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審計署國企經濟責任審計一般多長時間
現場審計時間沒有相關規定。實踐中實際也很難做硬性規定。有的經責人任期一年,有的四五年;有的企業資產若干億,單日業務成百筆,有的則百十萬資產,一天十數筆的業務;有的重視審計,全力配合;有的拖延不配合;有的財務整齊,有的混亂;等等因素都會影響審計進度。
但審計組是要求必須有審計計劃的,審計時應編制審計工作(或實施)方案,就審計目標、范圍、內容、重點、風險、步驟及審計分工、所需時間、審計要求等做個計劃。所以你可以直接問審計組成員你們計劃審多長時間。這不是什麼秘密。我們一般回答是,可能得xx天,但有特殊情況可能會延長。因為審計方案是可以調整的,但調整必須說明原因並獲批准。
Ⅱ 公司審計報告需要多長時間
公司的審計報告一般還是需要看公司的業務狀況,還有資產規模等情況,另外還有財務人員是否配合的配合度,這樣的一般的話可能至少需要1~3個月時間吧。
Ⅲ 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流程怎麼樣要注意什麼
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基本程序:
一是由幹部管理部門依據幹部任職期限等情況制定經濟責任審計計劃,出具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委託書,交由審計部門執行。
二是審計機關依據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組成審計組,進行審前調査,編制審計工作方案,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3日前,向被審計領導幹部及其所在單位或者原任職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
三是召開有審計組主要成員、被審計領導幹部及其所在單位有關人員參加的會議,安排審計工作有關事項,並進行審計公示。被審計單位按通知要求准備材料,被審計領導幹部報告任職期間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
四是審查會計憑證、賬簿、會計報表,查閱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檢查實務資產,調查取證後,進行綜合分析,寫出審計報告。
五是徵求被審計領導幹部所在單位和本人的意見。
審計組實施審計後,應該將審計組的審計報告書面徵求被審計領導幹部及其所在單位的意見。被審計領導幹部所在單位和本人應在收到審計報告之日起10內提出書面意見,送審計組;10日內未提出書面意見的,視同無異議。
六是審計組將修正後的審計報告送審計機關,審計機關審議後出具審計報告和審計結果報告,送達有關部門和單位。
對被審計領導幹部所在單位存在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依法應該給予處理、處罰的,由審計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
審計機關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的應該由其他部門處理的問題,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要注意
一、送審計通知書時,同時送審計資料清單。被審單位向審計組提供的審計資料是審計組入戶後前期調查、編制審計方案、摸清被審單位基本信息的重要來源,為避免被審單位資料提供不全、不及時,審計資料清單應在送審計通知書時一並送達,並規定提供資料的截止時間。審計組所需資料有:會計資料(含會計賬薄、憑證、報表、會計科目發生額及余額表、銀行對賬單、預決算套表等)、固定資產台帳、工程及大項采購資料、內控制度、黨政領導班子辦公會議的記錄、被審領導幹部任期內的述職報告、以前的審計報告等。被審領導幹部述職報告應涉及:遵守國家財經紀律及執行廉政紀律情況、履職情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重大工程投資及效益情況、重要經濟活動決策情況、政府債務情況、對外投資及擔保情況、內控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主要工作業績及存在的問題等。
二、及時召開審計進點會。審計進點會是向被審單位通報審計事項、審計實施計劃,同時又是被審計單位了解審計組、了解審計項目的一個渠道。審計組進點後應及時召開審計進點會,參加人員應包括審計組主管領導(包括局、科室)及審計組全體成員,被審計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及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進點會一般由被審計單位領導主持,審計組事先提供進點會議程,並充分與被審單位接洽人員做好溝通。被審計單位領導介紹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審計組主管領導或科室領導宣讀審計通知、審計組長宣布審計事項、審計范圍、審計實施計劃,最後雙方領導總結並各自提出要求。
三、落實審計公示制度。審計組入戶審計後,應及時在被審單位進行審計公示,公示中要註明審計組的聯系電話、電子信箱、辦公地點、反映情況截止時間等。遇有群眾向審計組反映被審單位及被審計領導幹部的相關問題時,審計組應做好保密工作,並在審計實施過程中將群眾反映的問題作為重點事項予以核實,需要審計組答復的,需請示審計機關相關領導同意後,及時向反映問題的當事人說明事實的真相。
四、充分把握座談機會。座談一般與被審計人員及被審單位領導座談和與其他相關人員座談,審計過程中座談是十分必要的。可以快速、全面的了解被審單位的總體情況;可發現一些違規問題的線索;可以進一步深入了解已經發現問題的背景、決策及執行操作過程;可以初步了解群眾對被審計領導幹部的評價等。座談前審計組應充分准備,擬好座談提綱,有針對性的進行溝通交流。
五、審計實施過程中要重點突出,充分體現領導幹部經濟責任這個點。審計實施過程中,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與其他類型審計的側重點要有所區別。應重點關注遵守有關經濟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情況,看是否存在違法違規現象,是否存在政令不通問題;重大投資及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執行和效益情況,看決策程序是否合規,執行過程是否有效,是否達到了預期效益;行政執法、行政審批情況,看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是否遵循「收支兩條線」,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看行政審批程序是否合規,手續是否完備;財政財務管理情況,看預決算編報與執行、財政財務收支是否符合相關要求;領導幹部履職情況,看領導幹部在任期間是否按照「三定方案」認真履職,是否緊緊圍繞中央關於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的決策部署開展工作,是否完成上級下達的本區域、本行業的各項經濟指標,是否有力的推動了本區域、本行業的發展與改革;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廉潔從政情況,看是否存在違法、違規、違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