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欠債兩百萬,起訴的話會坐多久牢
債權債務關系是民事關系,不是刑事關系,屬民事經濟案件,不會承擔刑事責任的。最後法院會強制執行當事人的財產,如果沒有財產的,有財產時再還。如果借款人無力償還,那麼法院最終只會把借款人拉入黑名單。
法律分析
如果借款人僅僅是借錢沒有還,在一般情況下那隻是民事糾紛案件,最多也就是調解調解,不會對債務人進行治安管理方面的拘留。同時由於不會涉及刑事犯罪,因此也不能對其採取刑事拘留措施。這種情況下,就不會坐牢。但是,如果借款人被起訴,法院判決歸還的時,借款人惡意不還,就可能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會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責任,也就是要坐牢的!此外,也要注意,若借款人一開始就有詐騙的意圖,這個時候有充分證據證明的話,也是有可能以詐騙犯罪論處,那麼就要坐牢了。但要是債務人是惡意詐騙,借錢不還最多每年被司法拘留十五天。當然如果是惡意借了很多錢逃走就可能被控詐騙罪之類,那就不是拘留十五天這么簡單了,可能就要坐幾年甚至十幾年牢了。因此借錢不還起訴對方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判定其是否會坐牢或受處罰。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坐牢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⑵ 經濟糾紛,法院已經判決,執行期限是多久
借錢不還、貨款不付等等生活中人們遇到的經濟糾紛並不少,涉及到重大金錢的糾紛不及時處理可是很麻煩,就演算法院做出判決後對方仍然不按判決結果支付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那麼,經濟糾紛強制執行期限是多久?
1、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
2、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責令執行法院限期執行或者變更執行法院:1.債權人申請執行時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對該財產未執行完結的;2.執行過程中發現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院自發現財產之日起超過六個月內對該財產未執行完結的;3.對法律文書確定的行為義務的執行,執行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依法採取相應執行措施的;4.其他有條件執行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
⑶ 經濟案一般判多少年
經濟案一般判定時間應當根據具體情形而定。
經濟犯罪一般簡單的案件可能三個月內結案,復雜的案件可能半年,一年,甚至更久。可分為三個階段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以及審判階段。在偵查階段,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
經濟犯罪,是指在社會經濟的生產、交換、分配、消費領域,為謀取不法利益,違反國家經濟、行政法規,直接危害國家的經濟管理活動,依照我國刑法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是犯罪。經濟犯罪是犯罪的一種,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屬性,即社會危害性和刑事違法性。
經濟犯罪,發生在經濟領域。即發生在國民經濟的生產、交換、分配、消費諸環節;主觀上為故意,過失不構成經濟犯罪,並且一般都具有謀取非法利潤的目的;直接危害國家的經濟管理活動,而與侵犯財產所有權的財產犯罪不同。
經濟犯罪具有以下四個顯著特徵:
1、任何經濟犯罪都必須具有經濟的內容;
2、經濟犯罪的主體只可以是國家工作人員、集體經濟組織工作人員以及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不是上述三類人員不構成這類犯罪;
3、經濟犯罪分子獲取非法的物質利益一定利用了職務上的便利;
4、從總體上看,經濟犯罪是一種腐敗行為。
【法律法規】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
第二條 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應當堅持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並重、查證犯罪與挽回損失並重,嚴格區分經濟犯罪與經濟糾紛的界限,不得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第三條 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應當堅持平等保護公有制經濟與非公有制經濟,堅持各類市場主體的訴訟地位平等、法律適用平等、法律責任平等,加強對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與合法利益的保護。
⑷ 經濟糾紛拘留所一般拘留幾天
經濟糾紛是屬於民事糾紛,並不是違法或者犯罪行為,所以是不會行政拘留的,當事人可以協商或者向法院起訴解決。觸犯刑法的,可能坐牢,具體看案情。
經濟糾紛有兩大類:
一是經濟合同糾紛,如買賣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承攬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技術合同糾紛等;
二是經濟侵權糾紛;如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所有權侵權糾紛、經營權侵權糾紛等。
在市場經濟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場主體間確立交易關系,共同實施交易行為,追求和實現經濟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糾紛是經濟糾紛的主要部分。
單純的經濟糾紛屬於民事案件的范疇,不存在犯罪問題,因此,也就不存在坐牢之說;如果經濟糾紛中夾雜有其他違法事實,觸犯刑法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可能坐牢,具體看案情。
比如刑法規定的合同詐騙罪,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等,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行為,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⑸ 經濟案件一般坐牢多久
經濟案件一般坐牢在三年和五年有期徒刑之下,有期徒刑最高可至無期。
大部分經濟類型案件屬於民事糾紛,一般的都不會被判處有期徒刑。只有當案件嚴重到一定程度以後,才會被刑法所評價。經濟糾紛,又稱經濟爭議,經濟法律關系主體之間因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的矛盾而引起的爭議。它包括平等主體之間涉及經濟內容的糾紛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行政管理相對人與行政機關之間因行政管理所發生的涉及經濟內容的糾紛。經濟糾紛案件的主要類型如下:
1、經濟合同糾紛案件;
2、經濟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3、經濟權屬糾紛案件;
4、企業破產案件;
5、交通運輸經濟糾紛案件。
經濟糾紛的解決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種:
1、和解;
2、調解;
3、訴訟,包括民事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4、仲裁。
經濟犯罪是指在商品經濟的運行領域中,為謀取不法利益,違反國家法規規定,嚴重侵犯國家經濟管理制度,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依照刑法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
經濟犯罪的主要特徵,經濟犯罪的特徵,可分為外在形式的特徵、內部結構的特徵和一般特徵。經濟犯罪的外在形式的特徵如下:
1、犯罪主體的外形表現,大多數經濟犯罪主體,只能由自然人構成,少數由單位構成特殊主體;
2、危害行為的外形表現,現行刑法典及單行法規,把經濟犯罪分成若干類別,又分為若干行為,如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分為生產銷售一般的偽劣產品、假葯劣葯、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等,偽劣產品必須有銷售性,違法性違反質量法規定和銷售金額的特定性銷售金額五萬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 生產、銷售假葯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⑹ 經濟糾紛官司多久結案
民事經濟糾紛案件結案的時間通常是立案以後的6個月之內,如果經濟糾紛案件的案情復雜,從立案到結案的時間有可能會長達12個月,可是,案情特別簡單的經濟糾紛,也有可能立案以後的三個月內就能結案,若提出上訴,二審的時間一般是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