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東南亞經濟風暴具體情況
1997年6月,一場金融危機在亞洲爆發,這場危機的發展過程十分復雜。到1998年年底,大體上可以分為三個階段:1997年6月至12月;1998年1月至1998年7月;1998年7月到年底。
第一階段:1997年7月2日,泰國宣布放棄固定匯率制,實行浮動匯率制,引發了一場遍及東南亞的金融風暴。當天,泰銖兌換美元的匯率下降了17%,外匯及其他金融市場一片混亂。在泰銖波動的影響下,菲律賓比索、印度尼西亞盾、馬來西亞林吉特相繼成為國際炒家的攻擊對象。8月,馬來西亞放棄保衛林吉特的努力。一向堅挺的新加坡元也受到沖擊。印尼雖是受「傳染」最晚的國家,但受到的沖擊最為嚴重。10月下旬,國際炒家移師國際金融中心香港,矛頭直指香港聯系匯率制。台灣當局突然棄守新台幣匯率,一天貶值3.46%,加大了對港幣和香港股市的壓力。10月23日,香港恆生指數大跌1 211.47點;28日,下跌1 621.80點,跌破9 000點大關。面對國際金融炒家的猛烈進攻,香港特區政府重申不會改變現行匯率制度,恆生指數上揚,再上萬點大關。接著,11月中旬,東亞的韓國也爆發金融風暴,17日,韓元對美元的匯率跌至創紀錄的1 008∶1。21日,韓國政府不得不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求援,暫時控制了危機。但到了12月13日,韓元對美元的匯率又降至1 737.60∶1。韓元危機也沖擊了在韓國有大量投資的日本金融業。1997年下半年日本的一系列銀行和證券公司相繼破產。於是,東南亞金融風暴演變為亞洲金融危機。
第二階段:1998年初,印尼金融風暴再起,面對有史以來最嚴重的經濟衰退,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為印尼開出的葯方未能取得預期效果。2月11日,印尼政府宣布將實行印尼盾與美元保持固定匯率的聯系匯率制,以穩定印尼盾。此舉遭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及美國、西歐的一致反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揚言將撤回對印尼的援助。印尼陷入政治經濟大危機。2月16日,印尼盾同美元比價跌破10 000∶1。受其影響,東南亞匯市再起波瀾,新元、馬幣、泰銖、菲律賓比索等紛紛下跌。直到4月8日印尼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就一份新的經濟改革方案達成協議,東南亞匯市才暫告平靜。1997年爆發的東南亞金融危機使得與之關系密切的日本經濟陷入困境。日元匯率從1997年6月底的115日元兌1美元跌至1998年4月初的133日元兌1美元;5、6月間,日元匯率一路下跌,一度接近150日元兌1美元的關口。隨著日元的大幅貶值,國際金融形勢更加不明朗,亞洲金融危機繼續深化。
第三階段:1998年8月初,乘美國股市動盪、日元匯率持續下跌之際,國際炒家對香港發動新一輪進攻。恆生指數一直跌至6 600多點。香港特區政府予以回擊,金融管理局動用外匯基金進入股市和期貨市場,吸納國際炒家拋售的港幣,將匯市穩定在7.75港元兌換1美元的水平上。經過近一個月的苦鬥,使國際炒家損失慘重,無法再次實現把香港作為「超級提款機」的企圖。國際炒家在香港失利的同時,在俄羅斯更遭慘敗。俄羅斯中央銀行8月17日宣布年內將盧布兌換美元匯率的浮動幅度擴大到6.0~9.5∶1,並推遲償還外債及暫停國債券交易。9月2日,盧布貶值70%。這都使俄羅斯股市、匯市急劇下跌,引發金融危機乃至經濟、政治危機。俄羅斯政策的突變,使得在俄羅斯股市投下巨額資金的國際炒家大傷元氣,並帶動了美歐國家股市的匯市的全面劇烈波動。如果說在此之前亞洲金融危機還是區域性的,那麼,俄羅斯金融危機的爆發,則說明亞洲金融危機已經超出了區域性范圍,具有了全球性的意義。到1998年底,俄羅斯經濟仍沒有擺脫困境。1999年,金融危機結束。
1997年金融危機的爆發,有多方面的原因,我國學者一般認為可以分為直接觸發因素、內在基礎因素和世界經濟因素等幾個方面。
直接觸發因素包括:(1)國際金融市場上游資的沖擊。目前在全球范圍內大約有7萬億美元的流動國際資本。國際炒家一旦發現在哪個國家或地區有利可圖,馬上會通過炒作沖擊該國或地區的貨幣,以在短期內獲取暴利。(2)亞洲一些國家的外匯政策不當。它們為了吸引外資,一方面保持固定匯率,一方面又擴大金融自由化,給國際炒家提供了可乘之機。如泰國就在本國金融體系沒有理順之前,於1992年取消了對資本市場的管制,使短期資金的流動暢通無阻,為外國炒家炒作泰銖提供了條件。(3)為了維持固定匯率制,這些國家長期動用外匯儲備來彌補逆差,導致外債的增加。(4)這些國家的外債結構不合理。在中期、短期債務較多的情況下,一旦外資流出超過外資流入,而本國的外匯儲備又不足以彌補其不足,這個國家的貨幣貶值便是不可避免的了。
內在基礎性因素包括:(1)透支性經濟高增長和不良資產的膨脹。保持較高的經濟增長速度,是發展中國家的共同願望。當高速增長的條件變得不夠充足時,為了繼續保持速度,這些國家轉向靠借外債來維護經濟增長。但由於經濟發展的不順利,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亞洲有些國家已不具備還債能力。在東南亞國家,房地產吹起的泡沫換來的只是銀行貸款的壞賬和呆賬;至於韓國,由於大企業從銀行獲得資金過於容易,造成一旦企業狀況不佳,不良資產立即膨脹的狀況。不良資產的大量存在,又反過來影響了投資者的信心。(2)市場體制發育不成熟。一是政府在資源配置上干預過度,特別是干預金融系統的貸款投向和項目;另一個是金融體制特別是監管體制不完善。(3)「出口替代」型模式的缺陷。「出口替代」型模式是亞洲不少國家經濟成功的重要原因。但這種模式也存在著三方面的不足:一是當經濟發展到一定的階段,生產成本會提高,出口會受到抑制,引起這些國家國際收支的不平衡;二是當這一出口導向戰略成為眾多國家的發展戰略時,會形成它們之間的相互擠壓;三是產品的階梯性進步是繼續實行出口替代的必備條件,僅靠資源的廉價優勢是無法保持競爭力的。亞洲這些國家在實現了高速增長之後,沒有解決上述問題。
世界經濟因素主要包括:(1)經濟全球化帶來的負面影響。經濟全球化是世界各地的經濟聯系越來越密切,但由此而來的負面影響也不可忽視,如民族國家間利益沖撞加劇,資本流動能力增強,防範危機的難度加大等。(2)不合理的國際分工、貿易和貨幣體制,對第三世界國家不利。在生產領域,仍然是發達國家生產高技術產品和高新技術本身,產品的技術含量逐級向欠發達、不發達國家下降,最不發達國家只能做裝配工作和生產初級產品。在交換領域,發達國家能用低價購買初級產品和壟斷高價推銷自己的產品。在國際金融和貨幣領域,整個全球金融體系和制度也有利於金融大國。
這次金融危機影響極其深遠,它暴露了一些亞洲國家經濟高速發展的背後的一些深層次問題。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不僅是壞事,也是好事,這為推動亞洲發展中國家深化改革,調整產業結構,健全宏觀管理提供了一個契機。由於改革與調整的任務十分艱巨,這些國家的經濟全面復甦還需要一定的時間。但亞洲發展中國家經濟成長的基本因素仍然存在,經過克服內外困難,亞洲經濟形勢的好轉和進一步發展是大有希望的。
發生在1997 1998年的亞洲金融危機,是繼三十年代世界經濟大危機之後,對世界經濟有深遠影響的又一重大事件。這次金融危機反映了世界和各國的金融體系存在著嚴重缺陷,包括許多被人們認為是經過歷史發展選擇的比較成熟的金融體制和經濟運行方式,在這次金融危機中都暴露出許許多多的問題,需要進行反思。這次金融危機給我們提出了許多新的課題,提出了要建立新的金融法則和組織形式的問題。本書試圖進行這方面的研究。本書研究的中心問題是如何解脫本世紀初貨幣制度改革以後在不兌現的紙幣本位制條件下各國形成的貨幣供應體制和企業之間在新形勢下形成的債務衍生機制帶來的幾個世紀性的經濟難題,包括 :(1)企業債務重負,銀行壞賬叢生,金融和債務危機頻繁;(2)社會貨幣供應過多,銀行業務過重,宏觀調控難度加大;(3)政府稅收困難,財政危機與金融危機相拌;(4)通貨膨脹纏繞著社會經濟,泡沫經濟時有發生,經濟波動頻繁,經濟增長經常受阻;(5)企業資金不足帶來經營困難,提高了破產和倒閉率,企業兼並活動頻繁,降低了企業的穩定性,增加了失業,不利於經濟增長和社會的穩定。(6)不平等的國際貨幣關系給世界大多數國家帶來重負並造成許許多多國際經濟問題。以上問題最深層的原因,是貨幣制度的不完善和在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企業之間交易活動產生的新機制未被人們充分認識。本書的思路是,建立一種權威性的企業交易結算的中介系統——國家企業交易中介結算系統,解脫企業之間的債務鏈,消除企業和銀行壞賬產生的基礎,以避免債務和金融危機的發生,並減少通貨膨脹和泡沫經濟的危害,促進經濟的穩定增長。在這個創新過程中,還會產生國家稅收和財政支出方式的創新,減少財政赤字的發生。同時,還會產生企業制度的創新,減少企業的破產倒閉和兼並現象,增強企業的穩定性。並且,還將對國際結算方式進行創新,對國際貨幣的使用進行改革。這個過程不是一個簡單的經濟問題的治理,而是對紙幣制度所存在的嚴重缺陷的修正,是對貨幣供應和流通體制的創新,是金融體制的重大變革,並且,這種變革帶來經濟運行機制的諸多方面的調整。
亞洲金融風暴對經濟的直接影響
1.股市價值下滑2成至5成
由1997年10月至1998年10月間,亞洲各國及地區,除了中國外,都面對股市的大幅下跌。日本及台灣下跌約2成,餘下的地方都超過4成;馬來西亞更下跌超過5成。在短短期間,各國及地方都損失四成多的資產,情況實在令人驚心。
2.匯市價值亦出現貶值
經過金融風暴,各國及地方的幣值都相繼下調。四小龍,除香港維持聯系匯率免去貶值可能性外,其餘亞洲國家及地區的貨幣〔中國除外〕有30%至80%的貶值。印尼的貶值更高達340%。這些都對整體資產價值做成龐大的打擊。
3.貶值後出入口不升反跌
有些政策人士,特別是國際組織如世界銀行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都認為貶值會有助於出入口的競爭力,刺激經濟復甦。但事實卻剛巧相反,1998年的預測,除了印度外,其餘各國和地區都出現負增長。出口下跌的估計達5%至10%。而入口更出現大幅減少。除了台灣和香港只下跌6%至10%,其餘下跌超過12%以上;泰國和印尼更大幅減少3成。顯示貶值不一定可以增加出口,減少入口也只能延緩而已。
4.經濟前景都出現相當負增長
結果,亞洲各國和地區的經濟由高速增長突然轉為負增長。除中、印、台外,余無一倖免。韓、馬、泰估計負增長6%-8%;印尼則出現可能18%的大幅負增長。
5.失業情況急趨惡劣
當整體經濟呈現負增長時,失業問題肯定急趨惡劣;所有受金融風暴影響的國家及地區,失業率都較前一年增加一倍以上。表5顯示除台灣及新加坡能維持低於4%以外,餘下都超過5%;韓國、菲律賓及印尼等地被估計其失業率急升10%以上。
6.工資下降、樓價下跌
由於失業人員大增,造成勞工市場供大於求。企業僱主乘機調低工資,減少成本。例如香港的工資普遍下調1-2成。同時,因消費力減弱,銷售市場欠佳,用者無法負擔高昂樓價或租金。造成樓價及租金也下跌。香港的情況尤為厲害,樓價下跌達3成。
亞洲金融風暴對社會保障的直接影響
1.社會保障基金投資回報遭受大損
退休保障,特別是個人帳戶形式的公積金制度,積累龐大的社保基金;有關當局必須想法投資以保值增值。但投資往往帶有極大風險,特別是投資於股票及匯率市場,價值漲落波幅很大。這次亞洲金融風暴的出現,導致股市匯市相繼大幅下調,將令很多社保基金損失慘重。這里嘗試看看香港情況。
由於香港已決意發展強制私營公積金,這里將分析對其可能影響。首先,我們發現全球性的金融風暴差不多每十年發生一次。投資回報須以周期性來分析,不能斷章由某高峰期來估算。例如上一次股災是1987年,便不適宜用1983年來估算,應從股災後起投資至另一次大股災如97年為一周期,才能較准確估算投資的真正確實的回報。
就現時強積金草案縱容高風險投資策略,容許以百分之百資產投資於股票市場,即使以最後一年才以百分之百資產投入股票市場,並只以現時香港的金融風暴的影響來計算(若用東南亞情況計算,災害更大),一旦出現問題,非同小可。
在過去十年投資周期,香港私營的整體退休基金的周期年均回報率,粗估只有6%(假設股票損失3成)。這估算低於年均通脹率8.8%。換言之,強積金草案的高風險投資策略易受金融風暴摧殘。
強積金辦事處回應1997年投資回報只損失7%;但參考香港上市公司10大家族的資產變化,即可見1997年大多損失30%至50%不等,可見筆者的估計准確可信。換言之,私營強積金的高風險的投資策略不能抵受金融風暴的打擊,導致市民極大損失。
若以土地基金的穩重投資策略(即30%股票40%債股和30%銀行現金),即使遇到相同金融風暴的負面影響,1988至1997的周期年均回報率粗估有9.5%(假設股票損失30%)。換言之,對比年均通脹8.8%,仍能保值及些少增值。但據最新1998年6月底結算,土地基金的投資也難以保值。可見亞洲金融風暴的殺傷力。相信現時亞洲大多數採用公積金制度的國家,其基金的損失會是慘重的,將嚴重削弱回饋能力。
2.失業人數增加,供款繳費雇員減少
由於亞洲金融風暴導致失業率急劇趨升,大部分國家的失業率達10%。這表示有1/10的雇員不能供款繳費,而其僱主供費繳費部分,亦相應損失。那麼供款繳費總金額肯定損失了那年度的1/10基金。假若這些情況延續3年,情況將更為惡劣。因為大部分國家的估算很少預測失業率達10%以上的,這將造成整個社會保障基金的精算測算出現偏差,甚至影響其財政穩健性。
3.工資下降,供款繳費金額減少
避過失業的雇員很可能會遭僱主減壓工資。因經濟不景,失業大軍增長,僱主會趁機減工資,以降成本,增利潤。當工資下降,自然在供款繳費率不變情況下,雇員僱主雙方的繳費金額數目相應減少,導致社會保險總金額也會下降。當然這會影響其財政穩健性。
4.企業困難增多,撇帳和不繳費上升
由於經濟不景,很多企業會出現倒閉、裁員、減薪或遷離。結果企業負責供款繳費部分減少。另有些企業勉強維持運作,但難以兼顧雇員福利,於是剝減員工福利。首當其沖當然是社會保障利益:志願性質的企業退休金,醫療保險等會取消或削減;國家立法規定的社會保障計劃,也不一定能應付;不能供款繳費比率會相應增加,直接影響社保基金的財政穩健性。
5.失業人數增加,失業保險及社會援助財政負擔加重
由於失業人數增加,自然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增多,直接加重失業保險金的支出,導致財政負擔加大。另由於失業保險金一般只提供6個月至1年的保障,領取完畢後仍在失業的只能轉向領取社會援助金。西方國家例子可見一斑;如英國和荷蘭,失業人士領取社會援助金占其總數的4成至6成。現時香港失業人士領取社會援助占社會援助個案總數超過10%,正在走向西方情況。這造成政府財政重擔。
亞洲金融風暴對社會保障發展的啟示
1.社保基金不宜投資股市
從上表1至表6的分析結果,投資股市的風險是極高的。即使依國際慣例限制少於30%投資於股市,其後果一如香港土地基金,難以抵禦金融風暴,要蒙受損失。故社保基金不宜投資股市。近期美國秘密式的對沖基金的違規做法,亦暴露其缺點及風險,損失過千億美元,產生國際銀行體系的連鎖影響,導致美國政府也介入干預及挽救。相信,若沒有其他更好的監管方法,這類隱蔽式的危險投機團體,還會是無日無之,在背後操縱金融市場。對於以社會保障為目標的社保基金,實不宜冒這些風險,以免傷及受保人士的福利。
2.社保基金宜投入社會服務及基本建設,可保值及創造就業機會
社保基金不投資股市,可轉移投入社會服務及基本建設。不但穩健,而且有很大的界外經濟效益。現時很多亞洲國家,尚未依政策規劃,提供足夠的服務,滿足不同對象的需要。因此,可以藉此機會,增加發展社會服務速度,滿足社會需要,從而可即時創造就業機會,聘請人手,提供服務。
投資發展社會服務來增加就業機會的最大好處是它能為很多低技術的中年人士,提供就業機會。在一般情況下,低技術的中年人士,不論男女,都是較難與年青有技能的人士,競爭就業機會。同時,這些上年紀的人士亦較難接受技術培訓,較難提升技能。但社區服務,如個人照顧、家務助理、家居維修等便民服務,是頗適合中年非技術人士來但任的。因此,這些社會服務的設立是很有必要的。
在較高層面來看,社會服務的發展如公共房屋、教育及醫療等將更大規模創造就業機會,解決失業,減少貧困。下面以香港情況來說明論點。
現時輪候公屋人士超過15萬份申請表。假若香港特區政府能堅持每年興建5萬個公屋單位,將大大減少輪候人數,縮短輪候時間;且能滿足未來香港人口的增長,達至800萬人。除了較快地滿足住屋需要外,其創造就業機會及功能效果是顯著的。建造公屋可為建造業帶來生意,聘請建造業工人;入伙時,住客需要裝修設計,增設家用電器、家什雜物等,產生連鎖性的經濟效益,使整個銷售業、百貨業興旺,自然增加就業機會。在公屋戶區內的大型商場會增加零售業的發展。
同樣,為了改善教育質素,有必要修建和加建現時的中小學。現時的教職員辦公室是非常擠迫,難以發揮老師輔導學生的能力。現時師生比例太大,有減少每班學生人數的需要,以增加老師對學生的關顧。
同樣,改善醫療設施也發揮相同的效果。現時報章常有報導醫院病床不足,常要加設帆布床;醫院人手不足,特別是護士及護理人員等。這些都有必要增加分區醫院,招聘更多醫護人員,以維持及改善服務質量。加建醫院,增設醫學科技設備,加聘人手等,將有助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因此,發展整體社會服務,不但能改善社會工作服務、教育、房屋和醫療的設施和服務,更好地滿足市民的需要,也會帶來更多就業機會。
也許政策制訂者會問:究竟投資入社會服務建設可帶來什麼經濟效益?且以北京的「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為例來分析。「經濟適用住房」的供應對象是城市的中低收入家庭,希望他們靠自己的經濟收入,用10到20年時間,拿出20%到30%的家庭收入,買下這樣的一套房。且以北京近郊區縣近北京地段:每平方米2000元到4000元可買商品房。若以1997年北京市政府規定的購房成本價,城近郊區為每建築平方米1450元左右。以一間50平方米小房計算,造價是72500元。若分25年期付款,每月平均要供240元,這供款如同交租,占現時三人家庭平均入息1200元的20%。若訂在25%,中下層人士每月供300元,那麼有60元或20%的利潤。可見投資社會服務基本建設是可保值增值的,還可帶來相關社會經濟效益。
3.應以基本保障為主,維持低水平的社保金額
由於亞洲金融風暴導致股市市值下調,相信不少社保基金損失兩成以上。甚者,更會影響基金財務健全性。因此,社會保障金額水平應維持於低水平和保障基本需要為主;不宜過分擴展,來保障社會中產階層人士。這樣會使社保基金保持穩健,即使受金融風暴打擊,亦能保證融資充裕,有足夠基金提供社保金給予基本需要人士。換言之,在世界金融體系未完成改革之前,甚或改革之後,仍恐怕會有很多隱蔽組織如長期資本管理對沖基金等趁機炒賣,應把「維持低水平社保金額以保障基本需要為主」的政策訂為長期國策,不宜修改。即使國家經濟蓬勃發展,也不宜提高保障金額水平。一則可避免如金融風暴的突如其來的破壞,同時可採用豐富資源用在社會服務式的社會保障,三則更可維持市民工作動力,不因社保金額水平過高而挫傷勞動積極性。
4.不應設立失業保險,造成財政負擔
應否設立失業保險常常成為改策的爭議。但經亞洲金融風暴一役,其後遺症顯然導致大量失業。除新加坡、馬來西亞和台灣仍可維持失業率在5%以下外,其他國家和地區大都接近10%或以上。試問要為這么龐大的失業大軍提供基本的失業保險金,所花費的財政將會是天文數字。一下子要拿出這筆金額,將會對已備受沖擊的經濟不景下的政府財政造成沉重負擔。因此,制訂穩健的社會保障政策適宜避免設立失業保險。保障失業者,可改由社會援助來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保證不會跌穿社會安全網。對應付諸如金融風暴的危機,這種社保安排會較為妥善。
事實上,一般西方國家的失業保險安排,都是為失業者提供失業保險金半年至一年後,屆時若還未能找到工作,只能轉移申請資產入息審查的社會援助救濟來解決基本生活問題。因此若以基本生活保障為主,根本無須為有一定資產儲蓄的失業者提供過渡性質的失業保險金。
即使以沒有受金融風暴沖擊的中國來說,為所有非自願性失業者包括那些有一定資產儲蓄的中產失業者提供失業保險金,將造成很多後遺症。
(1)失業保險財政易出赤字。自1986年建立失業保險以來,1992年失業保險支出,因失業人數增加,便達到前來年總和;1994年的失業保險支出,又是前7年總和的1.2倍;有些地區已出現入不敷出的情況。所余的基金只能維持200萬人一年的基本生活,但據預測,從1995年到2000年,由於企業破產解僱,減產裁員的職工將達1800萬人,年均300萬人。加大10倍失業保險基金也不一定足夠應付(《中國再就業工程實施指南》,1998年)。
(2)失業保險制度名下出現各種開支,包括醫療費、喪葬補助費、親屬撫恤費、生產自救費和管理費等,難以監管審計。故有提出建立由用人單位、勞動者、工會和公眾團體的代表組成的社會監督機構,其實效有待證實。
(3)現時適用范圍限於國有企業,若推廣至各種企業制和打破城鄉界限,承擔的責任將超越數億人,包括1.2億的鄉鎮企業工人。是否可以承擔,實成疑問。
較可行的辦法是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來為失業者提供「安全網」保證基本生活需要。而有關資源則可用作再就業服務資金,提供職訓津貼,以鼓勵改進本身技能、轉業准備、尋找職業和生產自救。這比設立失業保險金為佳。事實上,現時中國國策也是把失業保險的救濟功能放在首位。因此,精簡正名,倒不如選用最低生活保障和職訓津貼補助來得更直接有效(詳盡分析日後可見莫泰基等編,《香港勞資關系與社會保障》,2000,中國勞動出版社)。
5.制定貧窮線,作為社會援助金的安全綱水平
不設立失業保險,則必須有一個妥善社會援助制度。但很多社會援助制度都是因隨政治爭執而改變,未能有效地提供一適當保障水平,照顧最不能自助者的需要。較有依據的做法是選擇適當的方法,制定官方貧困線,以此為社會援助制度的基本保障金,以社會安全網形式,成為社會最後防線,保障市民。這樣會有效率地照顧最有需要的人士,並保證社會安定,維持良好治安法紀。
【參考文獻】
1 李羅力主編,1998,《第二沖擊波——從東南亞金融風暴到全球經濟大變局》,貴州人民出版社。
2 姜建青主編,1998,《海外金融風潮評析》,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