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是非市場經濟國家
非市場經濟地位就是指不是市場經濟的國家。
非市場經濟(英文簡稱NME)問題,舊稱「統制經濟」問題,起源於冷戰時期西方國家貿易法中處理諸如基本貿易待遇和反傾銷問題時,對社會主義國家採取的一種歧視性做法。作為法律技術用語,「非市場經濟」是反傾銷調查確定傾銷幅度時使用的一個重要概念。反傾銷案發起國的調查當局如果認定被調查商品的出口國為非市場經濟國家,將引用與出口國經濟發展水平大致相當的市場經濟國家(即替代國)的成本數據計算所謂正常價值,並進而確定傾銷幅度,而不使用出口國的相應原始數據。例如,在中國輸美彩電案中,美國在初裁中使用印度作為中國的「替代國」,人為提高了我國幾家出口企業的傾銷幅度,從27.94%到78.45%不等。
而事實上,在WTO的條文裡面根本沒有非市場經濟的概念。WTO成員原來都是市場經濟國家,不存在這個問題,後來個別國家以非市場經濟身份加入,才引出來非市場經濟地位這個問題。
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問題起源於1980年。當時,美國第一起對華薄荷醇反傾銷,美國商務部當時就採用了第三國的成本標准,美國是一個判例法的國家,一直到今天,在反傾銷案例審判的時候,也是把中國作為非市場經濟國家對待。美國對非市場經濟國家的認定,主要根據1979年的《貿易法》和1988年的《綜合貿易競法》。
美國商務部為判斷一個國家是否屬於非市場經濟國家制訂了具體標准,這些標准有:(1)貨幣可自由兌換程度;(2)雇員與僱主談判工資自由程度;(3)允許合資及外資准入程度;(4)政府對產品產量、定價和資源配置的管製程度(即政府對生產方式的所有和控製程度);(5)對資源分配、企業的產出和價格決策的控製程度(6)調查當局認為需要考慮的其他因素。
歐盟也提出了市場經濟五項標准:(1)市場經濟決定價格、成本、投資;(2)企業有符合國際財會標準的基礎會計賬簿;(3) 企業生產成本與金融待遇不受前非市場經濟體制的扭曲;(4) 企業有向國外轉移利潤或資本的自由,有決定出口價格和出口數量的自由,有開展商業活動的自由;(4) 確保破產法及資產法適用於企業;匯率變化由市場供求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