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經濟責任是什麼意思
問題一:什麼是經濟責任 經濟責任審計中的「經濟責任」是指當事人基於其特定職務而應履沒鏈仿行、承擔的與經濟相關的職責、義務,而不是指當事人對其與經濟相關的職務行為應當承擔的法律後果或當事人應當承枯纖擔的經濟上的後果(如經濟上的賠償、補償)等。該責任有以下特徵:
一、該責任是一種職責或義務。這里責任的真正含義應當是當事人在特定的社會生活中所負有的特定的職責或義務,而不是當事人的行為應當承擔的特定後果。
二、該責任是與職務相關的職責或義務在社會生活中,當事人應當承擔或履行的職責或義務有多種,而經濟責任審計中的經濟責任是基於當事人擔任特定的職務而應當承擔或履行的法定或約定的職責或義務,與職務喚核無關的其他責任或義務不在該責任的范疇之中。
三、 責任是與經濟相關的職責或義務。基於當事人特定的職務而產生的職責或義務同樣很多,包括與經濟相關的職責或義務和與經濟無關的職責或義務(如政治上的職責或義務等),經濟責任審計中經濟責任所包含的是當事人與經濟相關的職責或義務。
四、 該責任是當事人應當承擔或履行的職責或義務。對於一個單位來講,由於法定或約定的職務、分工,每個人應當承擔或履行的職責或義務都不同,而經濟責任審計是針對特定的被審計人進行的,被審計人的經濟責任應當是其應當承擔或履行的法定或約定職責或義務。經濟責任審計只評價被審計人的責任,而對其他人的責任一般不作具體評價。
問題二:親們幫我解釋一下經濟責任制是什麼意思? 經濟責任制,作為公有制中的經濟管理制度,同時也是公有制組織之間及組織內部的一種經濟法律制度。經濟責任制不僅僅是一種管理關系,同時是一種法律關系。
經濟責任制通過法定或是約定的法律形式,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及相應的經濟指標和經濟核算,採取獎勵和制裁來實現對於主體行為的引導。由此,經濟責任制是一種完全的法律制度。它是指,在公有制領域內的經營管理中,國家、集體和個人之間相互承擔經濟義務和相應的享有權益的經濟法律關系和制度。
廣義的經濟責任制,也包括非公有制領域的經營管理責任制關系,如私營企業的經理與董事會的關系、董事與股東的關系等,但其主要由私法自治或當事人意思自治,一般而言不屬於經濟法的范疇。
問題三:經濟責任是什麼?它和經濟法律責任又有什麼區別? 經濟法律責任是指在國家干預和調控社會經濟過程中因主體違反經濟法律、法規而依法應強制承擔的否定性、單向性、因果性經濟義務。
經濟責任是指當事人基於其特定職務而應履行、承擔的與經濟相關的職責、義務,而不是指當事人對其與經濟相關的職務行為應當承擔的法律後果或當事人應當承擔的經濟上的後果。
問題四:什麼叫經濟責任承包制 「經濟責任制承包合同」是一個大類合同的總稱,它主要起補充和保障作用。
它一般是作為「承包合同」的補充,來明確承包方和發包方的責任,如果出現違約或有什麼問題由誰來承擔責任。
主體發包方和承包方。
具體的資格限制要看具體的承包合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通常主體上沒有什麼限制,但是在合同上會對承包項目的質量做出比較詳細的規定,如要符合法律或相關規章,承包方要接受發包方的審計、檢查等
問題五:責任會計是什麼意思啊? 責任會計是在分權管理條件下,為適應經濟責任制的要求,在企業內部建立若干責任單位,並對它們分工負責的經濟活動進行規劃、控制、考核與業績評價的一整套會計制度。責任會計是以往的各種會計管理制度的發展
以前的經濟責任制沒有明確直接與會計的關系,沒有和會計相結合,而責任會計則是把廠內經濟責任制與會計結合起來,從實踐和理論上都得出明確的概念,成為會計工作的一個領域―一經濟責任會計。具體說:就是在企業內部除了要算產品財務賬以外,還要按照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的原則,按照責任歸屬,確定責任單位(車間、技術、經營、管理部門),明確責任指標(包括資金、成本費用、利潤),以各責任單位為主體(對象)按責任指標進行核算、控制、監督、實行統分結合、雙層核算的會計管理制度。
問題六:什麼叫經濟責任制考核 考核方法 1、考核分兩部分:月指標考核、年度綜合評估考核。 2、每月對分公司總經理進行各項銷售、經營、激勵指標考核; 每半年進行一次綜合評估考核。 3、月考核採取百分制和激勵加(減)分方式,進行打分考核。 4、銷售中心每月月底結束上個月考核, 並把月考核結果通報給各分公司總經理。 5.綜合評估(20分):由銷售中心市場部、財務部、 廣告信息部、技術服務部對各分公司總經理進行綜合評估。 6、對全年12個月的各項指標考核得分求出平均值, 加上2次綜合評估考核得分就是分公司總經理的年綜合考核得分
問題七:什麼是經濟責任制? 經濟責任制是按照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將公司、企業生產經營計劃總指標加以分解,層層落實到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及職工個人的經營管理制度。
責,是指公司企業內部各單位和個人承擔的經濟責任以及由此所擔負的生產工作責任。主要包括計劃規定的生產任務和履行經濟合同承擔的經濟責任。使用各項資金承擔的經濟責任,對生產經營成果承擔的經濟責任等。實行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的公司、企業的每個崗位,各個環節和各個方面的生產工作責任及經濟責任都應有明確規定。
權,是指企業內部各單位和個人根據其承擔的經濟責任相應享有的經濟權力以及由此而在生產工作中所享有的自主決策權力。主要包括:一定的生產計劃權、資金使用權福物資支配權以及人事管理權等。實行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的公司企業內部各單位和個人享有的各種權力,不但應與其承擔的責任相適應,而且應具體通過他的生產工作崗位來行使。其權力范圍和大小也應由其工作崗位的性質來決定。
利,是指企業內部各單位和個人根據其承擔的經濟責任以及生產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和取得的經濟效果所獲得的經濟利益。實行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的公司企業內部各單位和個人所得到的經濟利益的形式一般有兩種,即工資和獎金,其主要形式是獎金。工資獎金都是按勞分配的具體實現形式。
問題八:關於對某某同志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是什麼意思 經濟責任審計兩個報告是指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二者的區別主要有五點。
一是送達對象不同。《規定》第二十九條指出,審計機關應當將經濟責任審計報告送達被審計領導幹部及其所在單位。第三十條明確,審計機關應當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等結論性文書報送本級行政首長,必要時報送本級黨委主要負責同志;提交委託審計的組織部門;抄送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
二是功能作用不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是審計機關履行委託審計職責,對被審計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評價和建議的載體,針對的是被審計對象,服務的是黨政主要領導和委託部門。
三是報告的內容不同。結果報告反映的是被審計對象履行經濟責任情況,《規定》第十八條明確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遵守有關經濟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情況;制定和執行重大經濟決策情況;與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有關的管理、決策等活動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情況;遵守有關廉潔從政(從業)規定情況。而審計報告反映的是被審計對象所在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內部控制及相關經濟活動與管理的情況,類似於常規性的財政(財務)。
四是處理和建議的對象不同。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提出處理處罰意見和審計建議,兩個報告有很大區別,要特別注意二者表述上的區別和建議的針對性。結果報告反映被審計對象的違紀違法問題及審計建議,是針對受託部門和使用報告的相關單位和領導提出的。
五是解決爭議的途徑不同。《規定第三十二條明確,被審計領導幹部對審計報告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審計報告之日起30日內向出具審計報告的審計機關申訴,審計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30日內作出復查決定;被審計單位領導幹部仍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復查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上一級審計機關申請復核,上一級審計機關應當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復核決定(為最終決定)。由於審計機關出具審計結果報告屬組織作為,不送達被審計對象,僅供組織部門、幹部監督部門和黨政主要領導參考使用,不存在爭議和救濟問題。
問題九:什麼是經濟職責 經濟責任是指以金錢為責任標的。基於產生的原因不同,可以分為約定經濟責任 與 法定經濟責任。法定中的經濟責任有很多,根據法律調整的對象不同,可以分為公法中的經濟責任和私法中的經濟責任。
私法中的經濟責任主要有這幾種,即「補償金、賠償金、違約金、定金、訂金、押金(保證金)、滯納金」。
公法中的經濟責任主要有這三種:罰金、罰款、滯納金。
問題十:經濟責任審計的定義 經濟責任審計:指企事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經營承包人在任期內或承包期內應負的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所進行的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目的是分清經濟責任人任職期間在本部門、本單位經濟活動中應當負有的責任,為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考核使用幹部或者兌現承包合同等提供參考依據。
② 請問經濟責任審計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經濟責任審計主要包括的內容:
一、財政財務收支審計
同外部審計相比,內部審計實施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僅限於對本部門、本單位及所屬各部門、各單位財政
財務收支進行的真實、合法和效益審計。由於各部門、各單位的資金來源狀況及資產、負債管理情況不盡相同,內部審計的重點也各不相同。對有國家財政資金介入的部門、單位,不僅要審查其自身財務狀況,還須重點檢查財政資金的使用渠道和使用方向。�
1.行政單位的內部財政財務收支審計,重點是各級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黨
派、社會團體及其在境外的派出機構的行政經費、罰沒收入和行政性收費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性。�
2.事業單位的內部財政財務收支審計,重點是各項事業經費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性,包括用於科學、
教育、文化、衛生、廣播影視、地震、體育、民政、外交及農業、工業、交通、郵電通訊、商業貿易、工商行政、商品檢驗等各項事業發展的經費。這里,既包括財政預算撥款的審查,也包括財政預算外安排的各項資金、事業周轉金和事業性收費的審查。�
3.企業單位(包括金融企業)的內部財政財務收支審計,重點是其資產、負債和損益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性。
審查的主要內容:企業制定的各項制度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企業一定時期內擁有的資產、承擔的債務、經營成果及其分配情況的真實、合法性;企業佔有的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情況。�
二、經濟效益審計�
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是內部審計的基礎,經濟效益審計則是內部審計發展到現階段的特殊內容。而且,隨著
市場經濟競爭的加劇,質量和效益已成為每個企業發展的直接決定力;通過內部審計找出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以提高經濟效益,也成為企業管理者設置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的主要目的。內部審計人員在財務收支審計的基礎上進行效益審計,有許多方便之處:一是熟悉本單位情況,可以有針對性地做深入細致的調查工作;二是有足夠的時間深入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及時取得有關資料和信息;三是內部審計的相對獨立地位,有利於提供客觀、真實、可靠的信息,更好地為改善本部門或本單位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1.行政單位內部審計所進行的經濟效益審計,是結合行政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審查,通過
對行政經費使用情況的檢查和分析,促使行政單位節約開支,提高行政經費管理水平,提高行政效能,同時也促進行政單位的廉政建設。�
2.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所進行的經濟效益審計,是結合事業經費籌集、管理、分配和使用等財政財務收支活
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審查,通過對事業經費使用情況的檢查和分析,促進有關事業單位加強事業經費的管理,提高事業經費的使用效益。�
3.企業單位(包括金融企業)內部審計所進行的經濟效益審計,主要從改進生產經營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兩
個方面入手。一方面,內部審計通過對企業供、產、銷各環節,人、財、物各要素的檢查、分析,提出建設性意見,可以幫助本部門、本單位負責人制定改進生產經營的措施,提高經濟效益;另一方面,內部審計通過評價本部門、本單位的內部控制,發現管理缺陷,提出管理建議等手段,可以幫助本部門、本單位完善內部管理機制,提高經濟效益。��
三、經濟責任審計
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審計人員依法對經濟責任人所承擔的經濟責任的執行情況進行的審查。內部審計人員進
行的經濟責任審計,是結合日常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及經濟效益審計進行的,一般側重於經營責任目標的審計;並通過審計資料和信息的積累,為離任責任審計服務。內部審計人員在執行經營責任目標審計時,首先通過分析企業盈虧指標、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業務經營指標和企業職工收入分配指標及各項指標的影響因素,確定審查的重點;然後再抓住幾個關鍵的指標,進行局部審查以便及時找出錯誤所在,糾正偏差,改進提高,最終促進任期經營目標的實現。
③ 什麼是經濟責制實行經濟責任制應遵循哪些基本原則
經濟責任制指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它是一種責、權、利相結合,以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為目的的企業經營管理制度。
中國股份制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是按照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將公司、企業生產經營計劃總指標加以分解,層層落實到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及職工個人的經營管理制度。
責,是指公司企業內部各單位和個人承擔的經濟責任以及由此所擔負的生產工作責任。主要包括計劃規定的生產任務和履行經濟合同承擔的經濟責任。使用各項資金承擔的經濟責任,對生產經營成果承擔的經濟責任等。實行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的公司、企業的每個崗位,各個環節和各個方面的生產工作責任及經濟責任都應有明確規定。
權,是指企業內部各單位和個人根據其承擔的經濟責任相應享有的經濟權力以及由此而在生產工作中所享有的自主決策權力。主要包括:一定的生產計劃權、資金使用權、物資支配權以及人事管理權等。實行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的公司企業內部各單位和個人享有的各種權力,不但應與其承擔的責任相適應,而且應具體通過他的生產工作崗位來行使。其權力范圍和大小也應由其工作崗位的性質來決定。
利,是指企業內部各單位和個人根據其承擔的經濟責任以及生產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和取得的經濟效果所獲得的經濟利益。實行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的公司企業內部各單位和個人所得到的經濟利益的形式一般有兩種,即工資和獎金,其主要形式是獎金。工資獎金都是按勞分配的具體實現形式。
(一)經濟責任制是經濟法的核心部門制度
現代國家日益趨向於混合經濟、後現代主義、經濟自由和經濟民主化和合作主義,這使得國家法律模式越來越趨向於公私混合型,越來越注重對組織的協調與促進,注重對組織內部行為的管理與鉗制,經濟責任制正是在政府職能轉變的前提下,成為政府實現這一目標的有效手段。在公有國家內,經濟責任制與國家所有權緊密融合,使得其以法律的形式來實現,公有國家的特性使得其法律不斷地對組織加以宏觀和微觀的調控管理,經濟責任制正是在這一前提下與經濟法完全融為一體。經濟責任制本身是在經濟法的理論、原則和價值觀上建立起來的,它在公有社會內部,以制度的建設,實現了經濟法的理念,它是公有社會中經濟法的核心制度。
之所以說經濟責任制是經濟法的核心制度,是由於:
第一,經濟責任制是經濟法上責權利相統一原則的具體制度體現。責權利相統一作為經濟法上的核心原則,強調經濟法律行為的合法性、受國家強制力的評價性,強調責任的重要性。各經濟法主體對國家、對社會都負有義務(責任),必須首先盡責,責字當先。這一原則能夠集中反映市場經濟對法律的要求,能夠全面體現國家的經濟政策,它明確解釋了經濟法的本質,使之與民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門區別開來,使經濟法成為一個有著顯著獨立標志的法律部門。
經濟責任製作為經濟法的核心制度,作為經濟法的責權利相統一原則的具體體現,它不僅僅是描述性的,從根本上而言,經濟責任制的所有法律規范都要基於原則性法律規范來建立。當下級法律規范同上級法律規范相沖突時,應當遵循上級法律規范。
不可否認,經濟法在其產生過程中,存在著不同的源頭,在私有國家內部,經濟法出現的根本動機是維護公平競爭,保持自由的市場制度,限制壟斷對於經濟的消極影響,無論是美國的「謝爾曼法」還是德國的限制卡特爾法律規范的出現,其目的都是在於實現公平、自由的市場競爭;在公有國家內部,經濟法出現的動機則是實現經濟管理的有序化,實現國民經濟管理的科學化。盡管,一度在私有國家內,凱恩斯主義主張的國家干預使得經濟法能動的實現國民經濟管理有序化,但是事實證明,市場作為配置資源的基礎條件,對於任何一種經濟制度都是不可缺少的。從「戰時經濟法」、「統制經濟法」到「復興經濟法」的發展,直至近日世界的經濟合作主義,平衡協調的經濟法的出現,市場制度對於國家和法律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經濟責任制無論是在公有還是私有社會,都是以市場為基礎的。在私有國家內部,經濟法的核心原則體現為維護公平競爭原則。而在公有國家,由於國家所有權的發達,使得責權利相統一原則成為經濟法律制度的核心原則,因而經濟責任製作為這一原則的體現,成為公有國家經濟法的核心制度。
可以說,經濟法的不同源頭使得經濟法在不同經濟制度下體現出不同的側重點,從而使得經濟法的核心制度有所不同。但是在公有國家內,強調經濟責任制是經濟法的核心制度,並不突出經濟法的國家干預性,而恰恰相反,我們認為,將經濟責任製作為經濟法的核心制度,正是通過對政府的經濟管理行為納入法制軌道,實現對公有組織的有效約束,使之與市場經濟相融合,實現市場對資源的有效配置,促進公平和自由的競爭。因而,在公有社會中,經濟責任制同維護公平競爭法律制度之間是相互促進和相互聯系的,通過在具體法律部門上的促進,使得經濟法的兩大原則並行不悖,共同實現經濟法作為市場基本法的使命。
第二,經濟責任制是與現代法律的發展趨勢相一致的,是與經濟法的出現及其調整對象緊密吻合的,它從根本上反映了經濟法的精髓所在。
傳統理念中的法律,實質上是在國家(政府)--私人之間的二元世界中建立起來的邏輯清晰、層次分明的"歐幾里德式"的演繹體系。公法與私法的分野極為清楚,從羅馬法以來,由私法中發展出來的近代法律體系,試圖採用"類科學"性質的法律體系來完成對社會事實的詮釋,並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然而,隨著企業組織規模的擴大,組織越來越成為在國家和個人之間異化物,組織的發展迫使國家和個人的傳統權利受到限制,組織對於個人的權利實現了限制,對於國家則越來越具有對話的能力[24]。組織的發展顯然突破了傳統法律的公-私的二元結構,打破了傳統法律部門的結構,法律體系內部的「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就是這一趨勢的典型表現。
組織的擴大使得經濟法的出現成為必然,國家對於組織的態度,從限制和管制發展到今天的合作和引導,更為重要的是,組織的發展直接推動了組織管理的發展,使得傳統法律中的以個體為基礎,實現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調整的法律制度不得不轉向以前從未涉足的組織內部法律關系的調整上。國家的角色的分離,政府對於經濟效益的追求,經濟管理的必要性和科學化的要求,使得經濟法成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經濟法的根本任務是保證經濟民主與促進競爭,其精髓在於對國家管理和參與經濟的有序化控制,規范政府經濟行為,防止濫用職權」。經濟法的視野也在不斷的擴大,經濟法一開始是作為對組織的鉗制的手段出現的,隨著人的認識和社會、經濟生活和法律制度的發展,使得經濟法對於國家這個最大組織的行為進行調整。可見,理解組織的發展,是理解經濟法的關鍵。
組織的出現是與經濟的發展,與專業化、分工緊密聯系在一起的。本世紀以來,組織出現了更為復雜的變化,即專業化和分工的進一步加強和組織一體化的出現,這以貌似矛盾的兩個趨勢,正是社會發展的必然。專業化和分工提高了勞動效率和經濟效益,而組織一體化則節約了市場上的交易成本。這兩個趨勢實質上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分工和專業化的趨勢,使得人的角色化和職業化更為突出;而組織的一體化使得其組織管理更為復雜,現代管理學從它產生至今已經經歷的兩次革命就典型的說明了這一點。經濟責任制是同這兩個趨勢緊密相連的。分工和專業化使得經濟責任制越來越強調責任的角色化,它實質上意味著將法律責任概念逐步實現積極化,依據不同職位和不同角色來確定職責,是法律對社會生活發展的一個回應。而組織的一體化則使得對組織管理關系的調整不僅僅局限於獨立的法律主體內部,組織一體化、關聯公司、集團公司、聯營企業和跨國企業雨後春筍般的出現,使得單純依賴於法人制度來確定組織這一原則力不從心,對這些組織體的法律調整,經濟責任制的出現就是必然的。而經濟責任制對這些組織的調整,正是在經濟法的理念下完成的。
應當認識到,分工與專業化和組織一體化的進程,是合而為一的,任何對其偏頗的理解都是對現代經濟生活的一種片面的理解,由此出發,市場同政府、組織之間的關系也是密不可分的,經濟責任制正是在這意義上,是以市場為基礎而不是排斥和不兼容的。
公有制國家出現,一開始就注意到了組織的這一特性,它沒有採取私有社會那種將組織的發展與擴大視為洪水猛獸,對之採取一種又恨又愛的態度,而是自然的將其納入了國家所有權的范圍,因而經濟法基於它對組織管理關系的調整,自然而然的形成了相應的法律制度對其加以調控,由此使得經濟責任製得到了發展,並成為經濟法的核心部門法律制度。
第三,經濟責任制是克服激勵困境的重要途徑,是提高管理水平的必要手段,因而它在經濟法的組織管理關系的調整中居於核心地位,由此決定了它在經濟法中的地位。
經濟責任制以組織管理關系作為主要調整對象,在公有組織內部以及公有組織之間實行經濟管理,這一目標的實現有賴於激勵手段的完善和發展。激勵在廣義上與管理是一致的,它是通過一定機制來對人的行為加以引導,良好的激勵對於任何一種經濟體制都是不可缺少的,「激勵因素無所不在,承認它也罷,不承認它也罷,它總是在無聲無息地影響著經濟系統的運轉」。對於既定經濟制度而言,自覺的避免和消除不利的激勵因素,採取和創制有效的獎懲制度,對於經濟效益以及經濟個體熱情和積極性、創造性的提高,有著重要的意義。
激勵問題的出現,從根本上來說是與個人主義相聯系的,它是由於個人對於私人目標或利益追求所導致的。因而,在公有國家出現之後,經濟個體經濟利益與經濟目標的沖突往往使得組織利益與目標得不到實現,因而通過一定的激勵機制來實現對經濟個體行為的引導,就是公有國家經濟生活中所要面臨的首要問題。激勵與管理的統一性,使得經濟責任制在公有國家的經濟管理中居於核心地位。
對於激勵,我們認為,有必要在更為廣泛的意義上來理解,激勵的提出和研究,往往局限於管理學和經濟學中,因而經濟激勵往往局限於競爭性組織之中,我們認為,經濟激勵從根本上而言,是與組織和管理相連的,因而對於政府的經濟管理而言,經濟激勵同樣是極為必要的。對於我國這個行政屬性極強,政府的經濟管理無從約束的國家而言,通過有效經濟激勵來實現對政府行為及其成員行為的引導不僅有重要的意義,更是進一步實現經濟增長方式轉變、良性制度變遷的必備條件。
公有國家存在著激勵困境,它是指在國家所有權的實現方式中,國家所有權的自益性權利和共益性權利不相兼容,它實質上表現為競爭性組織的獨立性問題,即國家實現其共益權目標,則對競爭性組織的鉗制加強,反之,若實現其自益性權利,則勢必應當放鬆對競爭性組織的約束,而競爭性組織的管理往往類似於官僚層級組織,因而,經濟效益無從體現,競爭性組織往往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這勢必是對國家所有權中自益權的侵蝕,使得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目標無從實現,同時導致資產的流失。這就意味著,國家作為所有者和經濟管理者的自益性權利和共益性權利在通過單一行政約束機制實現國家所有權方式中存在反比關系,以相互犧牲為代價。在宏觀上,則形成「國有企業資金陷阱」,它又表現為政府、銀行和企業三者連帶關系的惡化,形成一個惡性循環。因而,使得經濟改革僅僅是一種增量式改革。激勵困境,實質上是理解公有國家的種種弊端,以及經濟制度變遷特性,和國有企業的「軟預算約束」的關鍵所在。其根源在於政府經濟管理行為方式不合理,沒有相應的制度建設來實現對經濟管理行為的有效約束,沒有相應的分權式資源配置方式作基礎,這兩個基礎條件的缺乏,使得公有國家激勵制度不能實現對經濟生活的有效調整。我國的國有企業改革中所出現的「一統就死,一放就亂」,國有企業獨立經營權的難以實現,國家不得不採取「粗放式增長」、「通貨膨脹式增長」等等現象,其根源也就不難理解了。
(二)經濟責任制同各經濟法法律部門的關系
作為經濟法的核心法律制度,經濟責任制同其他經濟法律部門之間是完全融合在一起的。可以說,經濟法的每一個法律部門及其下屬的法律規范,都包含有一定的經濟責任製法律規范或其因素。
第一,經濟責任制同國家所有權之間的關系。國家所有權實現方式從根本上而言,是經濟責任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凡涉及國有資產的投資經營,無論是既有的全民所有制企業及其改革,還是依法掌握特定國有資產的機構,企業與其它主體合資經營公司企業,都離不開國有資產的經營管理制度」。同時,在國家所有權制度內部,國有資產的經營形式等法律規范就是經濟責任制的內容,「所謂資產經營形式,是指用以落實企業法的規定,具體規范國家與企業的責、權、利關系,保障雙方權益的企業經營國有資產的責任制形式」。國家所有權的管理和實現要依賴於經濟責任制,國家所有權作為一種特殊的財產權,它不能在法律僅僅保護其對於財產的「支配權」的基礎上自己實現組織管理關系安排,因而它必然依賴於經濟責任制對於組織管理關系的調整。因此,國家所有權制度成為經濟法的法律部門也是必然的。
國家所有權制度同經濟責任制是不可分離的,任何離開經濟責任制的國家所有權必將出現種種官僚主義、內部人控制等等弊端。權力腐蝕人,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蝕人,在國家所有權制度內,由於國家作為一個擬制體,它在現代國家必然依賴於科層制度(官僚制度)來實現,因而,無論是對於代表所有權的政府,還是享有經營權的競爭性主體,都具有追求自我利益的趨勢,因而,要實現國家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和社會利益的最大化,必然要對這些組織加以約束。經濟責任制將責任放在第一位,強調法律上受強制的義務。因此,國家所有權與經濟責任制是相輔相成的,是表裡的關系。
第二,經濟責任制與經濟管理制度的關系。經濟管理制度是經濟法的重要制度,在政府已經日益參與經濟調控和直接經營的今天,試圖恢復純粹的自由主義是不可能的,現代各國均採取了「混合經濟」。國家採取主動式的經濟管理也是經濟法的根本所在,而國家一旦採取了主動介入的態度,就不可能回頭。因而,經濟管理是國家經濟管理職能的具體體現。政府經濟管理的理論依據在於「市場失靈」,但是,政府參與經濟管理,並不意味著它必然能夠將經濟管理好,同時,政府的經濟管理並不能代替市場對資源的基礎性配置作用,政府同市場應當是互補的。政府官僚機構的特性,決定了它不能自然而然的以經濟效益作為經濟管理的目標。
應當看到,經濟法中的經濟管理法律制度,其中有關經濟管理法律責任的法律規范,構成了經濟責任制中一般經濟責任制的內容,我國的既有法制中,這部分的規范往往是通過行政法來實現的,因而,在經濟改革不斷深入的同時,經濟責任制的確定是經濟管理法律制度完善的方向。
④ 企業內部經濟責任是什麼
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按照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把企業對國家承擔的經濟責任加以分解,層層落實到科室、車間、班組和每個職工的經濟責任制。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包括廠級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制、職能科室(專業部門)經濟責任制、車間經濟責任制、班組經濟責任制和個人崗位的經濟責任制。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反映車間、職能科室與整個企業(即局部與整體)之間,職能科室之間、車間之間,以及車間內部班組、個人和車間之間的經濟關系。
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的內容
一般由「包、保、核」3個環節組成。
「包」,即包幹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所主管的業務指標。廠長是工廠的行政負責人,對整個企業的經濟責任負責;副廠長和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總機械師等是廠長的助手,負責廠長委派的某方面的工作,按分工承擔部分綜合性經濟技術指標和直接領導的車間、科室的主要業務指原理與組織標,由下而上保證企業經濟責任制的實現.職能科室的經濟責任制,包括部門經濟責任制和科室職能人員崗位經濟責任制,可分為3種類型:①綜合性職能部門,如計劃、生產、財務、技術、勞資等科室,同企業整個生產經營成果相聯系,承擔企業的利潤、產量、品種、質量、成本、資金、物資消耗、勞動生產率、合同、新產品試制等指標。②專業性職能部門,如供應、設備、動力、運輸、工具、計量等科室,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和經濟效益的高低有重要影響,承擔企業的費用、資金佔用、物資消耗、設備完好率等專業指標。③服務性職能部門,如行政、福利、衛生、房產等科室,對企業經濟效益有一定影響,承擔企業職工福利基金和行政事業費支出等經濟指標和業務指標。科室職能人員,根據科室對企業承擔的指標,逐項分解,規定具體內容,提出專業工作指標和工作要求,分別包到個人。車間承包企業分解下達的經濟技術指標,一般有產量、質量、品種、生產均衡率、成本、利潤、資金佔用額、勞動生產率,設備開工率、安全事故率,單位產品耗能量、定員、定額等。班組包幹完成車間或工段下達的產量、質量、品種、物資消耗、安全生產等經濟技術指標。
「保」,即上級保證為下級完成任務提供必要的條件;部門之間、崗位之間相互保證完成協作任務,保證做好服務工作。廠級幹部和職能科室要做到為生產車間完成任務提供必要的保證條件。職能科室之間建立相互提供服務,相互保證的協作關系,處理好與外部經濟組織之間發生的供需關系、信貸關系、協作配套關系和承包關系,為保證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創造條件。車間應保證其他車間、科室的協作任務在數量和質量上的要求,為班組完成經濟責任制提供保證條件。班組應保證提供協作對方的半成品、工具、材料、人力、燃料、動力等。做到層層包乾,層層保證。
「核」,即對每個單位、每一崗位、每一職工的包、保責任嚴格實行考核,並與經濟利益的分配聯系起來。考核標准包括考核的期限、完成任務的時間要求、工作標准和考核的標准數據等。考核辦法一般先根據考核標准,確定基準分,對每項具體指標、職責和工作任務完成的數量、質量、時間,確定加扣分的數值和比例。考核評分一般按月進行。
⑤ 國企的經濟責任有哪些
中國的國有企業既要承擔經濟責任,也要承擔政治責任,還要承擔社會責任。企業要在承擔責任中發展,在發展中更好地履行責任,最終目標是實現員工價值、企業利益和社會效益三者綜合效應的最大化
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國有企業主要是國家調節與控制經濟的一個基本工具。在中國,國有企業本質上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是國家引導、推動、調控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本力量,是實現廣大人民群眾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證。
對中國的國有企業而言,其經濟屬性要求它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其特殊的政治屬性和社會屬性要求它承擔起擴大就業、維護穩定、發展先進文化等方面的責任。
中國國有企業的特殊性使得它承擔的責任比外資企業、民營企業有著更高層次的標准,就是一為國家,二為社會,三為員工。也就是說,中國國有企業作為國有的經濟組織,既要承擔經濟責任,也要承擔政治責任,還要承擔社會責任。
國企的"三大責任"
國有企業是經濟組織,是國民經濟的支柱,必須承擔經濟責任。
⑥ 企業的經濟責任有哪些
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按照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把企業對國家承擔的經濟責任加以分解,層層落實到科室、車間、班組和每個職工的經濟責任制。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包括廠級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制、職能科室(專業部門)經濟責任制、車間經濟責任制、班組經濟責任制和個人崗位的經濟責任制。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反映車間、職能科室與整個企業(即局部與整體)之間,職能科室之間、車間之間,以及車間內部班組、個人和車間之間的經濟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