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做好村集體經濟增收中的財務管理
1.完善內控,將財務制度並落到實處 針對村集體經組織的財務管理,應考慮自身的約 束機制和完善制度。從完善財會制度人手,做好事前 預防,事中控制,事後監督。完善內部控制。認真履行 村級財務管理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明確審批人和經辦 的人員的許可權、程序責任.村集體的各項經營活動都 應納入內控范圍,嚴格按照制度要求,規范流程,財產 要專人保管,職權要分享,工作人員要相互監督,各司 其職,真正落實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2.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建設 強化會計核算,要確保經濟事情的真實、完整。堅 持收入支出兩手抓的原則.管好收入監管的關鍵,在 實際工作中,必須堅持凡是收入歸村集體的,包括財 政補助收入、各種專項資金、村級資產變賣、出租收 入、機動地承包收人等一律都要交到三資委託代理賬 戶統一管理,嚴禁集體資金違規使用。對應納入管理 而沒有及時上交的,嚴格按照相關制度進行處理。同 時對村級的各類支出要從真實性、合法性、准確性等 人手,規范票據使用,加強對票據的監管,杜絕「白條 子」人賬現象。對支出要審議、監督相結合,花銷與實 物相結合,實地查驗,讓有水分的票據無處藏身。並且 要改進會計核算手段,積極推進會計電算化.提高會 計信息質量,要依據村集體經濟的會計流程,規范票 據的審批、傳遞、歸集、及整理歸檔工作。
3.加強監管,健全監督機制
為了使之得到進 一步規范和完善,分析查找存在的問題.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農業化進程中的新生事物,它 由於對稅收優惠政策理解不到位。有的專業合作 的建立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使農村的種植、養殖 社認為銷售自產農產品免稅,所以就不開具發票,也 等行業形成有規模有秩序的發展局面,帶動了農民發 不進行納稅申報,僥幸認為不申報就不用納稅,不按 家致富,隨著《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頒布,確立了合 規定領購使用發票,造成申報收人大大低於實際銷售 作社的法人地位,但它作為一個新的納稅群體運行至 收入現象。
2. 村集體經濟收入如何分配
村集體經濟收入按照以下原則分配:
1、堅持民主決策。年度收益分配方案要堅持分配與積累並重,充分尊重成員意見;
2、堅持效益優先。依據當年村集體經濟組織取得的凈收入,確定分配額度和比例;
3、堅持同股同權。嚴格執行村集體經濟組織章程中有關收益分配的約定,按照成員享有的份額進行年度收益分配,實行同股同權、同股同利;
4、堅守底線紅線。嚴禁私分集體資產,嚴禁舉債分配、虧空分配、清空分配,嚴禁因區劃調整、班子換屆等因素搞突擊分紅。
收益分配程序如下:
1、財務核算。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進行核算;
2、制定方案。村集體經濟組織理事會負責核實年度收入、開支,根據章程制定年度收益分配初步方案;
3、審議公示。將徵求意見、鎮辦審核後修改的收益分配方案提交成員(代表)會議討論、表決,實到會成員占應到會成員(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會議有效,實到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形成書面決議;
4、組織實施。方案公示無異議後,製作收益分配表,由成員戶代表簽字確認後,再由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銀行發放給成員戶代表,成員戶代表收到款項後負責向戶內成員分配;
5、結果備案。分配完成後,村集體經濟組織將集體收益分配方案、會議決議等書面材料、收益分配表,報各鎮辦備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一條
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村民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屆滿應當及時舉行換屆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連選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