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賣了能得全款的幾成,需要補交多少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shzyqiyu88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
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
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❷ 上海買賣經濟適用房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根據上海市的相關規定,經濟適用房的房地產權利人、同住人不得將經濟適用房擅自轉讓、出租、出借、贈與或者改變房屋使用性質,不得設定除經濟適用房購房貸款擔保以外的抵押權。那麼如果購房者由於不同的原因需要將經濟適用房轉讓,該怎麼辦呢?
一、購買的經濟適用房不滿五年
(1)購買其他住房
取得經濟適用房房地產權證不滿5年,房地產權利人、同住人購買其他住房的,應當向原批准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區(縣)住房保障機構(以下簡稱原住房保障機構)書面申報。
原住房保障機構收到書面申報後,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發出《共有產權保障房回購通知書》,房地產權利人收到《共有產權保障房回購通知書》後,應當在30日內與原住房保障機構簽訂房屋轉讓合同,回購價格為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房)原銷售價格加銀行存款利息;計息時段為《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房)預(出)售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房屋轉讓合同簽訂之日止,利率為簽訂房屋轉讓合同之日的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房)房地產權利人、同住人收到原住房保障機構出具的已完成回購的證明材料後,方能辦理購買其他住房的合同網上備案手續。
(2)申請回購
取得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房)房地產權證不滿5年,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房)房地產權利人因全體房地產權利人、同住人離滬或者出國定居,夫妻離婚需將住房變現後分割財產,家庭成員重大疾病、急需資金支付醫療費用等特殊原因,可以申請原住房保障機構回購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房)。
房地產權利人申請回購,應當提交《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房)回購申請審核表》、與經登記記載的同住人共同簽名(單身申請人購房的除外)的書面申請,原《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房)預(出)售合同》、《房地產權證》、身份證、戶口簿等材料。
原住房保障機構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實,情況屬實的,與房地產權利人簽訂房屋轉讓合同,回購價格確定方法同上。
二、購買滿五年需要轉讓
取得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房)房地產權證滿5年後,需要轉讓的,房地產權利人應當向原住房保障機構提交《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房)轉讓申請審核表》、與經登記記載的同住人共同簽名(單身申請人購房的除外)的書面申請,原《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房)預(出)售合同》、《房地產權證》、身份證、戶口簿等材料。
原住房保障機構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決定回購的,書面通知房地產權利人,並在書面通知送達後30日內與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房)房地產權利人簽訂轉讓合同,回購價格由房地產權利人和原住房保障機構共同選定的房地產估價機構按照相同地段、相同類型、相同質量的存量二手住房市場價格確定;原住房保障機構應當按照《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房)預(出)售合同》約定的比例,向房地產權利人支付相應比例的回購款。決定不回購的,書面通知房地產權利人可以向他人轉讓,房地產權利人應當按照《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房)預(出)售合同》約定的比例,向原住房保障機構所在區(縣)的財政部門繳納相應比例的轉讓價款後,方可辦理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房)房地產轉移登記。
此外,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房)交原住房保障機構回購前,房地產權利人和同住人應當將戶口遷出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房),並結清水、電、氣等公用事業費用和物業服務費等費用。原住房保障機構在支付回購款前,應當入戶查看房屋狀況,確認房地產權利人和同住人按照前款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房地產權利人和同住人未結清相關費用的,原住房保障機構在回購款中扣除。
三、出售後的收入如何處理
房地產權利人接到原住房保障機構決定不回購的書面通知後,可以向他人轉讓。房地產權利人應當按照《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房)預(出)售合同》約定的比例,向原住房保障機構所在區(縣)的財政部門繳納相應比例的轉讓價款後,方可辦理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房)房地產轉移登記。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4-1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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