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夏朝的政治經濟制度
經濟制度:1、土地制度:為井田制;
2、賦稅制度:夏代的公社農民在耕種自己的五十畝「份地」外,還要耕種五畝「共有地」.
政治制度:奴隸制、分封制
(說明)夏朝的法制指導思想可概況為奉「天」罪罰.
奉「天」罪罰的法制觀表現為; 一方面統治者的統治依據來自於天命.另一方面打著天的旗號實現統治.
夏代的國家制度
夏奴隸制國家是在原始公社制度的廢墟上建立起來的.在原始公社制度解體的過程
中,父權家長制家庭成為它的一種對抗力量.而奴隸制國家的世襲王權和世襲貴族,就
是以父權家長制家庭為基礎逐步發展起來的.
由於奴隸制國家組織是以父權家長制家庭為基礎不斷發展起來的,所以在國家形成
之後,各級貴族組織仍然要保持舊的血緣聯系,嚴格區分姓氏.王室分封諸侯,除保持
它所由出生的姓之外,又以封國建立新氏,大夫以邑為氏.在各級貴族之間,就依姓氏
的區別建立了各自的宗族關系.
這種宗族關系,雖然沿襲了舊的氏族組織的遺制,但在實際上是以父權家長制為核
心,按其班輩高低和族屬親疏等關系來確定各級貴族的等級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