟包括哪些內容?作為一種法律規范,國際經濟法究竟是從何時開始出現的?後來如何逐步發展?它與相鄰的各種法律門類或學科之間有何聯系?有何區別?在學習國際經濟法之前,應該對這些基本問題有一些了解。
早在公元以前,地中海沿岸亞歐非各國之間已經出現頻繁的國際經濟往來和國際貿易活動。在長期實踐的基礎上,各國商人約定俗成,逐步形成了處理國際商務的各種習慣和制度。這些習慣和制度,有的由有關國家的法律加以吸收,規定為處理涉外商務的成文准則,有的則由各種商人法庭援引作為處理國際商務糾紛的處理根據,最終,逐步形成了有約束力的判例法或習慣法。實際上,這些商事法規和商事習慣法就是國家經濟法的最初萌芽。
在古代的羅馬法中,有「萬民法」和「市民法」之說,前者就是用來調整羅馬公民與非羅馬公民之間,以及非羅馬公民之間貿易和其他關系的法律。羅馬法中有大量關於國際商務來往的規定,逐漸推廣到西歐大陸,以至於影響到世界許多地區。
中世紀時期,歐洲繼承了羅馬法的基本原則,在其基本原則基礎上豐富和發展了羅馬法,形成了歐洲的國際性商事習慣。
17世紀以後,資本主義世界市場逐步形成,世界各民族與國家之間的經濟貿易交往日漸頻繁,國際經濟關系空前密切,國際經濟法的發展也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從17世紀到20世紀40年代有關國際經濟關系的條約,以及國際習慣和相關的國內立法,不斷大量出現,而且日臻完善。
第二次世界以後,國際社會發生了重大變化形,不斷有新的民族獨立,成了新的國際力量的對比。這些政治和經濟大變化,引起國際經濟關系逐步發生重大轉變,出現新的格局。國際經濟法的發展也進入新的發展時期。
國際經濟法是泛指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各種法律規范。要學好國際經濟法,還要了解國際經濟法與其他法律學科的聯系和區別。
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公法的區別是,國際經濟法調整的是國際經濟關系,國際公法調整的是國際政治關系。例如《關稅及貿易總協定》、《國際貨幣基金協定》、《各國經濟權利和義務憲章》屬於國際經濟法范圍。《維也納外交公約》、《維也納條約法公約》屬於國際公法范圍。
國際經濟法也不同於國際私法。國際私法又稱為「法律沖突法」,其作用是在各國法律,例如民法或商法相互沖突的情況下,確定應當適用哪國法律。它所調整的對象主要是各國涉外的私人之間的關系,而不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關系。
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商務慣例的區別。國際商務慣例在這里主要是指由各種國際性民間團體制定的用以調整國際私人經濟關系的各種商務規則。國家或各國政府間組織如果以非主權實體的身份與異國私人進行經濟交往,從事跨越一國國境的一般經濟貿易活動,並且自願選擇適用國際商務慣例,在這種情況下形成的國際經濟關系也受國際商務慣例的約束。
國際經濟法是一門實務性很強的法律學科。掌握國際經濟法知識的目的是付諸實際應用。所以,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做到理解掌握,學以致用。要在學習理解國際經濟法規則時,應當與實際生活中的相關現象聯系起來。可以通過案例來獲得對國際經濟貿易方面的知識。
在有了一些實際感受以後,還要結合國際經濟法課程的內容,學會站在國際經濟法的立場上進行思維,或者說,學會站在一個企業家、投資家、交易當事人的立場上來判斷一樁交易的是非曲直,或者利弊得失。國際經濟法的許多規則都是來源於實踐。所以,你要真正掌握一項國際經濟法規則,就要能夠把它還原為生活現象,還原為交易實踐。
學習國際經濟法,要以制度和規則為中心。具體說,要在掌握各有關法律規則的制度理性(即有關「為什麼」的問題)和操作技術(即有關「如何做」的問題)的基礎上,全面、准確地了解各有關規則的涵義和它們的相互聯系,以便融會貫通,付諸應用。在學習過程中,掌握基本概念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概念只是法律現象的描述。國際經濟法具有很強的實用性,不能從概念到概念,不能脫離實際。
需要注意的是,要真正理解掌握一項制度或規則,必須「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也就是說,要掌握制度和規則後面的法律政策。你要明白這個規定的意思,就必須知道它是用來解決什麼問題的,還要知道為什麼要採用這種規定來解決這個問題。
在了解規則的內容和理由的基礎上,就要進一步懂得規則的應用。你要考慮,這項規則在適用時會發生什麼問題,有哪些難點,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如何克服這些難點。因此,你需要觀察一些實踐中的做法和案例,把規則與生活現象聯系起來,與當事人的利益和行為聯系起來,考慮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思考如何運用規則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