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破產職工經濟補償金需要多久才能發下來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當中的規定內容可知,公司破產職工的經濟補償金一般是在辦完手續的次月就會發放。債權人自打最後分配的公告之日起的兩個月內進行領取,如果已經到兩個月仍然不去領取的,則視為職工自動放棄受領分配的權利。
法律分析
企業破產的除了需要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之外,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給勞動者,在一定程度上勞動者也是企業的債權人。申請破產申請人包括債務人、債權人、依照法規負有清算責任的人以及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不能清償到期的債務,並且公司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話,國務院的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金融機構進行破產清算申請。公司申請破產的話需要提交以下資料:書面的破產申請;企業主體的資格證明;企業法定代表人與主要負責人的名單;企業職工的基本情況和安置預案;企業虧損的具體情況書面說明,並且附帶審計報告;企業從開始經營日至破產申請日的資產狀況明細表,其中包括有形以及無形的資產和企業投資的具體情況等;企業在金融機構開設賬戶的詳細情況,其中包括開戶審批的材料、賬號以及資金等;企業的債權情況表以及企業的債務情況表,裡面需要列明企業債務人的名稱、住所、債務的數額、發生的時間以及催討償還的情況;企業涉及的一些擔保情況;企業已經發生過的相關訴訟情況;人民法院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相關材料。當國有企業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時,應當向法院提交上級主管部門同意破產的相關文件;其他企業應當向法院提供開辦人或者股東會議決定企業破產的文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② 經濟補償金多久到賬
法律分析:經濟補償金15天以內到賬。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