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多部門綜合施策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其中有哪些值得關注
首先是積極採取調解方式維護企業合作關系。積極與雙方溝通,有情有理地理解,仔細分析各種利弊。採取不同措施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發揮司法職能在優化營商環境中的積極作用,為維護企業穩定發展、招商引資、促進企業發展作出貢獻。促進區域經濟發展。
然後是推進保險公司自查自糾,完善工作制度等,推進保險業黑色產業鏈群體防控。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工商聯和檢察機關繼續深化交流合作至關重要。我們將不斷深化司法理念,依法履職,加強法律監督,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加大力度為民營企業發展保駕護航,讓企業“生存、保留和運作良好。
Ⅱ 分析F省上述舉措是如何增強民營經濟的活力 和創造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
①貫徹新發展理念,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和民營企業科技創新,培育發展新動能;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營造腳踏實地、勤勞創業、實業致富的發展環境和社會氛圍。
②實施科學的宏觀調控,切實降低民營企業稅費負擔,改善融資環境,著力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引導民營企業健康發展,激發內在動力,增強市場競爭力。
③發揮人才第一資源的作用,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引導民營企業不斷提高勞動者的素質和技能,激發各類人才創新創造活力。
④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和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充分發揮市場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為民營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⑤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
Ⅲ 山西省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辦法
第一條為了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保護民營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相關活動。
本辦法所稱民營經濟組織,是指在本省依法設立或者開展投資、經營的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各類經濟組織。第三條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應當堅持市場主導、政策引導、依法規范、保障權益的原則。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的領導,將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支持民營經濟發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由發展和改革、科學技術、工業和信息化、司法行政、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商務、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審批服務管理、稅務和金融等行政管理部門組成的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民營經濟主管部門負責民營經濟發展的指導和服務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落實有關支持民營經濟的政策,做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設立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並逐步加大資金投入力度。
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可以通過補助、基金以及市場化方式,支持民營經濟組織。第七條民營經濟組織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向相關部門申請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為民營經濟組織申請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提供咨詢、指導服務。
民營經濟組織不得偽造事實或者採用其他非法手段,騙取或者套取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建立民營經濟發展監測和分析機制,將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納入督查范圍和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第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為民營經濟組織創造平等准入的市場環境。
鼓勵民營經濟組織平等進入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的行業和領域。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優化營商環境,簡化審批程序,降低民營經濟組織設立、運營成本。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主動公開有關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及其適用范圍、標准和條件、申請程序等信息,方便民營經濟組織查詢。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拓寬民間投資領域,引導民營經濟組織參與「PPP」項目,鼓勵民營經濟組織投資基礎設施、生態環保、脫貧攻堅、文化旅遊、民生康養等領域。
鼓勵民營經濟組織加快傳統產業改造升級,投資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汽車、新能源、新材料、現代服務業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第十二條鼓勵和引導民營經濟組織通過參股、控股、資產收購等多種形式,參與國有企業的改制上市、兼並重組、項目投資。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制定、實施國土空間規劃時,應當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且達到規定投資強度的民營經濟組織的項目用地給予支持。
鼓勵、支持、引導民營經濟組織在開發區創業,依法享受開發區相關優惠政策。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民營經濟組織工業項目用地,可以通過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彈性出讓等方式供應土地,為民營經濟組織創業提供保障。
對於符合規劃、不改變土地用途,拆除舊廠房或者利用原有工業廠房、在建廠房加層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民營經濟組織工業項目用地,免收容積率增加部分的土地出讓金。第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激勵措施,引導金融機構為民營經濟組織提供融資服務。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增加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資本金,建立風險補償機制和保費補貼機制,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擴大業務規模,為民營經濟組織提供融資擔保服務。
金融機構應當執行國家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大對民營經濟組織的支持力度。第十五條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應當公開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對待民營經濟組織。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對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加強監督管理。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搭建對外貿易平台,支持民營經濟組織開展對外貿易活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民營經濟組織提出申請進口產品反傾銷調查的,應當予以協助,並依法採取保護措施;對民營經濟組織因產品出口受到國外反傾銷、反補貼或者保護措施調查並被提起訴訟的,應當支持其應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