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按照經濟規律發揮作用的社會經濟條件不同,經濟規律可以區分為哪些類型
可分為三種類型:
①存在並在一切社會形態中發揮作用的規律是普遍規律。比如,生產關系必須適應生產力規律,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節約勞動時間。
②在某些社會形態中存在並發揮作用的規律是普遍規律,如價值規律。
③只在一定社會形態中存在和發揮作用的規律是特殊規律,如剩餘價值規律、按資本分配規律、按勞動力價值分配規律和按勞分配規律。
拓展資料:
經濟法也叫「經濟法」。它是社會和經濟現象之間普遍的、必要的和不可避免的聯系。它顯示了社會和經濟發展過程的本質。包括生產力運動規律、生產關系運動規律,以及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相互作用的規律。 經濟法從屬於自然法。
按照其歷史時期的長短,可分為:
(1)在一切社會經濟形態中發揮作用的共同經濟規律。它們是經濟運動過程的共同本質在所有人類社會經濟形態中的體現。例如,生產關系必須適合生產力的本質規律。
(2)在某些社會經濟形態中起作用的共同經濟規律是經濟運動過程的共同本質在某些社會經濟形態中的體現,如價值規律。
(3)在特定社會經濟形態中發揮作用的經濟規律,是經濟運動過程的特殊本質在一定社會經濟形態中的體現,如資本主義社會的剩餘價值規律。
(4)在一定社會形態的一定階段起作用的獨特的經濟規律。例如,按勞分配是社會主義第一階段即共產主義社會特有的經濟規律。
在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存在著各種各樣的經濟現象。在社會經濟現象的各種聯系中,既有偶然的聯系,也有客觀的規律性聯系。 客觀規律性的聯系對經濟現象的發展變化起著決定性的作用。這種內在的、本質的聯系就是經濟法。經濟規律的作用具有必然性。經濟學家將這種必然性描述為「強行為自己開辟一條道路」(《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2頁)。在同樣的經濟條件下,經濟規律將繼續再現。
㈡ 經濟規律的三種類型
經濟規律的三種類型:
1. 在一切社會形態中都存在並發揮作用的規律即普遍規律。
2. 在某些社會形態中存在並發揮作用的規律即共有規律。
3. 只在某一個社會形態中存在和發揮作用的規律即特殊規律。
拓展資料:
經濟規律亦稱「經濟法則」。社會經濟現象間普遍的、本質的、必然的聯系。它表明社會經濟發展過程的本質。包括生產力運動規律、生產關系運動規律、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相互作用的規律。
經濟規律從屬於自然規律 。
按其發生作用歷史時期的長短可分為:
(1) 在一切社會經濟形態中起作用的共有經濟規律,它們是人類各個社會經濟形態中的經濟運動過程共同本質的體現,如生產關系一定要適合生產力性質的規律。
(2) 在某幾個社會經濟形態中起作用的共有經濟規律,它們是某幾個社會經濟形態中的經濟運動過程共同本質的體現,如價值規律。
(3) 在某一特定的社會經濟形態中起作用的經濟規律,它們是某一社會經濟形態中的經濟運動過程特殊本質的體現,如資本主義社會的剩餘價值規律。
(4) 在某一社會形態的一定階段起作用的特有經濟規律,如按勞分配是社會主義即共產主義社會第一階段的特有經濟規律。
㈢ 經濟規律可分為三種,有哪些
經濟規律可分為三種,價值規律、剩餘價值規律、財富規律三種。
一,在不同的經濟體系,和不同的語境中,所講的經濟增長,以及經濟周期,含義都是不一樣的。從古到今,我們可以把歷史上的經濟增長模式,分為三種主要的類型。第一類是以土地本位的經濟體系下的增長。第二類是以金銀本位的經濟增長模式。第三類是以信用貨幣本位的經濟增長模式。這三種經濟體系,都對應著自己特有的經濟增長模式和經濟周期特徵。
二,土地本位的經濟體系,土地充當了終極貨幣的職能。比如我們現在所講的封建制,也就是分封制,其實就是把土地當成工資,支付給官員。跟我們現在上班領工資是一回事。只是在秦朝之前,官員上班是領土地。還有後來的朝代,給官員發工資的職田,土地也都充當了貨幣的角色。
這個時期的經濟增長,就是可耕種土地的增長。為了開墾更多的耕地,就要不停的拓邊,不停的擴大耕地面積。當可耕種土地增長到極限時,土地本位體系下的經濟周期就出現了。當經濟無法再增長時,大家陷入存量資源的爭奪,這就是土地兼並。
三,當土地兼並到了極限的時候,到處都是失地流民的時候,就會發生王朝更替。新的王朝取代了舊的王朝,舊的周期結束了,新的周期開始了。歷史上我們的一個經濟周期,通常要長達三百年左右。在金銀本位的經濟體系中,經濟增長,取決於可流通金銀的增長。如果金銀增加了,那麼市場總體的購買力增加,逼著商品供應就要增加。於是呢,就要擴大產能。產能增加了,就業增加了,把金銀賺過來,這就是金銀本位經濟體系下的經濟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