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技術經濟經濟效果有幾種表示方法
技術經濟效果的方法很多,常用的有三種:
1、判斷法,也叫直觀法。主要憑人們的經驗及其分析、綜合、判斷的能力。有個人(主觀)判斷預測、集體思維或調查預測、德爾斐法(是專家調查法的一種)等。
2、趨勢外推法。用過去的資料推斷未來的狀態,多用於中、短期預測。有時間序列的趨向線分析和分解法,指數平滑法,鮑克斯-詹金斯模型,貝葉斯模型等。
3、因果和結構法。通過找出事物變化的原因及因果關系,預測未來。有回歸分析──一元線性回歸方程模型和聯立方程模型,模擬模型,投入產出模型(見投入產出分析),相互影響分析等。通常將第一種稱為定性預測方法,第二、第三種稱為定量預測方法。
隨著預測技術的發展和電子計算機在預測中的廣泛運用,技術經濟預測范圍將更為廣泛,模型將更為完善。
技術經濟效果的大小、變化和發展遵循以下七條原理:
1、技術經濟矛盾統一原理。第一、技術和經濟兩者互相依賴,互相促進;第二,技術和經濟兩者互相矛盾,技術先進,經濟效果不一定好,經濟效果好,技術不一定很先進;第三、技術和經濟互相發展變化,原來先進的技術可以轉化為落後的,原來不經濟的技術可以轉化為經濟的,原來矛盾的關系可轉化為促進的關系。
2、經濟效果指標原理。經濟效果是產出和投入的比較,有除法和減法兩種比較形式。除法比較形式是技術方案的產出與投入之比,又叫經濟效率指標,如勞動生產率、資金報酬率;減法比較形式是技術方案的產出與投入之差,又叫經濟效益指標,如利潤、稅收、增加值、國內生產總值。由此可見,經濟效率和經濟效益不是同一指標,這兩個指標有本質的區別。目前把這兩個指標統稱為經濟效益指標,對研究分析問題十分不利。工農業產值既不是經濟效率指標,也不是經濟效益指標,是毛產出指標。
3、經濟增量原理。在經濟活動中,與自然界能量守恆定律不同,技術經濟效果總是有增量的,產出必須大於投入。增量效果與投入的多少有三種關系:一是投入增加,效果遞增;二是投入增加,效果遞減;三是投入增加,效果先遞增,後遞減。因此,任何技術的投入要求適度,不是越多越好。
4、時間效應原理。第一技術經濟效果的大小隨時間變化而變化;第二、相同數量的技術經濟效果,近期的總比遠期的大得多,因為有時間價值。
5、供求效應原理。供求關系對技術經濟效果所產生的作用有三種:一是供不應求,產生短線效應;二是供過於求,產生長線效應;三是供求平衡,產生機會效應。短線效應影響最大,機會效應影響其次,長線效應影響第三。
6、系統相關原理。技術經濟效果的大小,與產出部門相關,與投入部門相關。有直接相關和間接相關兩種。根據系統相關原理,用戶是最重要的產出相關部門,原材料能源是最重要的投入相關部門,與基建相關的部門是次重要的投入相關部門。
7、六力替代原理。第一任何技術方案都是由六力組成,六力是指人力(勞動人員)、物力(能源、原材料)、財力(固定資產、流動資產)、運力(運輸量、運輸周轉量)、自然力(水、土地、礦產、生物資源)和時力(時間)。第二,不同技術方案歸根到底是由六力數量、質量和結構不同所造成。第三,技術經濟效果大小隨六力變化而變化。第四,六力可以相互替代,以達到優化組合的目的,這是技術進步和經濟發展的必然規律。
㈡ 經濟效益指標通常有哪些
商業企業主要經濟效益指標考核評比辦法。
一、考核的指標
1.營業收入總額
2.利稅額
3.商品流通費用率
4.補貼前虧損單位的虧損額
5.商業流動資金周轉次數
6.百元資金利稅額
7.人均商品銷售額
8.人均利稅額
二、指標范圍和計算方法
1.營業收入總額,包括商業企業的商品銷售總額和商辦工業、飲食服務、農牧、儲運等企業的產品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額。
2.利稅額,包括全部企業的補貼前實現利潤額和交納的銷售稅金(稅金)額之和,不包括進行利潤分配和在成本(費用)中列支的各種稅金。
3.商品流通費用率,指商業企業的商品流通費用額占商品銷售總額的百分比。計算公式:
商品流通費額
商品流通費用率=--------×100%
商品銷售總額
4.商業流動資金周轉次數,指商業企業平均佔用流動資金的周轉次數。計算公式:
商品銷售總額
商業流動資金周轉次數=--------------
商業企業平均流動資金佔用額
5.百元資金利稅額,指全部企業的利稅額(即考核指標「2」)占流動資金平均佔用額與平均固定資產凈值之和的百分比。計算公式:
利 稅 額
百元資金利稅額=------------------
流動資金平均佔用額+平均固定資產凈值
6.人均商品銷售額,指商業企業的商品銷售總額與商業企業全部職工平均人數之比。計算公式:
商品銷售總額
人均商品銷售額=-----------------
商業企業全部職工平均人數
7.人均利稅額,指全部企業的利稅額(即考核指標「2」)與企業全部職工平均人數之比。計算公式:
利 稅 額
人均利稅額=----------
企業全部職工平均人數
(註:由於計算口徑的不一致,北京市飲食服務總公司和上海新亞(集團)聯營公司在填寫商品流通費用率、商業流動資金周轉次數和人均商品銷售額三項指標時,分別用飲食服務費用率、飲食服務資金周轉次數和人均營業收入額代替。)
三、考核評比方法
1.考核評比單位劃分,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商業廳(局)為單位,共有34個考核評比單位。各計劃單列市商委、商業局的數字已包括在各商業廳(局)內,暫不單獨進行考核評比。
2.對各單位前述八項考核指標每季度考核一次,按各單位每項指標比上年同期的增減幅度,對34個單位統一排隊計分,最高者得34分,最低者得1分,依此類推,差距為1分。八項指標的得分之和為該單位本次考核的合計得分。
3.考核指標的數據來源,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委、商業廳(局)上報的季、年度會計報表為依據。每季度會計報表匯總後即公布各單位的指標實績和得分情況,根據年度各項指標的考核結果進行評比,按總得分由多至少排列名次。
四、表彰與獎勵
對總的得分排列在前十名的單位給予表彰和適當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