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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適合哪些范圍

發布時間:2023-07-28 00:47:54

⑴ 法律經濟學網經濟分析致力於法律的哪些方面

「法律經濟學」(Economics of Law),亦稱「法和經濟學」(Law and Economics)或「法律的經濟分析」(Economic Analysis of law) 法律經濟學是近40年來發展起來的一門經濟學與法學交叉的邊緣學科,也是戰後當代西方經濟學中的一個重要的學術流派。世界頂級學府美國芝加哥大學是當代法律經濟學的誕生地和最重要的研究中心之一,其中包括法律經濟學的主要奠基人芝加哥大學教授亞倫·戴雷科特[1] 和芝加哥大學教授羅納德·科斯[2] ,以及當代法律經濟學領軍人物、著名的法律經濟學家、芝加哥大學教授理查德·A·波斯納等等。
理查德·A·波斯納教授曾在80年代後期對法律經濟學運動作出過分析和評價,但是,他當時的分析主要是針對有關對於法律經濟學運動的不同意見展開的。事實上,法律經濟學運動的發展過程中,確實也一直存在著不同的意見和觀點分歧。

學科性質
從學科研究的性質來看,法律經濟學已明確將自己定位是一門
法律經濟學
「用經濟學闡述法律問題」的學科。用波斯納的話來說,法律經濟學是「將經濟學的理論和經驗主方法全面運用於法律制度分析」的學科。具體地說,法律經濟學採用經濟學的理論與分析方法,研究特定社會的法律制度、法律關系以及不同法律規則的效率;其研究的主要目的僅在於「使法律制度原則更清楚地顯現出來,而不是改變法律制度」。根據尼古拉斯·麥考羅和斯蒂文·G·曼德姆的定義,「法和經濟學是一門運用經濟理論(主要是微觀經濟學及其福利經濟學的基本概念)來分析法律的形成、法律的框架和法律的運作以及法律與法律制度所產生的經濟影響的學科。」

研究范圍
從法律經濟學的研究范圍來看,法律經濟學對法律制度問題的研究基本上覆蓋了整個法律領域,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程序;懲罰理論及其實踐、立法和管制的理論及其實踐;法律的實施和司法管理實踐;以及憲法、海事法、法理學等各個方面。但是,法律經濟學的研究重點是「普通法的中心內容――財產、合同和侵權」。按照波斯納的說法,經濟學家以前對法律的研究基本局限在反托拉斯法和政府對經濟實行公開管制的領域,而法律經濟學的研究重點則轉向了「並不公開管制的法律領域」。

研究方法
從法律經濟學的研究方法來看,法律經濟學是以「個人理性」及相應的方法論的個人主義作為其研究方法基礎,以經濟學的「效率」作為核心衡量標准,以「成本——收益」及最大化方法作為基本分析工具,來進行法律問題研究的。W·赫希曾指出:「盡管並非所有的研究者對法和經濟學的研究視角和方法都持有一致的看法,但是,絕大多數的人都認為,新古典主義經濟學的分析方法――包括經濟理論與計量分析工具――構成了法律和法律制度經濟分析的基本特徵。」這一點,甚至連法律經濟學中的非主流學派的學者也看得十分清楚,R·P·麥樂怡就一針見血地說,「法律的經濟分析通過對法律規則(Doctrine)進行成本和收益分析及經濟效率分析,使我們可以就法律實施的結果得出結論,並對特定的法律安排的社會價值作出評價」。

對研究的全過程系統的反思和綜合性的研究
對法律經濟學研究的全過程進行比較系統的反思和綜合性的研究。麥克羅和曼德姆在《經濟學與法律:從波斯納到後現代主義》一書中明確指出,法和經濟學的研究並非是一個一致性的運動,而是不同學術傳統並存的研究過程,其中有些研究具有互補性,有些研究則是競爭性的,或者說,是具有沖突對立性質的。因此,很有必要對法和經濟學運動中發展起來的主要學術流派,包括芝加哥法和經濟學學派、公共選擇學派、制度主義與新制度主義的法和經濟學學派、現代共和主義和批判法學研究等學派,進行比較與綜合研究,從而能夠判斷究竟那一些學派的思想能夠真正成為當代法理學的重要組成部分。

進行變革與突破、反思學科性質的定位
對法律經濟學的研究領域進行變革與突破,重新反思法律經濟學的學科性質定位問題。麥樂怡在《法與經濟學》一書中明確指出,「法與經濟學」與「法律的經濟分析」是既有聯系,又有相當程度不同的學科,兩者應該加以區分。「法律的經濟分析」只是在新古典主義的經濟模式中研究既定社會制度中的法律問題,而「法與經濟學」的研究應注重經濟哲學、政治哲學與法律哲學的相互關系,分析和評估可供選擇的多種社會模式,研究和探索選擇各種不同社會模式的法律制度與經濟關系的後果。由此可見,麥樂怡的觀點實際上對由新古典主義支配的「法律的經濟分析」在法律經濟學研究領域中所佔據的統治地位提出了挑戰,試圖突破法律經濟學研究中「法律的經濟分析」這種狹窄的研究框架,將更多具有意識形態內容的研究納入到法律經濟學的研究領域,發展出一種「新的思考法學和經濟學的方法。」按照這一觀點,在「經濟法理學」的研究中,不僅要涉及到保守主義法學、批判主義法學、自由主義法學、古典自由主義法學、自由意志者法學,還應該包括新馬克思主義及左派共產主義關於法與經濟學的理論。

主要特徵
具體地說,與傳統的法學研究相比較法律經濟學的研究主要具有下文的幾點特徵。

方法論個人主義
法律經濟學是以方法論個人主義的假定作為其研究基礎的。方法論個人主義的核心思想是:社會理論的研究必須建立在對個人意向和行為研究的基礎之上,分析研究對象的基本單元是有理性的個人,並由此假定集體行為是其中個人選擇的結果。因此,從法理學的角度來看,法律經濟學實質上是研究理性選擇行為模式的方法論個人主義法學,或者說,是一種以人的理性全面發展為前提的法學思潮。
由於方法論個人主義同樣也是古典經濟學研究方法的重要基礎,並
法律經濟學
且在「邊際革命」興起後的新古典主義經濟學的發展過程中得到廣泛的運用。因此,法律經濟學在以方法論個人主義假定作為其研究基礎時,同時也就不可避免地借用了與這一方法論相一致的經濟學的基本概念和分析方法,例如「效用」、「效率」、「機會成本」等概念,以及「成本—收益分析」、「均衡分析」、「邊際分析」等分析方法。羅伯特·考特和托馬斯·尤倫在闡述運用微觀經濟理論的工具來研究法律問題的理由時指出:「法律所創造的規則對不同種類的行為產生隱含的費用,因而這些規則的後果可當作對這些隱含費用的反應加以分析」,據此,「我們認為諸如最大化、均衡和效率之類的經濟概念是解釋社會,尤其是解釋理性的人們對法律規則的反應行為的基本范疇」。

激勵分析
激勵分析是現代經濟學理論研究經濟主體行為的一種重要分析方法,尤其適用於研究分析經濟主體的預期行為。在波斯納看來,傳統的英美法學研究主要是考察已經發生的事件及案例,是一種「事後研究」(expost approach),而法律經濟學主要從事的是一種「事前研究」(exante approach),因此,它必須注重分析隨法律制度及相關因素變化所產生的預期行為刺激。「對法律經濟學家而言,過去只是一種『沉沒了的』成本,他們將法律看成是一種影響未來行為的激勵系統。」例如,法律經濟學在討論由於合同條文的不明確所產生的合同履行過程中偶發性風險(損失)分攤問題時,之所以要確立一種規則:把損失分配給能以最低成本承擔這種損失風險的一方,其目的就是要通過警告未來的簽約雙方法院將利用這個規則來分配不履行合同的損失,從而利用這一法院確立的規則來促使未來的簽約雙方設計出對損失風險作出明確分配的合同,促進經濟活動效率的改善。

規范研究與實證研究
規范研究和實證研究分別是經濟理論中規范經濟學和實證經濟學的最基本的分析方法。規范經濟學研究的主要問題是「為什麼?」,實證經濟學研究的主要問題是 「是什麼?」。在法律經濟學的規范研究中,其最大的特點就是確立和突出法律的經濟分析中的「效率」標准,
經濟學原理
即研究在一定社會制度中法律的制定和實施的「效率」問題。在一些法律經濟學家看來,傳統法學研究所強調和重視的是「公平」、「正義」,而這一類概念本身的含義往往是模糊不清的,同時,在非常多的情形下,經濟學的分析都可以得出與法律分析相同的結論,所以,可以用「經濟效率」去取代「正義」之類的傳統法律概念,甚至可以將法律轉為經濟學。
從具體的效率標准來看,法律經濟學在規范研究中所運用的經濟效率標准,主要的並不是「帕累托最優」,而是「卡爾多—希克斯補償原則」意義上的效率標准。按照這一效率標准,在社會的資源配置過程中,如果那些從資源重新配置過程中獲得利益的人,只要其所增加的利益足以補償(並不要求實際實償)在同一資源重新配置過程中受到損失的人的利益,那麼,這種資源配置就是有效率的。法律經濟學的規范研究所確立的這種經濟效率標准,可以認為是支撐法律經濟學理論大廈最重要的「頂樑柱」,也是法律經濟學展開實證分析必不可少的前提。
在法律經濟學的研究中,實證研究最適合用來分析法律的效果問題,或者說,實證經濟學的分析方法最適合於研究法律的「效果評估」問題,包括對法律的效能做定性的研究和定量的分析。法律經濟學運用實證研究來分析預測各種可供選擇的法律制度安排的效果,目的是為了更好地說明,法律的實際效果與人們對該項法律預期的效果是否一致,或是在多大程度是一致的。實證研究在法律經濟學中的運用,不僅促進了法律經濟學研究的「模型化」和研究的「精確化」,而且使得法律效果這個在法學中處於十分重要地位的法律分析問題研究取得了極大的進展。

改進問題
90年代以來,在法律經濟學的研究方法方面所發生的變化,同樣地也存在著兩種不同的學術傾向。

新古典主義經濟學的研究方法有待改進
在以「法律的經濟分析」為代表的法律經濟學運動的主流中,新古典主義經濟學的研究方法仍是其基本的研究方法。但是,文獻觀察表明,新古典主義經濟學的「形式化」或「模型化」的研究方法,盡管在法律經濟學的教科書中仍占據十分重要的地位,可是在實際運用中卻存在著兩大問題:一是「形式化」或「模式化」 的深入進展比較緩慢;二是許多法律經濟學的研究仍然是以描述和分析案例的研究方法為主。對於研究方法中存在的問題,即使在主流學派中也並無一致的意見。一些學者擔心「形式化」會增加法律經濟學研究的「門檻」,不利於法律經濟學運動的進一步擴張。同時,另一些學者則十分重視和強調法律經濟學研究的「形式化」 問題,他們認為,如同物理學(牛頓力學)擴散到經濟學一樣,經濟學之所以能擴散到包括法學在內的其他社會科學領域,所憑借的就是其研究方法的「技術優勢」。考特和尤倫十分明確地指出:「過去的40年表明,經濟知識的發展主要靠的是統計分析,而不是精心描述的案例研究,靠的是微積分的運用,而不是解釋概念。」文獻表明,博弈論在經濟研究領域的廣泛運用,已經對法律經濟學的研究產生了明顯的影響,推動了研究的「形式化」進程。但是,法律經濟學研究的「形式化」仍有很長的路要走,預計在21世紀初期不會迅速取得重大的進展。

比較分析為主的研究方法
在法律經濟學運動的非主流學派中,對應於重新反思法律經濟學的研究領域和學科性質定位的觀點,一些學者提出了以比較分析為主的研究方法。按照這一觀點,法律經濟學應該通過圍繞各種「公平」社會模式的政治和經濟譜系來對比和分析不同的社會制度中的法律安排。麥樂怡曾明確指出:「作為一種比較意義上的研究,法與經濟學提供了一種將法律制度視為一種特定的政治理念的反映的研究機會,各種各樣的意識形態價值觀可以不加修飾地置於現行法律制度中加以比較。」同時,麥樂怡也特別強調,「在法與經濟學的比較研究中,經濟哲學應是人們批判性分析法律、政治、社會的重心,分析應集中在特定政治環境中法與經濟的關系,……,這種研究方法注重評估法律制度是如何與經濟哲學有內在聯系的」。強調比較分析研究方法的學者,並不完全否定新古典主義經濟學理論與分析方法在法律經濟學研究中的運用,但是,他們強調在法律經濟學的研究中,應該「用有限度的經濟方法分析法律」,使法律經濟學的研究「更見哲理和人性」。

發展趨勢
綜上所述,從90年代以來,法律經濟學運動越來越明顯地呈現出兩種不同的學術傾向;一是主流學派的「法律的經濟分析」,這一發展趨勢主要受制於新古典主義經濟學的研究方法在法律經濟學研究中的進一步擴展和加深運用,取決於「形式化」、「模型化」在研究具體法律經濟學問題中所發揮的作用,這可能是一個十分艱難曲折的進程;二是非主流學派的「法律的經濟哲學分析」,這一發展趨勢主要受制其研究方法和分析結論在多大程度上能顯示出超過「法律的經濟分析」;並且,由於這一發展趨勢並不完全排斥新古典主義經濟學的方法,它還面臨著如何在研究領域的范圍和研究方法方面與「法律的經濟分析」相互協調的問題,以避免理論研究和應用研究的「兩張皮」,削弱了理論的解釋能力。從目前的研究狀況來看,至少在21世紀初期,法律經濟學運動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仍取決於主流學派的發展進程。

⑵ 證券投資基本分析包括哪些內容

1、宏觀經濟分析。研究經濟政策(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稅收政策、產業政策等等)、經濟指標

(國內生產總值、失業率、通脹率、利率、匯率等等)對股票市場的影響。

2、行業分析。分析產業前景、區域經濟發展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3、公司分析。具體分析上市公司行業地位、市場前景、財務狀況。

特點

1、分析價格變動的中長期趨勢;

2、研究價格變動的根本原因;

3、分析的是宏觀性因素。

基本分析的優點

1、能夠比較全面地把握證券價格的基本走勢;

2、應用起來相對簡單。

基本分析的缺點

1、預測的時間跨度相對較長,對短線投資者的指導作用比較弱;

2、預測的精確度相對較低。

(2)經濟分析適合哪些范圍擴展閱讀

基本分析法通過對決定股票內在價值和影響股票價格的宏觀經濟形勢、行業狀況、公司經營狀況等進行分析,評估股票的投資價值和合理價值,與股票市場價進行比較,相應形成買賣的建議。

適用范圍

1、周期相對比較長的證券價格預測;

2、相對成熟的證券市場;

3、適用於預測精確度要求不高的領域。

⑶ 經濟學就業真的很差嗎 能找什麼工作

經濟學就業還是很好的。經濟學專業畢業後可以找的工作主要有三類:分別是運營管理崗、分析研究崗及繼續深造,可以從事崗位有對外貿易、銀行櫃員、證券、信託、基金、市場營銷、經濟分析與預測、管理類等。總體來說,只要經濟學類專業的畢業生具備一定工作能力,相信是可以在經濟學領域發展的很不錯的。

經濟學專業畢業找哪些工作

經濟學的相關專業畢業生就業面非常廣,適合在政府機構、金融機構、高等學校、大中型企業,從事政策分析、教學研究、經碰世源濟管理、營銷等工作,也適合自主創業。如果具有相關的專業資格認證,如能通過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和助理會計師、注冊會計師考試,以及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等則就業層次相對較高。

1、學經濟學專業可以考研、考博,提升個人學歷,以期進入更高水平的機構工作,或者從事高等教育及科研類工作,未來薪資水平也不會低。

2、學經濟學專業可以做分析研究類工作,比如各大企業或金融機構的管理崗位、研究助理崗位、笑態助理咨詢師崗位等,這時選好平台很重要,會對未來職業發展起到引導性作用。一些專門的證券、信託、基金等金融機構都是比較好的發展平台。

3、運營管理類崗位主要有銀行櫃員、市場營銷人員、對外貿易人員、管理類職位、公務員等,是一些最基本的工作方向和職業定向。此外,學經濟學專業還可以當老師,最好拿到教師資格證。

經濟學專業就業前景怎麼樣

經濟學是一個寬口徑的專業,就業方向多,就業機會廣,就業前景還是很不錯的。經濟學其應用的范圍是相當的廣泛的,可以說我們生活中無處不見經濟學的蹤影,只要學生在小期間好好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才就可能覓得理想的工作。

經濟學專業的畢業生可以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證券、基金、信託、銀行、市場營銷、經濟預測和分析、對外貿易、管理類等等。經濟學專業的畢業生也是比較適合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這是一個熱門的專業,比較吃香。綜上所述,經濟學專業的就業前景返唯還是很可觀的。

⑷ 經濟學專業就業方向 能找什麼工作

經濟學專業可以從事銀行和金融機構或者企業銷售崗位工作,其中包括了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機構的職員,都可以勝任。除此之外,經濟學專業的學生可以考取財政局、統計局、工商管理等部門的工作,總得來說經濟學專業的就業范圍比較廣,涉及經濟方面的領域的工作,還有財務會計方面的工作,也可以涉足。

經濟學專業找什麼工作好

近幾年,職場上對具備碩士以上學歷的高端經濟學專業人才需求更為迫切,對本科畢業生的需求相對飽和。經濟學專業本科畢業生工作大體有3個方向:

經濟學專業第一類是繼續攻讀碩士、博士研究生學位,這類畢業生今後有機會進入高校或科研院所從事高等教育的教學和科研工作;

經濟學專業第二散轎類是經濟分析研究類崗位,如:政府綜合經濟管理部門、大中型企業的戰略規劃和分析助理崗位、金融機構的研究助理崗位、咨詢機構的助理咨詢師崗位等。畢業生在這些崗位中從事較高水平的經濟分析研究工作;

經濟學專業第三類是經濟運營管理崗位,如:企業的生產管理崗位、財務管理崗位、營銷管理崗位、金融機構業務開拓崗位等。畢業生在這些崗位中從事一定的盯掘埋經營管理和市場拓展工作。

經濟學專業就業前景怎麼樣

就目前的市場情況來看,經濟學就業前景依然樂觀,大部分學經濟學的畢業生都去了銀行、證券等金融領域的公司.許多金融企業都非常青睞有理凱螞工科背景的畢業生.但是,熱門的方嚮往往也是競爭最激烈的方向,熱門的行業也不一定是最適合你自己的工作行業.所以要還是要綜合考慮你自己的性格能力,興趣動機等因素來挑選最適合自己的工作方向。

隨著金融行業越來越熱門,入門的門檻也逐漸水漲船高。如果在經濟學專業本科畢業的時候沒有特別好的入行機會,還是建議去考研,數學,英語要學好,因為這會在考研的時候加重砝碼的.在北京上海等城市金融業是一個需要高學歷的工作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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