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最早改革開放的城市有哪些
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的許多特區都是在1980年建立的,這應該是最早的城市改革開放政策的形成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作出了實施改革開放的重大決定。 197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廣東、福建在對外經濟活動中實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決定在深圳、珠海、廈門、汕頭設立經濟特區試點。福建省和廣東省成為中國最早對外開放的省份之一。
拓展資料
1.1988年4月1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關於設立海南經濟特區的決議,成功設立了海南經濟特區、深圳等經濟特區,為進一步開放積累了經驗,有效推動了中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進程。 1979年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國民經濟進入調整期。1979年9月,十一屆四中全會通過了《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允許農民在全國統一規劃指導下,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從而保證他們的管理自主權,充分發揮他們的生產積極性。 1980年8月18日,鄧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發表了題為《黨和國家領導體制改革》的講話,為新時期中國政治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1980年9月,中共中央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農業生產責任制的若干問題》,肯定了家庭生產定額的社會主義性質。
2.到1983年初,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已在全國全面推廣。 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系統地提出和闡述了經濟體制改革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確定了我國社會主義經濟是公有制為基礎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這是全面經濟體制改革的綱領性文件。政治體制改革和經濟體制改革基本上是同時進行的。 1984年4月,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進一步開放大連、秦皇島、天津、煙台、青島、連雲港、南通、上海、寧波、溫州、福州、廣州、湛江、北海等14個港口城市。逐步建立經濟技術開發區。 20世紀80年代中期,中國的科技、教育、文化等各領域的改革也開始啟動。 1985年以來,先後在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閩東南和環渤海地區設立經濟開放區。 1988年,海南新設經濟特區,成為中國最大的經濟特區。
3.199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從國家經濟發展的長遠戰略出發,決定開發開放上海浦東新區。中國對外開放出現新局面。 1992年1月至2月,88歲的鄧小平同志訪問了深圳、珠海和上海,並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講話。那就是「南方巡迴演講」。小平同志南巡之後,中國改變了先前制定的建立計劃商品經濟和正式提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
Ⅱ 我國對外開放始於哪一年最早的經濟特區有哪幾個
改革開放"始於1978年。
我國最早建立的四個經濟特區有4個,分別是深圳,珠海,汕頭,廈門,海南。
實行原因
1、實行對外開放是總結國內外歷史經驗的必然結果 。
2、實行對外開放是社會化大生產和經濟生活國際化的客觀要求 。
3、實行對外開放也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 。
4、實行對外開放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必然條件。
5、無論什麼國家,要發展壯大,都必須把自己融入世界發展的大潮中去,閉關自守只能導致落後。
6、中國的發展離不開世界,實行對外開放,符合當今時代特徵和世界經濟技術發展規律,是加快我國現代化建設的必然選擇。
(2)1983年在哪裡設立了經濟特區擴展閱讀
對外開放的意義
經濟特區的創建,是我國對外開放的重大舉措,對吸收外資、引進技術、發展生產、推進經濟體制改革起到了重大的作用,有力的推動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對外開放的過程
1979年7月,黨中央、國務院根據廣東、福建兩省靠近港澳,僑胞眾多,資源豐富,便於吸引外資等有利條件,決定對兩省的對外經濟活動實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給地方以更多的自主權,使之發揮優越條件,抓緊當時有利的國際形勢,先走一步,把經濟盡快搞上去。
1980年5月,中央確定在深圳市、珠海市、汕頭市、廈門市各劃出一定范圍的區域,試辦經濟特區。1983年4月,黨中央、國務院批轉了《加快海南島開發建設問題討論紀要》,決定對海南島也實行經濟特區的優惠政策。
1988年4月的七屆人大一次會議正式通過了建立海南省和海南經濟特區兩項決定,海南島成為我國最大的經濟特區。創辦經濟特區邁出了我國對外開放的第一步。鄧小平評價經濟特區「是個窗口,是技術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識的窗口,也是對外政策的窗口。」
實行對外開放是打破封閉狀態的革命性行為,必須有敢闖敢試、敢為人先的精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實行改革開放政策後,全國各地積極行動,探索適合本地發展的路子。
在國家政策允許先行先試的情況下,四個特區發揮「拓荒牛」精神,敢於第一個「吃螃蟹」,創造出許多「中國第一」。
Ⅲ 關於經濟特區的問題
中國經濟特區是指國家設立的特定的經濟區域,經濟特區實行特殊的經濟政策和經濟管理體制,建設上以吸收利用外資為主,經濟所有制實行以社會主義公有制為主導的多元化結構;經濟活動在國家宏觀經濟指導調控下,以市場調節為主;對外商投資予以優惠和方便;特區擁有較大的經濟管理許可權。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同意在廣東省的深圳、珠海、汕頭三市和福建省的廈門市試辦出口特區;
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決定將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這四個出口特區改稱為經濟特區;
1988年4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決議,批准海南島為海南經濟特區。
沿海經濟開放區
從1985年,中國決定在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閩南廈門、漳州、泉州三角洲地區開辟沿海經濟開放區以來,到目前,沿海開放地區已經包含40個省轄市、215個縣。沿海經濟開放區和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一樣,是中國發展對外經濟貿易的橋梁和"窗口",出口創匯的基地。開放區的目的是吸收國外資金和技術,借鑒吸收國外現代化的經營管理經驗,推動地區的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
我國對外開放新格局形成的過程,可以分為四個步驟。
第一步是創辦經濟特區。1979年7月,黨中央、國務院根據廣東、福建兩省靠近港澳,僑胞眾多,資源豐富,便於吸引外資等有利條件,決定對兩省的對外經濟活動實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給地方以更多的自主權,使之發揮優越條件,抓緊當時有利的國際形勢,先走一步,把經濟盡快搞上去。1980年5月,中央確定在深圳市、珠海市、汕頭市、廈門市各劃出一定范圍的區域,試辦經濟特區。1983年4月,黨中央、國務院批轉了《加快海南島開發建設問題討論紀要》,決定對海南島也實行經濟特區的優惠政策。1988年4月的七屆人大一次會議正式通過了建立海南省和海南經濟特區兩項決定,海南島成為我國最大的經濟特區。創辦經濟特區邁出了我國對外開放的第一步。鄧小平評價經濟特區「是個窗口,是技術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識的窗口,也是對外政策的窗口。」(《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51—52頁。)
第二步是開放沿海港口城市。1984年5月,黨中央、國務院批轉了《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紀要》,決定全部開放中國沿海港口城市,從北到南包括大連、秦皇島、天津、煙台、青島、連雲港、南通、上海、寧波、溫州、福州、廣州、湛江和北海共14個大中港口城市。1990年4月,在鄧小平倡議下,黨中央、國務院正式公布了開發開放浦東的重大決策,要把浦東建設成為「21世紀現代化上海的象徵」,把上海建設成為國際金融、貿易、經濟中心。沿海開放城市是國內經濟與世界經濟的結合部,是對外開展經濟貿易活動和對內進行經濟協作兩個輻射扇面的交點,它直接影響全國改革開放形勢的發展。
第三步是建立沿海經濟開放區。1985年2月,黨中央、國務院批准了《長江、珠江三角洲和閩南廈漳泉三角地區座談會紀要》,將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閩南三角區劃為沿海經濟開發區,並指出這是我國實施對內搞活經濟、對外實行開放的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布局。1988年初,中央又決定將遼東半島和山東半島全部對外開放,同已經開放的大連、秦皇島、天津、煙台、青島等連成一片,形成環渤海開放區。中央還提出在這些經濟開放區形成貿——工——農一體化的生產結構。
第四步是開放沿江及內陸和沿邊城市。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後,我國對外開放的步伐逐步由沿海向沿江及內陸和沿邊城市延伸。1992年6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開放長江沿岸的蕪湖、九江、岳陽、武漢和重慶5個城市。沿江開放對於帶動整個長江流域地區經濟的迅速發展,對於我國全方位對外開放新格局的形成起了巨大推動作用。不久。黨中央、國務院又批准了合肥、南昌、長沙、成都、鄭州、太原、西安、蘭州、銀川、西寧、烏魯木齊、貴陽、昆明、南寧、哈爾濱、長春、呼和浩特共17個省會為內陸開放城市。同時,我國還逐步開放內陸邊境的沿邊城市,從東北、西北到西南地區,有黑河、綏份河、琿春、滿洲里、二連浩特、伊寧、博樂、塔城、普蘭、樟木、瑞麗、畹町、河口、憑祥、東興等。沿江及內陸和沿邊城市的開放,是我國的對外開放邁出的第四步。
到1993年,經過10多年的對外開放的實踐,不斷總結經驗和完善政策,我國的對外開放由南到北、由東到西層層推進,基本上形成了「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沿海經濟開放區——沿江及內陸和沿邊城市」這樣一個寬領域、多層次、有重點、點線面結合的全方位對外開放新格局。至此,我國的對外開放城市已遍布全國所有省區,我國真正進入了改革開放新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