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市經濟適用房閘北區在什麼地方申請
受理地點 :這是2013年的~現在具體的你可以去街道問下的~
天目西路街道
滬太路150號
北站街道
南星路40號
寶山路街道
止園路345號
芷江西路街道
中興路1397號
共和新路街道
平型關路487號
大寧路街道
彭江路188號
彭浦新村街道
安澤路78號
臨汾路街道
臨汾路335號
彭浦鎮
靈石路731號
申請人持家庭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家庭成員的《住房和收入證明》、當戶口簿上不能顯示婚姻狀況時,還應提供結婚證(所有資料內容截止時間須在2006年12月 31日前),到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進行申請登記。申請人有工作單位的,《住房和收入證明》由工作單位出具;申請人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出具。
《住房和收入證明》必須由開具證明人和單位領導簽字,並加蓋公章,還需經公證處公證。街道辦事處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登記工作,一個家庭只能在一個戶口所在地申請購買,同時在兩個戶口所在地申請的,將被視為無效。 購買條件 符合三個條件可申購
1、具有市區城鎮非農業家庭常住戶口三年以上;
2、兩口人(含)以上的無房戶家庭(無房戶是指家庭成員名下均無自有房產,將自有房產轉讓後的無房家庭不屬於無房戶);
3、家庭年收入6萬元以下。
在同等條件下,要按照申請人的家庭人口、收入狀況、住房困難程度進行排序,確認購房對象和購房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