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江蘇經濟犯罪一般去哪個監獄
江蘇經濟犯罪一般去江蘇本地監獄。比如南京監獄等等。
監獄的作用如下:
1、懲罰功能。是指國家使受刑人的身心置於刑罰的條件下,限制其精神和物質生活而產生的心理痛苦效應的總和;
2、改造功能。是指監獄依據刑罰目的轉變罪犯的犯罪思想,培養其成為遵紀守法的教育效應的總和;
3、防衛功能。是指監獄通過對罪犯執行刑罰防止其再犯罪,同時警戒、威懾、教育社會上其他可能犯罪的人,使他們不至於走上犯罪道路的效應的總和;
4、特殊預防。是指監獄通過對罪犯執行刑罰,剝奪其人身自由,使他們與社會隔離,失去再犯罪的條件,以防止服刑期間重新違法犯罪;
5、一般預防。是指監獄通過對罪犯的懲處以震懾尚未犯罪的人,防止其走上犯罪的道路。
廣義的監獄指關押一切犯人的場所,包括監獄,看守所,拘留所等。狹義的監獄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監獄的主管部門是監獄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門是司法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二條 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
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
第三條 監獄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
第四條 監獄對罪犯應當依法監管,根據改造罪犯的需要,組織罪犯從事生產勞動,對罪犯進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術教育。
㈡ 經濟犯罪一般關在哪個監獄
法律分析:一般是關押在看守所,經濟犯罪檢察院關押的時候會和其他罪犯共同關押。經濟犯只是刑事犯罪的一種,相對於暴力犯罪說的。如貪污、詐騙等都關在一起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八條 國家保障監獄改造罪犯所需經費。監獄的人民警察經費、罪犯改造經費、罪犯生活費、獄政設施經費及其他專項經費,列入國家預算。 國家提供罪犯勞動必需的生產設施和生產經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後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 對未成年犯應當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執行刑罰。 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及時收押,並且通知罪犯家屬。 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執行期滿,應當由執行機關發給釋放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