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經濟糾紛多少錢可以起訴
一、 經濟糾紛 多少錢可以起訴? 經濟糾紛的 訴訟 標的額沒有限制。但按照 訴訟費用 交納標准來說,訴訟標的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需要交納50元的訴訟費用。 二、 經濟糾紛 的其他法律規定 經濟糾紛民事訴訟要多少錢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訴訟標的額×2.5%-200元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訴訟標的額×2% 300元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訴訟標的額×1.5% 1300元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訴訟標的額×1% 3800元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訴訟標的額×0.9% 4800元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訴訟標的額×0.8% 6800元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7% 11800元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6% 21800元 10、超過2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5% 41800元 (1)案件受理費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其他訴訟費用,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雙方應負擔的金額。 (2) 知識產權 糾紛案件,沒有爭議金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准交納。 (3)破產案件,按照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准計算,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100000元。 (4)撤訴的案件,其受理費減半,由原告負擔。其他訴訟費用,按實際支出收取。 (5)駁回起訴的案件,受理費由起訴的當事人負擔。 (6)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 訴訟費 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決定。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上訴案件,其一、 二審 的全部訴訟費用負擔問題,也按此辦法解決。 (7)申請執行費和執行中實際支出的費用由拒不自覺履 行人民法院有效裁判文書的被申請當事人負擔。 (8)申請採取 財產保全 措施的申請費,由敗訴方負擔。申請人如果敗訴,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六條規定,還應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9)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可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免交。是否緩、減、免,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 經濟糾紛在現實生活當中時常可以遇到,這類型的糾紛通常情況下,標的額都是比較大的,所以在案件受理費用方面也會有所提升,具體的收費狀況需要根據它的標的額來進行,比如說沒有超過1萬元的,訴訟費用,就是按照固定的50元進行交納。
Ⅱ 經濟糾紛案件法院一般是怎麼收費的
法律分析:當事人向法院起訴的,應該根據具體的案由和訴訟金額,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的標准,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經濟糾紛屬於財產性訴訟,以標的額為基準,按比例分段累計計算訴訟受理費。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費;(二)申請費;(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