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普通發票丟失怎麼辦
讓開具發票的公司拿原件復印一份,到雙方所在地稅務機關開具證明
丟失增值稅發票的處理方法:對購貨方取得銷貨方開具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生丟失的,由銷貨方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向銷貨方主管稅務機關開具<已抄報稅證明單>,由銷貨方將已抄報稅證明單、發票復印件交給購貨方(你公司)進行發票認證及抵扣進項稅款,但對開票日期已超過90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開具已抄報稅證明,也不得開具紅字發票,根據你反映的情況未超過90天,可以認證抵扣稅款並用復印件入帳,如購貨方已將認證並已抵扣聯進行稅款抵扣而發生丟失的.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普通發票丟失的處理:
首先,讓開票方到稅局報個失,稅局處理後一般就會開具罰單或行政處罰意見書。
然後,把存根或記帳復印一下,蓋個公章,寫上:與原件相符
最後,復印件入賬
㈡ 飛機票丟了怎麼辦
機票丟了應該以書面形式迅速向航空公司或其銷售代理人申請掛失。如果申請掛失前,客票如已被冒用或冒退,航空公司不承擔責任。申請掛失後,經查證客票未被冒用或冒退,待客票有效期(通常是一年)滿後的30天內,辦理退款手續。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中規定:
第二十六條 定期客票遺失,旅客應在所乘航班規定離站時間一小時前向承運人提供證明後,承運人可以補發原定航班的新客票。補開的客票不能辦理退票。
第二十七條 不定期客票遺失,旅客應及時向原購票的售票地點提供證明後申請掛失,該售票點應及時通告各有關承運人。經查證客票未被冒用、冒退,待客票有效期滿後的30天內,辦理退款手續。
(2)經濟時期丟票怎麼辦擴展閱讀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中規定:
第二十一條 由於承運人或旅客原因,旅客不能在客票有效期內完成部分或全部航程,可以在客票有效期內要求退票。
旅客要求退票,應憑客票或客票未使用部分的「乘機聯」和「旅客聯」辦理。
退票只限在出票地、航班始發地、終止旅行地的承運人或其銷售代理人售票處辦理。
票款只能退給客票上列明的旅客本人或客票的付款人。
第二十五條 旅客遺失客票,應以書面形式向承運人或其銷售代理人申請掛失。
在旅客申請掛失前,客票如已被冒用或冒退,承運人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