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國先後建立了哪些經濟特區
目前我國有6大經濟特區,包括:1980年建立的深圳、珠海、汕頭、廈門、1988年建立的海南島、2010的建立喀什。
另外還有十個「新特區」:
1.上海浦東新區(2005.6)綜合配套改革試點2.天津濱海新區(2006.5)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3.重慶市4.成都市(2007.6)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5.武漢城市圈6.長株潭城市群(2007.12)全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7.深圳市(2009.5)綜合配套改革試點8.沈陽經濟區(2010.4)國家新型工業化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9.山西省(2010.12)國家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
10.義烏(2011.3)「全國第十個經濟『新特區』」的殊榮終於花落義烏。3月4日,國務院正式批復《義烏市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點總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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