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武漢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
2、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規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3、無房家庭或者現住房面積低於市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可優先出售給符合上述條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無房戶、被拆遷戶以及殘疾人、市級以上(含市級)勞動模範家庭。具體辦法由市房管部門制定。
武漢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1、收入侍歷仿證明。各家庭成員由所在單位提供收入情況的證明。失業人員提交勞動保障部門或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失業證明;低保人員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老纖證明;自由職業人員由本人提供收入情況的說明。
2、住房情況證明。單位或者房管部門出具的現有住房證明或者現住房產權證、住房租賃合同。被拆遷戶出具拆遷協議原件(留復印件)。無房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
4、婚姻狀況證明。
5、共同申請家庭成員的贍養、撫養或爛坦者扶養證明(單身人士除外)。
屬於殘疾人或市級以上(含市級)勞動模範的,還應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武漢經濟適用房辦理流程
1、首先武漢經濟適用房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申請核准購房資格,並簽署相關的書面文件;
2、然後街道辦事處對申請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情況進行核實,審核通過的予以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簽署初審意見,連同申請材料報送區民政部門;
3、最終由區房管部門發給《武漢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武漢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有效期為24個月,持有《武漢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的家庭,可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㈡ 如何申請經濟適用房
法律分析:經濟適用房申請程序如下:
1、申請人持著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還有結婚證向戶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請,辦理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購登記手續,然後領取申請審批表。
2、申請人應如實填寫申請審批表的內容並備齊所需的材料,然後向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辦理收入和住房的證明,若無工作單位的可向居委會跟街道辦事處去辦理證明。在以上這些手續之後,報到區房管局審核了之後,再由區房管局再上報市房管局進行復核。對於申請人的住房情況的核實則由市房地產檔案館來出具證明。
3、市房管局按照規定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復審以及評分之後,便在相關的網站上進行公示,時長為15天。
4、市房管局根據其評分情況,按照批次來批准購房的申請,然後對經批準的同一批次申請人通過公開搖號的方式,來確定選房順序。
5、申請人持批準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和選房順序號,到住房的開發建設單位辦理選房與購房的手續。
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1、經濟適用房申請要有當地城鎮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
2、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准。經濟適用房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