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坐飛機經濟艙行李限重多少
坐飛機經濟艙行李限重國內航線和國際航線有所不同,以深圳寶安國際機場為例,具體如下:
1、隨身攜帶行李須知:
國內航班: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行李,持公務艙和經濟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一件行李。每件行李體積不超過20×40×55厘米。上述兩項總重量均不超過5公斤。
國際航班:每件行李體積不超過20×40×55厘米,手提行李總重量不超過7公斤。
2、免費托運行李額:
乘坐國內航線:持成人或兒童客票的經濟艙旅客為20公斤,公務艙旅客為30公斤,頭等艙旅客為40公斤。持嬰兒票的旅客,無免費行李額。
乘坐國際航線:經濟艙旅客的免費托運行李限額為20公斤,經濟艙持學生護照的旅客,可以免費托運的行李限額為30公斤;公務艙免費托運行李限額為30公斤;頭等艙免費托運行李限額為40公斤。
但當目的地為美洲時,其托運行李可以為兩件,每件不超過23公斤,單件行李三邊長度和不超過158厘米,兩件行李三邊之總和不超過273CM。當超過時,旅客需要支付逾重行李費。
(1)3折經濟艙能帶多少行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中規定:
第二十六條 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旅客和其他人員及其攜帶的行李物品,必須接受安全檢查;但是,國務院規定免檢的除外。
拒絕接受安全檢查的,不準登機,損失自行承擔。
第二十七條 安全檢查人員應當查驗旅客客票、身份證件和登機牌,使用儀器或者手工對旅客及其行李物品進行安全檢查,必要時可以從嚴檢查。
已經安全檢查的旅客應當在候機隔離區等待登機。
第二十九條 外交郵袋免予安全檢查。外交信使及其隨身攜帶的其他物品應當接受安全檢查;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條 空運的貨物必須經過安全檢查或者對其採取的其他安全措施。
貨物托運人不得偽報品名托運或者在貨物中夾帶危險物品。
第三十一條 航空郵件必須經過安全檢查。發現可疑郵件時,安全檢查部門應當會同郵政部門開包查驗處理。
② 第一次坐飛機,經濟艙可以帶多少行李
坐飛機經濟艙可以攜帶一件隨身行李和托運行李,其中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為限。托運行李為20公斤免費額,托運行李超出免費額,需要另行繳納托運費。其中隨身行李尺寸體積每件不超過20×40×55厘米;托運行李體積不能超過40×60×100厘米。
旅客的逾重行李在其所乘飛機載量允許的情況下,應與旅客同機運送。旅客應對逾重行李付逾重行李費,逾重行李費率以每公斤按經濟艙票價的1.5%計算,金額以元為單位。
(2)3折經濟艙能帶多少行李擴展閱讀: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第四十二條 旅客的托運行李,應與旅客同機運送,特殊情況下不能同機運送時,承運人應向旅客說明,並優先安排在後續的航班上運送。
第四十三條 旅客的托運行李,每公斤價值超過人民幣50元時,可辦理行李的聲明價值。承運人應按旅客聲明的價值中超過本條第一款規定限額部分的價值的5%收取聲明價值附加費。金額以元為單位。托運行李的聲明價值不能超過行李本身的實際價值。每一旅客的行李聲明價值最高限額為人民幣8000元。如承運人對聲明價值有異議而旅客又拒絕接受檢查時,承運人有權拒絕收運。
③ 飛機(國內)經濟艙托運行李最多可托運多少公斤每人有限制托運的件數嗎限制幾件
免費托運行李國內航班經濟艙按計重製,每人可免費托運行李20kg,件數不限,但一般以不超過二件為好。每件行李尺寸三邊之和不超過158cm.如二人及以上乘坐同一航班到達同一目的地,免費托運行李的重量可合並計算。
每件托運行李不得低於2千克。
每件托運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過45千克。國際運輸的每件托運行李重量一般不超過32千克,如超過32千克,但不超過45千克的行李必須符合達到機場和續程承運人的有關規定。
每件托運行李的長、寬、高三邊之和不得超過203厘米,不得小於60厘米。
超過免費托運行李限額的托運行李在支付逾重行李費後可作為托運行李運輸;但超過最大體積或重量的行李,不能作為托運行李運輸,應作為貨物運輸。
(3)3折經濟艙能帶多少行李擴展閱讀:
乘機前,旅客及其行李必須經過安全檢查。
運行李必須包裝完善、鎖扣完好、捆紮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壓力,能夠在正常的操作條件下安全裝卸和運輸,並應符合下列條件,否則,承運人可以拒絕收運:
(一)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須加鎖;
(二)兩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為一件;
(三)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四)竹籃、網兜、草繩、草袋等不能作為行李的外包裝物;
(五)行李上應寫明旅客的姓名、詳細地址、電話號碼。托運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過50公斤,體積不能超過40×60×100厘米,超過上述規定的行李,須事先徵得承運人的同意才能托運。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過10公斤,體積每件不超過20×40×55厘米。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為限。
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體積均不得超過20×40×55厘米。超過上述重量、件數或體積限制的隨身攜帶物品,應作為托運行李托運。
行李上應寫明旅客的姓名、詳細地址、電話號碼。托運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過50公斤,體積不能超過40×60×100厘米,超過上述規定的行李,須事先徵得承運人的同意才能托運。
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過10公斤,體積每件不超過20×40×55厘米。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為限。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體積均不得超過20×40×55厘米。超過上述重量、件數或體積限制的隨身攜帶物品,應作為托運行李托運。
每位旅客的免費行李額(包括托運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兒童票的頭等艙旅客為40公斤,公務艙旅客為30公斤,經濟艙旅客為20公斤。持嬰兒票的旅客無免費行李額。搭乘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的兩個以上的同行旅客如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辦理行李托運手續,其免費行李額可以按照各自的客票價等級標准合並計算。
旅客必須憑有效客票托運行李。承運人應在客票及行李票上註明托運行李的件數和重量。承運人一般應在航班離站當日辦理乘機手續時收運行李;如團體旅客的行李過多,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提前托運時,可與旅客約定時間、地點收運。
承運人對旅客托運的每件行李應栓掛行李牌,並將其中的識別聯交給旅客。經承運人同意的自理行李應與托運行李合並計重後,交由旅客帶入客艙自行照管,並在行李上栓掛自理行李牌。不屬於行李的物品應按貨物托運,不能作為行李托運。
旅客的逾重行李在其所乘飛機載量允許的情況下,應與旅客同機運送。旅客應對逾重行李付逾重行李費,逾重行李費率以每公斤按經濟艙票價的1.5%計算,金額以元為單位。
承運人為了運輸安全,可以會同旅客對其行李進行檢查;必要時,可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檢查。如果旅客拒絕接受檢查,承運人對該行李有權拒絕運輸。
旅客的托運行李,應與旅客同機運送,特殊情況下不能同機運送時,承運人應向旅客說明,並優先安排在後續的航班上運送。
旅客的托運行李,每公斤價值超過人民幣50元時,可辦理行李的聲明價值。承運人應按旅客聲明的價值中超過本條第一款規定限額部分的價值的5%收取聲明價值附加費。金額以元為單位。
托運行李的聲明價值不能超過行李本身的實際價值。每一旅客的行李聲明價值最高限額為人民幣8000元。如承運人對聲明價值有異議而旅客又拒絕接受檢查時,承運人有權拒絕收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