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職稱經濟師報考條件
職稱經濟師報考條件如下:
經濟師職稱共分為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高級4個級別,根據級別的不同,所需要滿足的「申報條件」也各不相同,具體如下。
科目介紹:
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均設《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和實務》兩個科目,題型均為客觀題。《經濟基礎知識鍵純譽》為公共科目;《專業知識和實務》為專業科目,分別按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遊經濟、建築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類別命制試卷。
『貳』 助理經濟師評定條件
評定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者,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2、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4、取得第二學士位後或研究生班結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5、取得碩士學位後,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6、取得博士學位。
考試科目:
初級和中級均2個科目,具體是:《經濟基礎知識》、《專業知識與實務》。兩個考試科目實行合並組織、分科目連續作答的方式,每個科目考試時長(最長作答時間)為1.5小時,兩科目總計考試時長為3小時。
成績管理:
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准均為84分(各科滿分均為140分)。
注冊管理: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實行注冊登記制度。資格有效期一般為5年,有效期滿,持證者要按規定主動到發證機構辦理注冊登記。
『叄』 如何申報助理經濟師
助理經濟師(評審)
助理經濟師(評審)職稱認定及評審
一、大中專畢業生職稱認定的條件及程序
職稱認定是指對具有一定學歷,見習期間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視其見習期間的表現情況而給予的專業技術資格的確認。
(一)認定的條件
學歷 任職備件 認定
中專 見習一年期滿 員」級
大專 見習一年期滿,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 「助理」級
本科 見習一年期滿 「助理」級
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雙學士學位 畢業當年 「助理」級
碩士 從事技術工作二年 中級
博士 畢業當年 中級
該研究生入學前從事助理級工作二年,獲碩士學位後從事專業工作二年者,可認定中級職稱
(二)認定的程序
1、憑《人事代理協議書》到人事代理部領取《中大專業生初次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審批表》,填此表,
在審核「基層部門意見」欄加具現聘用單位意見。
2、隨所填表格連同本人畢業證及大一寸黑白相片二張交人事代理部。
3、根據所提供的資料和本人檔案中的材料,審核、報批通過後給本人發證。
二、職稱評定的條件及程序
職稱評定是指已經過初次職稱認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工作一定年限後,經基本技能考試(如專業基礎英語或醫學古文、醫學專業的電腦技能考試等),向本專業的評審委員會評委提交評審材料,經評審委員會確定是否具備高、中級職稱資格的過程。
(一)評審條件
學歷 申報初級條件 申報中級條件 申報高級條件
中專 見習期滿一年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四年以上 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二十年以上,其中受聘助理級滿五年 從事專業技術滿二十五年以上,其中受聘中級職稱滿五年
大專 從事助理級滿五年 從事專業技術滿二十年以上,其中受聘中級職稱滿五年
本科 從事助理級工作滿四年以上 從事中級職稱滿五年以上
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雙學士學位 從事助理級工作滿二年以上 (同上)
博士 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 從事中級職稱工作滿二年以上
註:會計、經濟、統計、審核、計算機軟體、律師等專業中級任職資格已經實行「以考代評」目前已取消評審(大、中專 業畢業生初次認定除外)。高級任職資格的可評審。
(二)評審程序
1、申報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應參加專業基礎外語考試。
2、外語考試通過後,憑有關證書到本人才服務中心領取表格填寫,並由聘用單位加蓋意見。
3、在規定時間內,將表格、學歷、學位、外語成績等材料交本人才服務中心。
4、本中心將根據檔案材料和交送材料,經審核後加具證明意見和推薦意見,報送相應的評審委員會
評審。
5、評審通過後給本人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