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經濟犯一般在哪裡坐牢
法律分析:一般會在監獄或看守所服刑。經濟犯罪,是指在社會經濟的生產、交換、分配、消費領域,為謀取不法利益,違反國家經濟、行政法規,直接危害國家的經濟管理活動,依照我國《刑法》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六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
Ⅱ 經濟犯罪嫌疑人關在哪
法律分析:涉嫌經濟犯罪的,採取拘留、逮捕當事人的刑事措施,一般羈押在看守所。在具體案件上,偵查部門可以考慮案件的偵查情況和嫌疑人的風險程度。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犯罪嫌疑人應當給予監視居住或者取保候審的辦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第九十八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規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辦結的,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需要繼續查證、審理的,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Ⅲ 經濟案件調查期間被收押,是關在哪裡了可以保釋嗎
如果涉嫌經濟犯罪,給嫌疑人採取了拘留或者逮捕的刑事強制措施,一般關押在看守所。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
《刑訴法》 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