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經濟糾紛案件怎麼處理
經濟糾紛案件處理如下:1、雙方可以協商處理;2、通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處理;3、到指定的仲裁機構解決經濟糾紛。4、到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進行判決。
一、經濟糾紛案件怎麼處理
1、經濟糾紛案件處理如下:
(1)雙方可以協商處理;
(2)通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處理;
(3)到指定的仲裁機構解決經濟糾紛;
(4)到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進行判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經濟糾紛和詐騙的區別是什麼
經濟糾紛和詐騙的區別是:
1、主觀目的不同,詐騙主觀目的是非法佔有,而經濟糾紛主觀上並不是想詐騙;
2、客觀手段,詐騙採取的是欺騙或隱藏事實的手段,而經濟糾紛是正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