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申請經濟適用房要多久
經濟適用房申請現在是三級審核、三級公示,如果各級層工作銜接很好,且審核順利的話,大概需要五個月的時間。
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
1、申請人須取得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3年,且年滿18周歲,申請家庭應當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單身家庭提出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
2、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准。城八區的上述標准由市建委會同相關部門根據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價格等因素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遠郊區縣的上述標准由區縣政府結合實際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3、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請家庭成員中已享受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或已作為其他家庭的成員參與經濟適用住房申請的人員,不得再次參與申請。
4、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擁有的私有住房。申請家庭現有2處或2處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積應合並計算。
5、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的全部收入總和,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各類保險金及其他勞動收入、儲蓄存款利息等。
6、家庭資產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產、汽車、現金和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流程
1、申請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的區房管局申請辦理經濟適用住房申購登記手續,領取《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
2、申請人如實填寫《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並備齊所需材料,向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辦理收入和住房證明(無工作單位的向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辦理證明)手續後,報區房管局審核後,由區房管局上報市房管局復核。對申請人住房情況的核實由市房地產檔案館出具證明;
3、市房管局按照規定對申請人的申請材帶配料進行畝行帶復審和評分後,在相關網站上公示15天;
4、市房管局根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進度和申請人的評分情況,按批次批准購房申請,對經批準的同一批次申請人,通過公開搖號的方式,確定選房順序;
5、申請人持批準的迅蘆《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和選房順序號,向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單位辦理選房和購房手續。按得分確定批准順序對符合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的申請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請人家庭的現住房面積、落戶時間以及困難情況等進行評分,以分數高低確定申購批准順序。
『貳』 深圳申請經濟適用房難嗎要多久
難不難要看條件怎麼定,目前來說還沒新一輪的經濟適用房申請受理通告。
申請條件的話,大概可以參考上一次的通告,主要包括1、以家庭為單位提出申請,全部家庭成員的入戶時間符合規定(上批次是要求07年12月31日前入戶,下批次的肯定在這個時間之後);2、資產和收入符合規定(上批次是要求家庭總資產不超過32萬,家庭人均收入不超過26529元,下批次肯定還會放寬);3、婚姻形成時間符合規定(上批次要求07年12月31日前形成婚姻,包括結婚、離婚、喪偶等等,具體細則可以再咨詢);4、全家名下沒有房地產且5年內沒轉讓過房地產(硬性規定);5、未違反計劃生育規定;6、市政府要求的其它條件。
條件的話大概主要就這些了,僅供參考,因為新一輪的申請受理通告沒有發出,誰都不知道新的條件會怎麼定。一般來說通告會在年底發出,但不一定每年都有,要看市政府的房源計劃的。
申請流程主要是到街道辦填表交資料,然後配合入戶調查以及配合區住建部門的復審,包括補充有關工薪收入證明等等,最後是市住建部門終審。終審主要有9查9核,要查的包括全家人的銀行帳戶及近幾年大額資金轉讓情況、證券及基金帳戶情況、擁有房地產情況及房地產轉讓記錄(包括農民房集資房等任何形式的房產都要查)、擁有車輛情況、投資辦企業情況、商業保險、戶籍、婚姻、計劃生育、殘疾及優撫等情況。從這點來看,整個過程查得很嚴,所以申請確實挺困難的。
不要聽信外界謠傳說申請怎麼黑暗,在深圳這么政務透明的地方,可以親身來體驗一下的,上批次有超過三分之一的人被淘汰出局,還有一大部分人被行政處罰,所以申請時請務必要了解清楚政策要求,不能有半點作假成分,新的保障性住房條例即將修訂完成,裡面規定的處罰措施更加嚴格,一旦被行政處罰,將終生不得在提出保障房申請,並且罰款20萬。更不要以為申請過關了就以為萬事大吉了,申請下來了,拿到的房產證是綠本的,不能在市場上交易的,在未轉成紅本之前,都要接受監督和舉報,一旦舉報屬實,立刻收房並行政處罰。桃源村三期就是例子,現在新一輪的核查又開始了,有幾十套房准備回收呢。
也不要聽信外界謠傳,說經濟適用房質量如何差什麼豆腐渣工程,要知道,經適房是政府投資項目,維系著多少人的烏紗帽,實實在在地建在那裡,無論如何也逃脫不了責任干係,所以再怎麼差也不會差過市場商品房的。市場商品房的奸商可以甩手,政府無論如何也逃脫不掉的。
最後,再說明一下,經濟適用住房屬於保障房范疇,其實你還可以考慮申請其它類型的保障房,包括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賃房、廉租房、人才公寓等等。安居型商品房條件比較寬泛,沒有資產和收入的要求,但價格較高,主要為解決社會夾心層人群的住房問題的,可能明年會陸續推出,到時可關注市住建部門的網站;公共租賃房和經濟適用房一般同時推出,申請的條件基本和經適房的條件一樣,但是對於轉讓房產的要求沒那麼嚴格,也可以單身申請,具體也可以等通告發出再詳細了解;廉租房的可以咨詢當地的社區工作站或街道辦;人才公寓是給市重點企事業單位職工的,由企事業單位出面提出申請,可以咨詢一下你公司有沒有這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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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經濟適用房使用年限多久
法律分析:經濟適用房的土地使用權以劃撥方式取得,因此,沒有明確的使用年限的規定。但是,經濟適用房的產權年限因地區差異而定,有的地方規定的經濟適用房產權大概在50年左右。
經濟適用房產權也是屬於完整的產權,經濟適用房產權起始時間以取得產權證時間為准開始計算。
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准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本辦法所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范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
第七條 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以劃撥方式供應。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應納入當地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在申報年度用地指標時單獨列出,確保優先供應。
『肆』 深圳經濟適用房五年能賣嗎
可以賣啊,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已經滿5年的,一種是沒有滿5年的:
一: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二: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伍』 經濟適用房產權多少年
經濟適用房沒有具體的產權年限。一般房屋產權年限要根據土地規劃的用途和具體情況來確定,如商業用地最長40年,住宅用地最長70年,也有50年的。而經濟適用房大批都是劃拔方式取得的土地,由國家無償批付使用的,沒有具體土地使用期限。
首先要明確一點房屋完全產權由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組成。房屋在取得了兩證後即證明取得該房屋的完全交權.通常所指的年限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權的年限,此年限以開發商取得此片土地的使用權之日算起,具體期限要看土地使作權證.土地使用期限根據土地規劃的用途和具體情況來確定,如商業用地最長40年,住宅用地最長70年,也有50年的.而經濟適用房大批都是劃拔方式取得的土地,由國家無償批付使用的,沒有具體土地使用期限.只有出讓的土地取得方式才有期限.不論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房屋所有權始終歸房主所有.根據即將發布的民法典的精神,土地使用期屆滿前一年,使用權人可以向國家申請土地使用權續期但最長不超過30年.期滿國家要收回土地及其地上附著物的,補償辦法比照拆遷補償辦法執行.也就是說不管怎樣都會有一定的物資保障.無非是錢多錢少的問題.對於經濟適用房道理是一樣的。
所有的產權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在內,房子的產權年限是永久的,只要房子還存在,產權就存在,沒有年限的限制。平常所謂的50年或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年限,按照規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自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後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1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
『陸』 經濟適用房產權年限是多久
經濟適用房產權的產權年限是永久的,只要房子還存在,產權就存在,沒有年限的限制。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 嚴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經濟適用住房屬於政策性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各種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可轉讓經濟適用住房,但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後,也可以取得完全產權。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房合同中予以明確。政府回購的經濟適用住房,繼續向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