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國以來我過經濟體制的發展轉變的幾個階段和各個階段的特點
一、50年代初期我國社會主義經濟體制初步建立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黨和政府就著手於對舊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經濟制度進行根本性的改造和變革,要創建一個社會主義新中國的經濟體制。經過三年恢復和第一個五年計劃,到1957年,新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初步建立和形成。
新中國的經濟體制是在有步驟地實現從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的轉化中形成的,大體上分三步走:
第一步,沒收官僚資本,完成土地改革,統一財政經濟。沒收官僚資本,使國家掌握經濟命脈,確立了全民所有制的國營經濟的領導地位。完成土地改革,變地主所有制為農民所有制,恢復和發展了農業生產。統一財政經濟,包括控制主要商品,加強市場、物價和金融的管理,以及進一步統一財政收支、統一物資調度、統一貨幣發行,到1952年實現了財經狀況的根本好轉。這為形成新的經濟體制、開展有計劃的經濟建設奠定了一個基本條件。
第二步,基本完成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三大改革在1956年基本完成,確立了社會主義公有制占絕對優勢的生產資料所有制結構。這是整個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的基礎。
第三步,進行有計劃的經濟建設,建立集中統一的經濟體制。1953年開始實施第一個五年計劃,對重點建設實行統一管理。後來,對糧食實行計劃收購和計劃供應,對工業、物資、交通運輸等部門的國營企業和部分公私合營企業主要實行直接計劃和實物調撥,並對財政、信貸和勞動工資等也實行統收統支、統存統放和統分統配。於是,形成了以計劃體制為中心的、集中統一的經濟體制。
對於這種體制的形成,《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指出:建國初期和第一個五年計劃期間,我國面臨著實現全國財政經濟統一、對資本主義工商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和開展有計劃的大規模經濟建設的繁重任務,逐步建立起全國集中統一的經濟體制。那個時候,在許多方面還沒有統得很死,而且在社會主義改造的方法和步驟上堅持了從中國實際出發,有很大的創造。
二、1958-1966年初步探索經濟體制改革
「大躍進」時期,「左」的思想佔了上風,經濟決策出現了一系列的重大錯誤,服從於實現「大躍進」的目標,經濟體制也有很多突然變化。
第一,在所有制上,急於追求「一大二公」,搞「升級」、「過渡」,企圖盡快實現單一的全民所有制的國有經濟和國家經營。農村掀起人民公社化的運動,把小社並成大社,基本上取消自留地,實行政社合一。城市改造「殘存的私有制」,基本上取消個體經濟和個體經營,限制集體經濟和集體經營,有的轉為或並入國營企業,並使經營方式、購銷形式和分配力、法歸干一律。這都脫離當時的生產力發展水平,導致了「共產風」、「浮誇風」和瞎指揮。
第二,在中央和地方的關繫上,不加分析地下放管理權,實際上是「大撒手」。針對過去權力過於集中的問題,下放管理權有必要,但當時不加分析,一放就過了頭。
第三,在國家和企業的關繫上,擴大企業許可權也是必要的,但在整個經濟混亂的情況下,這無助於增強企業活力。當時規定減少指令性指標,實行全額利潤分成制度,企業有權調整機構和配置人員,自行處理固定資產。由於缺乏正確的領導,層層抬高指標,企業失去正常管理,經濟效益大大下降。
第四,在分配製度上,無論農村還是城市,都搞「一平二調」,使平均主義進一步發展,極大地挫傷了農民、職工的積極性,在表面上轟轟烈烈的掩蓋下,勞動生產率不斷下降。
針對「大躍進」造成的國民經濟嚴重困難,中央決定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八字方針的中心是調整。這個方針,到1962年召開「七千人大會」時得到了全面貫徹。貫徹這個方針,在縮小投資規模、放慢發展速度、恢復工農業生產並抑制通貨膨脹、保證人民最低生活標準的同時,在經濟體制上也有相應的對策。
首先,加強中央的集中統一管理,搞好綜合平衡。為了克服無政府主義和分散主義,經濟管理上加強集中統一。
其次,開始注意運用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為了糾正否定價值規律的錯誤,注意了運用經濟杠桿來調節經濟運行。
再次,制定各種管理條例,加強經濟監督。為了制止幾年中造成的各經濟領域的混亂現象,除制定了《農業六十條》外,還先後制定了《工業七十條》、《商業四十條》、《手工業三十五條》和《高等教育六十條》、《科學研究四十條》以及計劃、財政等各項工作條例。
在調整過程中,還對體制改革進行了若幹探索。例如:試辦托拉斯,用經濟組織管理經濟,在工業、交通部門按照專業化協調的原則辦了一些全國性的、地區性的和地方性的公司;改革企業管理體制,按照《工業七十條》,要求國家對企業實行「五定」、企業對國家實行「五保」,並建立黨委領導下的廠長負責制等等;改進物資管理,要求對生產資料參照商業部門的做法,合理安排流轉環節,按照經濟區設供應網點;試行兩種勞動制度和兩種教育制度,即固定工與合同工、臨時工、亦工亦農並存,全日制學校與半工半讀、半農半讀並存;適當擴大地方管理許可權,在繼續加強集中統一的前提下,逐步把一些該由地方管理的事情下放給地方管理,包括計劃留有機動和提高財政預備費的比例、給予調劑物資分配的許可權等。調整時期的體制演變,針對以調整為主的任務,強調集中統一,取得了很大成績,克服了困難,經濟很快恢復,效益逐步提高,出現了以前少有的好形勢。
三、改革開放以來經濟體制改革的巨大成就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體制和運行機制已發生了深刻的變化,高度集中的、以行政手段為主的計劃經濟體制已基本「瓦解」,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已大大加強,新體制的基本構架已大體確立,對外開放的格局基本形成,綜合國力大大增強,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其主要表現是:
第一,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建立起了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社會生產力得到了解放和發展。
農村改革成了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起點。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經濟體制改革跨出了大的步伐:普遍推行了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廢除了「人民公社」制度;取消了農業生產指令性計劃,實行合同定購制;放開了絕大部分農產品的價格,國家對關系國計民生的糧、棉等主要衣產品實行保護價;鼓勵農村各種所有制經濟和非農業的發展,鄉鎮企業異軍突起、發展迅速;推進了貿、工、農一體化和產、供、銷「一條龍」建設,農業產業化方興未艾,因地制宜、適度規模和集約化經營也有一定發展,小城鎮迅速崛起。可以說,經過改革,農村作為傳統經濟中自然經濟色彩最濃、經濟發展水平最薄弱的環節,其運行機制基本上已率先進入了市場經濟的軌道。農村新經濟體制的實行和政策的不斷開放,使全國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普遍高漲,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創造了人間奇跡,對其他方面改革開放起到了極大的示範和帶動效應。
第二,市場經濟對資源配置的基礎地位得到確定並發揮了巨大作用。
過去指令性計劃無處不在、無所不包,覆蓋國民經濟的方方面面。經過改革,已全部取消了農產品生產的指令性計劃,國家只對9種主要農產品生產實行指導性計劃管理。
在工業總產值中,由國家計劃安排的比重已由1979年的70%以上降為目前的4.6%;實行指令性計劃管理的工業品只有12種,而且只限於其中的部分產量,僅佔全國工業總產值的4.1%,與改革前相比減少了90%。95%以上工業消費品的生產及其價格由生產者根據市場供求狀況自主決定。在商品零售總額中,國家管理的價格占商品總價值的比重已由1979年的95%以上降為7.2%左右。全國統一的商品市場已基本形成。要素市場尤其是資本市場發展已具規模。截至1998年12月底,在上海、深圳上市的證券品種總數已達999個,上市公司達851家,市場總值達21420億元,開戶投資者達3989萬戶。
第三,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目標的企業管理制度正在形成和發展。
盡管目前不少國有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步履艱難,但與改革前相比,其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都發生了重大變化。「抓大放小」戰略和「三改一加強」的舉措得到有效實施,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正在積極進行。公司制、兼並、聯合、租賃、承包、股份合作制和破產、出售等改組、改制的具體形式靈活多樣。國有資本正從一些低效領域和不宜進入的領域向基礎性、戰略性、關鍵性產業領域轉移,從而大大提高了國有經濟的素質和質量。這不僅有利於發揮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而且有利於多種所有制經濟發展。不少國有企業正在從工廠制向公司制轉變;產品經營正在向資本經營轉變;單一投資主體正在向多元化投資主體轉變;分散化、小型化的企業開始轉向聯合化、集團化。但是,國有企業冗員、債務和社會負擔等歷史遺留問題尚未根本解決,其競爭條件和競爭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國有經濟與市場結合、國有企業成為市場主體的改革正處在關鍵時刻。
第四,以公有制為主體的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新體制為社會主義經濟體制增添了新內容。
改革開放以前,我國的經濟成分基本上是單一的公有制經濟。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中央從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出發,提出了堅持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平等競爭和共同發展的方針,積極探索公有制的實現形式,鼓勵發展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使所有制結構發生了重要變化,徹底打破了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單一的公有制格局。國有經濟的結構有很大的調整,對國民經濟的控制力大大增強。例如:1978年國有企業固定資產原值為4488.2億元,固定資產凈值為3201.4億元;1997年國有企業固定資產原值和凈值分別達到54620.8億元和38878.5億元,比1978年分別增加10.2倍和近10倍。公有經濟佔主體、國有經濟佔主導的地位基本實現。國有、集體、個體、私營、外商等不同經濟成分在市場競爭中共同發展的局面初步形成。所有制的這種格局,不僅適應了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的要求,有利於經濟發展,而且有利於形成多家競爭、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市場機制。
第五,運用經濟法律手段調控經濟的機制和手段正日趨成熟和完善。
我國在改革過去高度集中的計劃管理手段時,並沒有對市場放任自流,而是穩步加強宏觀調控體系建設。首先,財政體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從1980年財政實行「劃分收支,分級包干」的體制,到1994年建立中央與地方分事基礎上的分稅制,基本上確立了適應市場要求的新的財稅體制框架,並保證了國家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其次,金融體制改革走出了決定性步伐。中央銀行的宏觀調控和監控體系初步建立,調控方式有較大改進。以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相分離、地方股份制合作銀行和外資銀行等多種金融機構並存的金融組織體系已經初步形成。實現了人民幣經常項目下的可兌換制度。統一開放、有序競爭、嚴格監管的金融市場體系得到了穩步發展。此外,投融資體制改革取得了實質性發展,開辟了多種融資渠道,重視了產業政策、地區政策對社會投資的引導。總之,新的宏觀調控體系的框架已大體確立,國家越來越多地利用經濟手段來調節社會的經濟活動。
由於有效的宏觀調控體系的形成,在保持較快發展速度的同時,經濟穩定性不斷增強。1978-1997年,經濟增長率的級差,即年度最高增長率與最低增長率之間相差11.4個百分點;而改革開放前的26年,經濟增長率的極差高達48.6個百分點。特別是目前國民經濟呈現出「高增長、低通脹」的良好態勢,標志著我國成功地擺脫了歷史上多次出現的大起大落和通貨膨脹的困擾,開始走上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軌道。
第六,按勞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分配製度及社會保障體系正在建立和實施。
過去,我們實行高度集中的平均主義的分配管理體制,嚴重壓抑了勞動者的積極性。從某種意義上講,中國的改革是從取消平均主義「大鍋飯」開始的。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堅決貫徹執行鄧小平提出的允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通過誠實勞動和合法經營先富起來的政策,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實行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政策,允許生產要素參加分配,把個人的有效貢獻與經濟利益掛起鉤來,有效地調動了各方面的積極性。平均主義的分配方式己基本被多勞多得的分配方式所取代;單一的分配格局已被按勞分配為主、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格局所取代。為了解決收入差距過分懸殊,最終實現共同富裕,在逐步理順初次分配關系的同時,注重建立以稅收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體系。傳統的福利住房分配製度正在從實物分配向貨幣化分配轉變,停止了福利性分房,建立了住房公積金制度和經濟適用住房供應體系。
第七,市場經濟法規和新的經濟秩序逐步形成。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越是發展,法制建設越需要全面加強。改革開放以來,全國人大十分重視立法工作,加快了依法行政、依法改革的力度。據統計,1979-1997年底,全國人大及人大常委會共審議通過328件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國務院發布和批准發布了791件行政法規、多項地方性法規,國務院有關部門、地區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約有17000件,在規范市場經濟主體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加強宏觀調控、增強法制意識、擴大對外開放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國際化需要,加強知識產權的國際保護,我國先後簽署了一系列國際公約,這也為我國早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提供了法律基礎。
第八,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中國經濟正走向世界經濟的大舞台。
在改革開放前期,建立了4個經濟特區,開放了14個沿海港口城市,以後又建立了海南特區和浦東開發新區,建立了一系列沿邊開放口岸、內地開放城市和開發區,基本形成多層次、多形式、多領域、全方位的對外開放格局,適應國際慣例的對外經濟運行機制已初步建立。外貿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從1994年底始,國家取消了外匯收支計劃,進出口總額由1978年的206億美元增加到1997年的3251億美元,增長近15倍。我國在世界貿易中的位次由第32位上升到第10位。政府積極支持有條件的國內企業進入國際金融市場直接融資,到1997年底已有41家國家大中型企業成功地在海外上市,共籌措資金95.6億美元。吸收外商直接投資和利用外資取得突破性進展。改革開放以來累計實際利用外資3700多億美元,其中吸引外商直接投資總額近2300億美元;已累計批准外商投資項目30多萬個,從業人員達1750萬人。1993年以來,我國已連續5年成為世界上吸收外資最多的發展中國家。境外投資也邁出了可喜的步伐,到1997年底在境外設立的企業共有5000多家,遍及世界139個國家和地區。在充分利用外資的同時,又注意有效避免外債風險。
總之,改革開放使我國經濟運行機制發生了歷史性變化,行政指令性、計劃縱向分配資源的方式已基本上向多家競爭、市場橫向配置資源的方式轉變;實現了由憑票供應、商品匱乏的賣方市場向品種繁多、產品豐富的買方市場轉變;實現了由封閉半封閉的經濟向多層次、全方位開放的經濟轉變;經濟運行由以「短缺」為基本特徵的供給約束型向以市場需求約束為主並與資源約束相結合的類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正由粗放經營向集約經營轉變;國民經濟由大起大落轉向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改革開放有力地推動了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使我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社會主義建設的理論與實踐》)
如果方便最好找一下高中歷史教材(裡面有挺簡練的闡述)
2. 如何實現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在國外,首先要生產企業合法經營。很明顯,我國的企業要是完全依照法律做到合法的話,結果一定是倒閉。所以在我國企業只有在政府機關的支持下才能走一步看一步。由於我國(政)(治)(體)(制)問題經濟不可能持續性發展,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可持續發展的管理體系。實現可持續發展需要有一個非常有效的管理體系。歷史與現實表明,環境與發展不協調的許多問題是由於決策與管理的不當造成的。因此,提高決策與管理能力就構成了可持續發展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
可持續發展管理體系要求培養高素質的決策人員與管理人員,綜合運用規劃、法制、行政、經濟等手段,建立和完善可持續發展的組織結構,形成綜合決策與協調管理的機制。
(2)實現經濟領域的平等需要多少年擴展閱讀:
內涵:
(1)突出發展的主題,發展與經濟增長有根本區別,發展是集社會、科技、文化、環境等多項因素於一體的完整現象,是人類共同的和普遍的權利,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都享有平等的不容剝奪的發展權利;
(2)發展的可持續性,人類的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不能超越資源和環境的承載能力;
(3)人與人關系的公平性,當代人在發展與消費時應努力做到使後代人有同樣的發展機會,同一代人中一部分人的發展不應當損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
(4)人與自然的協調共生,人類必須建立新的道德觀念和價值標准,學會尊重自然、師法自然、保護自然,與之和諧相處。中共提出的科學發展觀把社會的全面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結合起來,以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基本要求,指出要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
實現經濟發展和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堅持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保證一代接一代地永續發展。從忽略環境保護受到自然界懲罰,到最終選擇可持續發展,是人類文明進化的一次歷史性重大轉折。
3. 國際經濟交流基本准則是什麼哪一年確立
18世紀中期開始的工業革命,確立了國際經濟交流基本准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