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法院經濟糾紛立案標准
一般來說,財產糾紛案件的數額在50元以上就可以起訴。這並不是說50元以下就不能起訴,1元甚至1毛錢都可以起訴,法律並沒有禁止。訴訟需要交納訴訟費,從支出與收益上來看,超過50元以上再起訴,更合算一點。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 有明確的被告; (三)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 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Ⅱ 經濟糾紛多少錢可以立案
法律分析:經濟糾紛一般情況下,需要繳納50元的激活費用就可以起訴了,經濟糾紛的訴訟標的額沒有限制。但按照訴訟費用交納標准來說,訴訟標的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需要交納50元的訴訟費用。超過1萬元至10萬元:訴訟標的額×2.5%-2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條 人民法院對依法應該受理的一審民事起訴、行政起訴和刑事自訴,實行立案登記制。
第二條 對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一律接收訴狀,出具書面憑證並註明收到日期。 第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提供訴狀樣本,為當事人書寫訴狀提供示範和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