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經濟法是屬於私法還是公法
按大陸法系的劃分方法,經濟法中管理性法律法規屬於公法部分,自治性法律法規屬於私法部分,在我國現行經濟體制中,經濟法的公法部分強於私法部分。
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關系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在現階段,它主要調整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以各類組織為基本主體所參加的經濟管理關系和一定范圍的經營協調關系。
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宏觀經濟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不能簡單地認為經濟法就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
經濟法是獨立的法的部門,因為他的調整對象有特定的范圍,他只調整在國家協調本國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而且其調整對象同其他部門法的調整對象是可以分開的。
經濟法是一個重要的法的部門,它所具有的重大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堅持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
2、引導、推進和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
3、擴大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
4、保證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的發展。
B. 簡答題:經濟法體系主要包括哪幾個部分
1、調整經濟關系主體的法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為了滿足保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必須對經濟關系主體通過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加以限定,明確其應具備的資格、許可權、責任等。
我國現在已經制定的用以調整經濟關系主體的法有:《公司法》、《合夥企業法》、《個人獨資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企業破產法》等等。
2、調整經濟關系主體行為的法
經濟關系主體是通過作出—定的行為而其成為經濟關系主體。這部分內容其存在的根本目的,就在於通過調整國家在干預市場秩序的過程中所發生的經濟關系,對市場秩序進行規范並最終保證良性的市場經濟運行秩序。
目前,我國已經制定的相關法律主要有《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反壟斷法》等。
3、調整經濟宏觀環境的法
調整經濟宏觀環境即國家為使社會總供求與總需求達到平衡,運用宏觀經濟的間接手段,以經濟規律作為運作機制引導經濟主體的活動,也即宏觀調控。宏觀調控是現代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目前,我國宏觀調控法包括以下主要法律制度:《預演算法》、《產業結構與布局規劃法》、《固定資產投資法》、《中國人民銀行法》、《價格法》、《國有資產管理法》等。
4、調整社會分配的法
由於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綜合國力得到了極大的提升,城鄉居民收入水平顯著提高。但是,貧富差距兩極化的存在也是不容忽視的現實性問題。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社會發展的腳步越來越快,社會分配問題導致了收入差距在城鄉之間、行業之間、地區之間、不同群體之間不斷擴大,不能公平的分享改革的成果,已經成為了影響社會和諧穩定重要因素,也為經濟的進一步發展設置了阻礙。
因此,社會分配還應隨著法制的健全而不斷的被完善,以最大程度滿足建設和諧社會主義的需求。
5、監管經濟運行安全的法
對經濟運行安全進行監管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穩定發展的重要保障,也可以說是經濟法領域內的最後—道防線。監管經濟運行安全的活動具有特定的權力強制性,它以法律為依託,被監管者 須接受監管主體依法實施的監管行為,不得拒絕、逃避或抗拒,對監管主體依法所作出的處理決定必須遵從和執行。
目前我國已經制定的監管經濟運行安全的法律主要有:《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勞動法》、《會計法》、《審計法》、《技術監督法》、《環境保護監督法》、《審計法》等等。
C. 《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里哪些是重點章節,謝謝!
2014年教材分為七章內容,其中前三章屬於經濟法部分,後四章屬於稅法部分。兩部分同樣重要。其中需要重點預習的章節為第二、三、四、五章。
1、第二章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需要重點關注的有:勞動合同的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2、第三章支付結演算法重點預習辦理支付結算的基本要求(偽造、變造的區分)、銀行結算賬戶、銀行卡、預付卡、匯票的類型、支票、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尤其是商業匯票的背書、保證責任)、票據的權利和責任。
3、第四章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一定要掌握(包括一般規定、視同銷售、混合銷售和兼營)。包裝物的租金、包裝物的押金處理的區分、商業折扣、以舊換新等特殊銷售的處理要清楚。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或者銷售舊貨的處理要關注。消費稅的納稅環節是一個重點,尤其是金銀首飾、鑽石及鑽石飾品、卷煙的納稅環節。已納消費稅的扣除要重點預習,知道哪些不能扣除的項目。營業稅的稅目要能區分。
4、第五章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中要重點預習所得來源的確定、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包含的項目以及稅前扣除項目。尤其是稅前扣除項目,絕對是重點,關鍵點有兩個:稅前扣除的基礎(是以工資、薪金為基礎還是以當年銷售收入或利潤總額)和數字。
個人所得稅中重點預習工資、薪金所得。比如工資、薪金的界定、計稅依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處理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於初級經濟法基礎科目來說,有如下六個學習建議:
《經濟法基礎》這門課程學習起來感覺不陌生,再加上認真聽課,是比較容易通過的。但對於法律法規,必須注重理解,只有理解了,才能記憶。平時復習時要多歸納總結,可以採取考前集中記憶的方式來復習。
2.緊扣教材,以教材的講解為准。對教材可分三步閱讀:第一步通讀(從頭至尾認真閱讀,對教材的體系、內容能大致了解);第二步細讀(對具體的重要法律規定一定要細看、弄懂);第三步精讀(重點章節的內容在考試中約佔65%,考生一定要學會合理分配時間,重點章節一定要多花工夫重點掌握)。
3.練好基本功。對於基本概念、基本法律規定必須全面把握,深刻理解,並記住一些關鍵詞和關鍵句子,尤其是一些涉及到金額、日期、百分比等的知識點要特別注意。因為考試中60%以上的題目是涉及到基本的法律常識和規定的。
4.善於歸納比較,學會融會貫通。每個法規均有內在主線,如《支付結演算法律制度》中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支票、托收承付等幾種結算方式應加以比較,總結出結算地域范圍、結算金額、付款期限、是否可背書等方面的差別。這門課基本概念、法律規定相當多,且前後容易混淆,怎樣才能准確地記憶?一是要理解記憶,二是要系統記憶,三是要比較分析記憶。不要死記硬背,更不要「押寶」式地記幾個問題。
5.充分利用輔導書。考生一定要結合教材內容,充分利用輔導書,吸收消化知識點,獨立完成習題。要仔細研究歷年試題及答案。一方面,歷年試題及答案能夠反映近年考試的出題思路,規范我們的答題方法;另一方面,歷年試題及答案能夠幫助我們熟悉、研究考試的題型,掌握出題規律和把握試題的總體難度。
6.重視新增和變化內容。對於新增和變化的內容,一般沒有以往的考試經驗可以借鑒,有些知識點還晦澀難懂,需要考生加大復習的投入。
D. 經濟法的基本主體是什麼
經濟法主體亦稱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是在國家協調本國經濟運行過程中,依法享受權利(權力)和承擔義務的社會實體。它是經濟法律關系構成的基本要素,是經濟法律關系的直接參與者,既是經濟權利(權力)的享有者,又是經濟義務的承擔者,是經濟法律關系中最積極、最活躍的因素。
經濟法主體的范圍包括:
1.國家機關。
2.企業和其他社會組織。
3.企業內部組織和有關人員。
4.公民及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經濟法主體基本特徵:
1、范圍的廣泛性
在市場經濟社會中,經濟法主體數量龐大,類型豐富,這是主體經濟利益性的外在化要求:通過對每種經濟利益都有數種具體經濟法主體加以代表、維護和追求,實現各種經濟利益的和諧發展,才能最終達致經濟法所要維護的社會公共利益的實現。
2、地位的層級性
這里的層級性和層次性並不是完全等同的概念,層級更強調縱向位階與橫向位階的統一。理解經濟法主體層級性的時候,要清醒地認識到經濟法主體地位「不平等」並非行使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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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的需要使然,而是源自根據主體各自應當承擔社會責任的大小而由法律合理分配的需要,借用經濟法「責權利相統一原則」的話說,就是要「以責定權,以責定利」。如果只看到經濟法主體之間存在著管理和被管理的關系,而忽視了不同經濟法主體之間的協作和競爭關系,便會有本末倒置的危險,動搖經濟法主體制度存在的基石。
3、角色的變動性
就具體的某個經濟法主體而言,由於其在不同經濟關系中「角色」的不同,也令其主體外在類型和內涵發生著各種交錯和轉換,比如一個主體既可能是經營者(相對於生產者而言),或者銷售者(相對於消費者而言),又可能是競爭者(相對於其他競爭者而言),或者被調控者、被規制者(相對於政府而言),甚至是經過授權的行業管理者(相對於本行業其他經營者),等等。這除了是由經濟關系的流動性和復雜性所造成外,主體在不同經濟關系中所肩負的社會責任不同才是主體具有角色變動性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