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因經濟糾紛被起訴會有什麼後果
經濟糾紛,又稱經濟爭議,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經濟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經濟案件的處理主要有仲裁和訴訟兩種方式.公職人員經濟糾紛被起訴的後果是執行法院判決。經濟糾紛一般屬於民事糾紛,也就是債務債權關系,存在欠款行為,按照法院的判決或者是裁定執行就可以,如果拒絕執行法院判決並存在妨礙執行公務行為的,涉嫌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要給予刑事處罰,如果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含宣告緩刑)的,或者因過失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期超過三年的,一般會被開除。經濟糾紛被人起訴一般不會留案底,民間所稱的案底就是進入個人檔案,僅僅指犯罪行為人承擔刑事責任後,相關部門將其定罪的情況記錄檔案的行為。消除檔案中刑事責任的記錄基本是不可能的,只有在個別地方有一些相關規定和司法解釋,認為可以對未成年犯罪的行為人積極悔改的可以在檔案中封存犯罪記錄 民間經濟糾紛被起訴會不會對個人徵信有影響? 民間經濟糾紛被起訴並不會對個人徵信有影響。若是在民事判決書生效後,存在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等的情形,則會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就會影響個人徵信。
綜上問題所述,經濟案件的處理主要有仲裁和訴訟兩種方式,建議再碰到經濟糾紛時一定要把保持清醒的頭腦,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零三條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裁定。
第一百零四條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並審判,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