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被法院起訴過的人多少年才會撤銷檔案
你好,刑事案件有犯罪記錄的話,檔案是不會消除的。
如果是民事案件,個人檔案是不會記錄的。只是相關案卷會在法院保留,這個是不會消除的。
B. 一般的民事案件審結後,法庭對庭審筆錄還要保存多久
最高人民法院、國家檔案局《關於人民法院訴訟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訴訟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短期三種。
保存期限是根據案情來確定的
民事訴訟檔案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永久保管:
1.房管、土地、山林、水利(水面)等不動產權益糾紛的案件;
2.重大的繼承糾紛的案件;
3.勞資糾紛、破產還債、鋪底權、房纖(掮客)等糾紛反映一定的社會歷史情況有代表性的案件;
4.訴訟標的在五萬元以上的案件;
5.經濟合同糾紛重大的涉及面廣的案件;
6.有關加工訂貨、統購包銷和私房改造的重大案件;
7.當事人一方在黨、政、軍機關、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中職務相當於地、師級以上幹部的案件;
8.當事人一方為高級工程師、副教授、副研究員或相當職稱以上的民事案件;
9.當事人一方為工商界、宗教界、文化藝術界、少數民族、華僑、起義人員在省、市、自治區范圍內的知名人士的民事案件;
10.當事人一方為全國或省、市、自治區人民代表、政協委員的民事案件;
11.涉及公私關系的重大案件;
12.在全國或省、市、自治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13.涉外案件;
14.國內外影響較大的經濟案件和公證案件;
15.當事人一方居住國外或港、澳、台缺席判決的案件;
16.貫徹婚姻法中的重大典型案件;
17.其他需要永久保管的民事案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長期保管:
1.債務、房屋租賃、典當回贖等需要長期執行的案件;
2.重大的經濟合同糾紛案件;
3.一般析產、繼承糾紛的案件;
4.訴訟標的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案件;
5.疑難的離婚和離婚涉及子女財產的案件;
6.贍養、扶養案件中需要長期供養生活費的案件;
7.按缺席判決或判決、調解後有反復的案件;
8.處理無主財產、無人繼承財產以及銀行聲請破箱的案件;
9.公證案件中提存保管財產、聲請保管證據、公證離婚和結婚、執行許可、委託、契約、合同、繼承、收養子女、證明關系的案件;
10.其他需要長期保管的案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短期保管:
1.一般債務、買賣、合同、賠償、公益物品返還糾紛的案件;
2.一般家庭糾紛(包括簡易的析產、繼承)的案件;
3.一般離婚案件;
4.贍養、子女撫養、生活費已執行完畢的案件;
5.房屋欠租、遷讓、強占公房、修繕糾紛的案件;
6.涉及選民名單的案件;
7.調解、撤訴、終止和移送其他單位處理的案件;
8.其他需要短期保管的案件。
庭審筆錄是案卷的內容之一,隨案卷的性質定,作為案卷的組成部分與案卷一起保存。你可對照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