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經濟糾紛多久可以結案
經濟糾紛適用簡易程序的,一般從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審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經濟糾紛在立案受理後,如果無法正常送達給被告,需採用公告送達的方式。公告送達的方式有登報、廣播或將需要送達的訴訟文書張貼在人民法院布告欄或公共場所。國內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公告期間一般不計入審限內。
民事經濟糾紛案件結案後申請強制執行所需材料:
(一)經本人簽字或者蓋章的申請執行書。
申請執行書中應當寫明申請執行的理由、事項、執行標的,以及申請執行人所了解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
申請執行人書寫申請執行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待人員對口頭申請應當製作筆錄,由申請執行人簽字或者蓋章。
外國一方當事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中文申請執行書。當事人所在國與我國締結或共同參加的司法協助條約有特別規定的,按照條約規定辦理。
(二)生效的法律文書。
(三)本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護照等)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個體工商戶或者代表單位申請執行的,還應攜帶好營業執照和復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繼承或者承受權利的證明。
(四)其他應當提交的材料:如,如果作為申請人向被執行人的財產所在地法院申請執行的,則應當再提供該法院轄區內有可供執行財產的證明材料以及法律文書的生效證明。
民事經濟糾紛案件結案後申請強制執行的條件: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人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
3、申請執行人在法律文書生效兩年內提出申請;
4、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有給付內容,且執行標的和被執行人明確;
5、義務人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
6、屬於受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債務糾紛的利息如何計算
根據法律規定,約定個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數),否則超過部分的利息不受保護。民間借貸利率不超過36%的,超過部分無效。借貸分為有息借貸和無息借貸兩種,其中公民之間的生產經營性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生活性借貸利率。生活性借貸利率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兩倍。
借款人和出借人根據自願協商一致可以約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於同期銀行利率的四倍,即民間借貸利率不超過36%。高出的法院不會支持。
如果沒有約定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間的個人借款如果沒有約定利息,就視為沒有利息。欠條,沒有約定的,也是沒有利息,但是過了還款日,沒有還的,到時可以要求按銀行利息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六十八條人民法院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兩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一個月。
❷ 經濟案件一般多久結案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從起訴到立案到審理結束,經濟案件最快要經過32天。這是由法院的處理程序規定的。人民法院應在接到起訴狀後的七日決定是否立案,立案後民法院要在五日內人將起訴狀副本發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辯狀後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給被告。相加一共32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❸ 經濟案件多久必須結案
法律分析:案件通常是分為三個階段的,即公安機關的偵查階段、檢察院的審查起訴階段以及法院的審判階段。每個階段都有規定的辦案期限。例如偵查階段,這個期限通常是兩個月,但在案件滿足一定條件時,公安機關通常會提請上級檢察機關或省級檢察機關批准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每次可延長一至兩個月,通常最長偵查羈押期限為7個月。如有特殊原因也可無限延長偵查羈押期限,但需提請最高檢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審查起訴階段通常為一個月,最多延長半個月,但可退回補充偵查最多兩次,退偵後審限重新計算。審判階段通常為兩個月,最長可再延期四個月。所以綜合三個階段辦案期限來說,一個案件通常在5個月左右,三個階段最長可達到18個半月。
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三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第八十四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❹ 經濟糾紛一般多久結案
一般來說法律規定的民事糾紛案件的結案時間是比較統一的,具體需要由適用的訴訟程序、案件復雜程度等等內容決定。那麼,民事經濟糾紛案件一般多久結案?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❺ 經濟糾紛案結案後,多少日撤銷失信黑名單
經濟糾紛案結案後,人民法院應當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沒有具體的時間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七條 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有關信息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