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經濟適用房可以賣嗎需要什麼手續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但有限制條件。(一)出賣的條件1、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遲此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銷售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2、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鉛早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槐旦雀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原購房人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者還可再次購買他處的經濟適用住房。(二)購買的條件1、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購買此類經濟適用房不需要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的特殊條件,任何購買人群都能購買。購買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除正常繳納1.5%的契稅、5‰的印花稅外,不需要再繳納銷售價3%的土地出讓金。例如:購買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現市場售價為3600元平方米的已購經濟適用房,其總購房款為3600×95=342000元,除購房款外,購房人還需繳納342000×1.5%=5130元的契稅,以及342000×0.0005=171元的印花稅。2、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購買此類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客戶,首先必須滿足普通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其次購房人還需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核手續。若所購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超過核定較高購房總價標准以外部分,則需補交10%的綜合地價款並所購房屋仍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管理。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貳』 經濟適用房如何買賣
經濟適用房買賣方法如下:
1、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
2、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經濟適用房的「5年之限」:
1、交付使用缺乏5年的:該房產只能依照原采購報價出售給契合經濟適用房采購資歷的家庭。
2、交付使用已滿5年的:能夠依照市場報價出售給任何中國公民,可是需要交納成交報價10%的歸納地價款。
因此,經濟適用房是可以進行買賣的,但是需要了解清楚相關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