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封建社會什麼經濟佔主導地位
中國封建社會農業經濟佔主導地位。
小農經濟亦稱「個體農民經濟」。以家庭為單位、生產資料個體所有制為基礎,完全或主要依靠自己勞動,滿足自身消費為主的小規模農業經濟。其中,有的以自有土地經營,有的以租入土地經營,亦有兩者兼之。主要特點是:
(1) 在小塊土地上使用落後的手工工具進行分散經營。
(2) 生產力水平低,抵抗自然災害的能力弱。
(3) 經濟地位不穩定,在私有制占統治地位的社會易於走向貧富兩極分化。
(1)什麼經濟占統治地位擴展閱讀:
演變過程:
中國封建社會是由在沒有外族入侵的情況下,由奴隸社會逐步發展變化而來的。中國奴隸社會實行的是土地國有制度,國家的全部土地都屬於國家的最高統治者。
春秋以後,隨著 生產力的發展,原有的土地制度受到破壞,新興的封建勢力在奪取政權後,相繼實行變法改革,確立了土地私有制度,允許「民得買賣土地」。 從這時起,土地私有制度,成為中國封建社會土地制度的主要形式。
土地私有制度的產生.一方面存在小土地私有制。同時也必然導致土地兼並的現象,出現「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的情況。
形成了大土地私有制的形式。這些大土地所有者就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地主階級,他們先是以隱戶奴役制的形式,自唐以後又以租佃制的形式剝削在兼並中失去土地的個體農民。
因此,中國封建社會的農民一直是由佔有少量土地和生產資料的自耕農和依附於地主階級的佃農(其前身是隱戶農民)兩種人物構成的。但不論是哪種農民,都是一家一戶.男耕女織、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
㈡ 什麼經濟居於主體地位
目前來說經濟居於主體地位的就是說顧家。對外貿易經濟,還有國有企業經濟,還有一些製造業都是屬於國家經濟的主體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