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經偵大隊管轄范圍
法律分析:刑偵隊,負責刑事偵緝的專門隊伍。經偵隊,經濟犯罪偵緝的專門隊伍。刑偵和經偵,是公安機關內部辦案的一種分工,公安局的刑事偵、經偵、治安管轄案件是各不相同的。經偵主要辦理與經濟有關的普通刑事案件:擾亂市場秩序罪(如合同詐騙等),侵犯知識產權罪,危害稅收征管罪,金融詐騙罪,破壞金融秩序罪(如偽造貨幣等)。刑偵辦理除經濟犯罪以外的,其他的普通刑事案件,如危害公共安全罪;走私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案件(如故意殺人 、等);侵犯財產案件(如搶劫、盜竊、 詐騙罪等)。刑偵與經偵哪個更好,不好說,各有長短,從業務鍛煉以及個人成長進步上講,刑偵更好一些吧。畢竟,它是公安機關的真正主流業務。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十九條 公安機關和軍隊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轄分工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公安機關和武裝警察部隊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轄分工依照公安機關和軍隊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轄分工的原則辦理。列入武裝警察部隊序列的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門人員的犯罪案件,由公安機關管轄。
經偵是經濟犯罪偵查大隊,處理的案件是刑事案件。需要核實是否刑事拘留或被捕?
經偵大隊原來是公安局刑偵隊的一部分,後來經濟案件高發就單列出來,絕對屬於公安局下轄業務隊。
經偵支隊是對金融犯罪、經濟詐騙等各類經濟犯罪案件進行偵查,為破獲經濟犯罪案件提供有力依據,從而保護國家和公民的財產安全。 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和槍支彈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進行管理根據上級的維護穩定工作部署,掌握轄區內敵、政、社情動態,收集、上報各類情報信息,組織實施全區各項國內安全保衛工作,及時處置政治性不安定因素。
『貳』 公安局經偵大隊是干什麼的
公安經偵大隊主要是組織、指導、協調當地公安機關偵辦經濟犯罪案件,參與或直接偵辦重、特大經濟犯罪案件。公安經偵大隊是公安機關一個專門的偵查部門。
經偵大隊作用如下:
1、公安經偵大隊的主要任務是負責國內經濟案件的偵查,屬於一個專門的偵查部門,偵查學是一門經驗科學,理論研究唯有來源於偵查實踐,才能最終對偵查實踐發揮指導作用;
2、經偵作為偵查學的新興子學科,更應深深地紮根於偵查實踐。經濟偵查大隊,僅對經濟犯罪行為負有法定的,偵查與處理義務與權力。如果警方根據當事人的描述,認定民事糾紛,警方是不會介入的。公安機關經偵部門受理報案後,經審查,凡符合立案條件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的批准,予以立案。指導當地的金融、財稅部門和其他關繫到國計民生的重點要害單位開展安全防範工作。
其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指導、協調當地公安機關偵辦經濟犯罪案件,參與或直接偵辦重、特大經濟犯罪案件。
2.指導、檢查、監督當地的經濟犯罪情況,分析研究經濟犯罪的動態,提出防範和打擊經濟犯罪對策。
3.指導當地的金融、財稅部門和其他關繫到國計民生的重點要害單位開展安全防範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第三條 職權原則嚴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則
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准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