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家對經濟干預和調節的方式有哪些
國家對經濟干預和調節的方式,包括以下幾類:
一是經濟政策。國家通過經濟政策進行干預和調節,具體所運用的手段,主要是財政政策、貨幣政策、收入分配政策和匯率政策等。
二是法律手段的干預和調節。國家通過制定法律來規范經濟行為。
三是行政監管。國家運用行政監管的內容包括工商行政管理、物價管理、公共環境衛生管理、工會和行業協會的管理、商品質量的監控管理等。
四是道德規范。道德規范是在一定的經濟基礎上,通過社會輿論、傳統習慣、內心信念等來維系的人們自我約束的行為規范。道德的行為規范稱之為「非成文法」。任何經濟行為都不能沒有道德干預。市場經濟不僅是法制經濟,而且是道德經濟。市場經濟的道德規范,是商品經濟內在本性和市場經濟有序運行的客觀要求。
國家干預經濟是一種手段,是指國家運用各種手段對國民經濟進行的控制和調節。國家干預經濟的首要目標是實現充分就業。還有就是保持經濟總量平衡,抑制通貨膨脹,促進經濟結構優化,實現經濟穩定增長、保持國際收支平衡。
『貳』 如何實現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經濟問題不是政治問題)
⑴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努力使社會生產適應國內外市場需求的變化,滿足多層次多方面的需要。價值規律是商品經濟的基本規律,它的三個作用歸結到一點就是通過市場調節優化資源配置,提高經濟效益。調整經濟結構必須以市場為導向,自覺遵循價值規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基礎性作用,以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
發揮市場調節的基礎性作用,關鍵是尊重企業、農戶作為市場主體的地位,發揮它們在經濟結構調整中的主體作用。特別是在農業結構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中,地方政府要正確定位自身職能,起到服務、示範、引導作用,做到盡責而不越位,充分發揮農民在結構調整中的主體作用。
⑵要在市場調節的基礎上發揮國家宏觀調控的作用,把市場調節與國家的宏觀調控有機結合起來。由於市場調節還有其自身的缺陷,所以調整經濟結構還必須加強國家的宏觀調控。調節的主要手段是經濟、法律手段,輔之以行政手段。優化產業結構、地區結構都需要國家的財政、稅收、金融等方面的支持,需要國家政策方面的支持,也需要國家法律的監督和保證,需要政府的協調和指導。只有這樣才能減少市場弱點帶來的浪費與危害,實現結構調整的優化。
⑶經濟結構調整必須以科技進步為支撐,要把經濟結構調整與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結合起來。產業結構調整是經濟結構調整的核心,而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工作是大力發展以信息業為代表的高新技術產業,並用高新技術改造我國的傳統產業。這些都需要堅持科技創新,實施科教興國戰略。
⑷產業結構調整是經濟結構調整的核心。由於第一產業基礎薄弱,第二產業素質不高,第三產業發展滯後,所以必須對三大產業結構進行調整,大力加強第一產業,調整提高第二產業,積極發展第三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