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經濟糾紛去哪裡報案
到當地派出所報案,攜帶相關證據有助於及時立案處理。如果公安機關不給立案或者處理速度上不滿意,可以向上一級管理部門舉報。也可以直接帶相關證據去法院起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報案的話110或到最近的公安局辦事機構都可以,他們不會拒絕的,而且你說明情況對方會自動歸入經濟犯罪偵查部門。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② 經濟糾紛起訴流程是什麼
經濟糾紛起訴流程是,首先寫好起訴狀,在起訴狀中應寫明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等事項,然後提前收集好有利於勝訴的相關證據,法院在受理案件後通知開庭時間,然後按時參加開庭辯論,最後法院作出審判。③ 經濟糾紛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1、製作起訴狀及證據清單在起訴前,需要製作好起訴狀及證據清單,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況下有幾個被告(包括蘆盯第三人)就需要幾份起訴狀副本。有的法院還要求證據清單及所有證據復印件也同時提交多份,即證據清單螞弊所列證據的復印件份數需要同起訴狀的分數一樣。 2、向法院遞交起訴狀及證據清單法院設置立案庭,多數法院會寫明立案審查窗口,法院會對你的起訴狀及材料進行審查,決定是否立案 3、繳費法院審查後,准予立案的,會出具准予 立案通知書 並製作繳費單,當事人拿到繳費單後,可前往指定銀行繳費(有的法院可直接在法院繳費窗口繳費)。繳費後,到法院換取正式票據。 4、等待開庭通知繳費後就表示立案成功(一般來講法院出具立案通知書後即表示立案成功,但當事人如果在規定時間內不繳費,即 按撤訴處理 ),立案庭法官會根據案件性質,對案件進行分類,然後移交到審判庭,審判庭內勤人員會將案件分配到具體承辦法院手中,承辦法院安排開庭審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陪物和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④ 經濟合同糾紛報警立案標准
經濟糾紛是屬於民事糾紛,而民事糾紛報警後警察是不受理的,經濟糾紛構成犯罪的,警察才會受理。因經濟糾紛報警,公安機關一般是不會立案的,建議直接收集證據起訴。
經濟糾紛有兩類,即經濟合同糾紛和經濟侵權糾紛。合同糾紛當事人一般協商調解,申請仲裁,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而侵權的經濟糾紛,雖然也可以協商申請仲裁,調解等,但是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針對案件情節帶有犯罪嫌疑的,公安機關可以立案。
一般而言,經濟糾紛具備以下條件的,法院會予以立案。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但是,如果經濟糾紛涉嫌詐騙,當詐騙數額超過3000元至10000元以上去報警才能立案。在我國,解決經濟糾紛的途徑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條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接處警工作規則》第十四條110報警服務台受理報警的范圍: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
(四)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