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經濟案件律師費用收取標準是怎樣
法律分析:經濟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8%-12%,收費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5%-7%;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3%-5%。
法律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按標的額比例收費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離婚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8%-12%,收費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5%-7%;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3%-5%;1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含1億元)部分收費比例為1%-3%;1億元以上部分收費比例為0.5%-1%。
『貳』 經濟糾紛案件律師一般是怎麼收費的
經濟糾紛律師收標准一般在5000左右。1、爭議標的在10000以下部份 7%但不少於5000。2、爭議標的在100000以上但在100000以下部分 6%。3、爭議標的在100000以上但在500000以下部分 5%。4、爭議標的在500000以上但在100000以下部分 3%。5、爭議標的在100000以上但在500000以下部分 1%。6、爭議標的在500000以上部分 0.5%。【法律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六條 政府指導的基準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第七條 政府制定律師服務收,應當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必要時可以實行聽證。第八條 政府制定的律師服務應當充分考慮當地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和律師業的長遠發展,標准按照補償律師服務社會,加合理與法定確定。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律師服務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費的工作時間。(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三)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一)耗費的工作時間;(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三)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六條 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叄』 合同糾紛律師是怎麼收費的
合同糾紛律師的收費一般是按照訴訟標的額的大小來計算。涉及財產類的收費,一般是一萬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過一萬元不到十萬元的部分,按照5%-6%計算;超過十萬不到一百萬的部分,按照4%-5%計算。這種方式要求當事人先交納代理費,即便是官司輸了,費用也不退回。
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律師事務所經與委託人協商同意,可以實行風險代理。風險代理收費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這種付費方式,律師事務所與當事人共擔風險,如果官司輸了,代理費就不用支付。
由於各個地方的經濟,政治等發展水平不一致,各個地方的律師服務收費標准也因此是有差別的。具體可以咨詢律師事務所,價格都由律師事務所公示,律師不得私下收費。根據案件的地區不同、爭議標的額不同、案件復雜難易情況不同、律師標准不同,合同糾紛律師費的收取有一定的差異,可以直接找相關律師咨詢。
『肆』 經濟案件律師的收費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經濟糾紛案件律師費標准如下:1、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於5000元;2、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6%;3、爭議標的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5%;4、爭議標的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3%;5、爭議標的在1000萬元以上但在5000萬元以下部分1%;6、爭議標的在5000萬元以上部分0.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二條 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本法所稱的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或者提供服務(以下所稱商品包括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