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經濟糾紛案件律師一般是怎麼收費的
經濟糾紛律師收標准一般在5000左右。1、爭議標的在10000以下部份 7%但不少於5000。2、爭議標的在100000以上但在100000以下部分 6%。3、爭議標的在100000以上但在500000以下部分 5%。4、爭議標的在500000以上但在100000以下部分 3%。5、爭議標的在100000以上但在500000以下部分 1%。6、爭議標的在500000以上部分 0.5%。【法律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六條 政府指導的基準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第七條 政府制定律師服務收,應當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必要時可以實行聽證。第八條 政府制定的律師服務應當充分考慮當地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和律師業的長遠發展,標准按照補償律師服務社會,加合理與法定確定。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律師服務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費的工作時間。(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三)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一)耗費的工作時間;(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三)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六條 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Ⅱ 經濟案件律師的收費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經濟糾紛案件律師費標准如下:1、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於5000元;2、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6%;3、爭議標的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5%;4、爭議標的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3%;5、爭議標的在1000萬元以上但在5000萬元以下部分1%;6、爭議標的在5000萬元以上部分0.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二條 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本法所稱的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或者提供服務(以下所稱商品包括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Ⅲ 經濟賠償律師福州收費
民事案件律師收費標准
一、計件收費
(一)辦理一審民事訴訟案件
代理民事訴訟案件,不涉及財產關系或財產標的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內的,每件800-6000元;財產標的額超過10萬元的還應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費:
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部分不超過4%
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不超過3%
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含500萬元)部分不超過2%
5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不超過萬元以上至5000萬元(含5000萬元)部分不超過萬元以上部分不超過上述按標的額分段收費的比例,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在規定的幅度內逐段協商確定後,分段計算,累加收費。
(二)直接代理民事案件的二審或再審,按上述標准收費。
原已代理一審,繼續代理二審或再審的,應酌情減收律師服務費,或按原標准減半收費。
(三)代理民事訴訟案件申訴的收費標准:每件不超過6000元;申訴案件立案後又代理訴訟的,按前述相應收費標准收費。
(四)代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律師事務所可與委託人協商適當增加收費標准,但最高不得超過前述最高收費標準的5倍。
二、計時收費
(一)收費標准:60-1200元/小時。
(二)辦理民事訴訟案件的參考時間:
計費時間以小時為基本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的部分按1小時計算。承辦律師為2人以上的,應以各自的計費標准和實際工作時間分別計算。
1.查閱案卷材料 (每次) 5小時
2.查閱案卷相關資料(每次) 2小時
3.調查收集證據(每次) 4小時
4.代理參加調解 2小時起算
5.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每次) 4小時
6.庭前准備工作(包括准備辯護、代理要點,書寫辯護、代理詞,分析案件等)(每案) 8-10小時
7.出庭 4小時起算
8.代為申請財產保全、先予執行(每案) 3小時
9.代為提起上訴 2小時
(三)律師在本城區辦理法律事務時,路途中的時間按累計實際時間減半計算。律師在異地辦案乘坐車、船、飛機花費的時間及必要停留時間減半計算,但每一晝夜最多為4小時。
刑事案件律師收費標准
一、計件收費
(一)一審案件
1.偵查階段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每件收費不超過5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每件收費不超過6000元;
3.審判階段:每件收費不超過12000元;
4.刑事自訴案件:每件收費不超過10000元;
5.擔任被害人代理人:每件不超過10000元;
6.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按照民事案件收費標准另加收費。
(二)直接代理刑事案件的二審或再審,按上述標准收費。
原已代理一審,繼續代理二審或再審的,應酌情減收律師服務費,或按原標准減半收費。
(三)代理刑事訴訟案件申訴的收費標准:每件不超過6000元;申訴案件立案後又代理訴訟的,按前述相應收費標准收費。
(四)代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律師事務所可與委託人協商適當增加收費標准,但最高不得超過前述最高收費標準的5倍。
二、計時收費
(一)收費標准:60-1200元/小時。
(二)辦理刑事訴訟案件的參考時間:
計費時間以小時為基本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的部分按1小時計算。承辦律師為2人以上的,應以各自的計費標准和實際工作時間分別計算。
1.查閱案卷材料 (每次) 5小時
2.查閱案卷相關資料(每次) 2小時
3.調查收集證據(每次) 4小時
4.代理參加調解 2小時起算
5.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每次) 4小時
6.庭前准備工作(包括准備辯護、代理要點,書寫辯護、代理詞,分析案件等)(每案) 8-10小時
7.出庭 4小時起算
8.代為申請財產保全、先予執行(每案) 3小時
9.代為提起上訴 2小時
(三)律師在本城區辦理法律事務時,路途中的時間按累計實際時間減半計算。律師在異地辦案乘坐車、船、飛機花費的時間及必要停留時間減半計算,但每一晝夜最多為4小時。
行政案件律師收費標准
一、計件收費
(一)辦理行政訴訟案件的收費標准:
代理行政訴訟案件,不涉及財產關系或財產標的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內的,每件800-6000元;財產標的額超過10萬元的還應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費:
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部分不超過4%
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不超過3%
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含500萬元)部分不超過2%
5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不超過萬元以上至5000萬元(含5000萬元)部分不超過萬元以上部分不超過上述按標的額分段收費的比例,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在規定的幅度內逐段協商確定後,分段計算,累加收費。
(二)代理國家賠償案件的收費標准:每件不超過8000元。
(三)直接代理行政案件的二審或再審,按上述標准收費。
原已代理一審,繼續代理二審或再審的,應酌情減收律師服務費,或按原標准減半收費。
(四)代理行政訴訟案件申訴的收費標准:每件不超過6000元;申訴案件立案後又代理訴訟的,按前述相應收費標准收費。
(五)代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律師事務所可與委託人協商適當增加收費標准,但最高不得超過前述最高收費標準的5倍。
二、計時收費
(一)收費標准:60-1200元/小時。
(二)辦理行政訴訟案件的參考時間:
計費時間以小時為基本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的部分按1小時計算。承辦律師為2人以上的,應以各自的計費標准和實際工作時間分別計算。
1.查閱案卷材料 (每次) 5小時
2.查閱案卷相關資料(每次) 2小時
3.調查收集證據(每次) 4小時
4.代理參加調解 2小時起算
5.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每次) 4小時
6.庭前准備工作(包括准備辯護、代理要點,書寫辯護、代理詞,分析案件等)(每案) 8-10小時
7.出庭 4小時起算
8.代為申請財產保全、先予執行(每案) 3小時
9.代為提起上訴 2小時
(三)律師在本城區辦理法律事務時,路途中的時間按累計實際時間減半計算。律師在異地辦案乘坐車、船、飛機花費的時間及必要停留時間減半計算,但每一晝夜最多為4小時。
Ⅳ 經濟糾紛找律師怎麼收費
經濟糾紛案件律師費收費標準是按照件收取的,一般是在3000元/件左右。不過不同的地區收費的標准也是不一樣的,具體還是根據所在的標准支付就可以。律師費並沒有規定的金額,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找律師協商費用。Ⅳ 經濟糾紛案件律師費收費標準是多少
律師代理費各地存在差異,不同律師具體收費也有差異,具體要和律師協商確定。律師費一般根據案子涉及的金額,按當地的律師服務標准中規定的比例來計算代理費。根據案件性質、標的、復雜程度等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