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經濟適用房怎麼申請
法律分析:1.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對象,為具有本市中心城區非農業戶籍2.家庭上年收入低於市統計局公布的城鎮單位從業人員人均勞動報酬2倍3.拆遷房屋地產市場評估價低於25萬元,且他處於無住房的拆遷戶
法律依據:《2017年天津經濟適用房購買條件》 1.申請人戶籍的認定,以申請人戶口簿記載為准,認定其戶籍所在區。2.家庭年收入的認定,申請人家庭收入按被其拆遷住房同戶籍家庭成員合並計算。3.拆遷補償安置費的認定,拆遷補償安置費以申請人與拆遷單位簽訂的《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為准。4.他處有住房的認定,即申請本人或購買的住房,以《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為准。
2. 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什麼材料
1、按要求填寫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購買資格申請審核表》(一式三份)。
2、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戶口簿或戶籍卡復印件(驗原件),持戶籍卡的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復印件(驗原件)。
5、婚姻狀況證明。
6、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7、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住房證明。
8、特殊情況需另外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申請條件:
1、申請城區正式戶口;
2、家庭年收入在規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線(家庭年收入3.8萬元)以下的;
3、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6平方米以下;
4、未租購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廣廈房、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房等)。
申請程序:
(一)按要求如實填寫的《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及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喪偶的提供相關證明,離異的提供離婚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證明;
(二)提供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及實際居住地的現住房證明、與申請人合並計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的直系親屬所擁有的其他房產證明,有工作單位的還需提交單位有兆喊無分配住房的證明;
(三)提供申請人及合並計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的直系親屬上攔襲一年度收入證明(工資收入含基本工資、各類補貼或其他收入,應由所在單位提供;無工作單位的到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辦理書面證明),上一年度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單位代扣代繳憑證;未就業的,提供失業證或其他相關證明;個體工商戶,提供經營執照、上年度個人所得稅及相關稅收繳交憑證。
經濟適用房申購手續這樣辦理:按照申請、登記、公示、審批的辦法,分批次批准購買經濟適用房。具體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的區房管局(申請人戶口在馬尾區的向馬尾區建設局)申請辦理經濟適用住房申購登記手續,領取《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
(二)申請人如實填寫《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並備齊所需材料,向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辦理收入和住房證明(無工作單位的向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辦理證明)手續後,報區房管局審核後,由區房管局上報市房管局復核。對申請人住房情況的核實由市房地產檔案館出具證明;
(三)市房管局按照規定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復審和評分後,在相關網站上公示15天。
(四)市房管局根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進度和申請人的評分情況,按批次批准購房申請,對經批準的同一批次申請人,通過公開搖號的方式,確定選房順序。
(五)申請人持批準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和選房順序號,向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單位辦理選房和購房手續。按得分確定批族衡野准順序對符合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的申請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請人家庭的現住房面積、落戶時間以及困難情況等進行評分,以分數高低確定申購批准順序。
法律依據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