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國農業生產的主要組織形式是什麼這種組織形式有什麼優點
目前我國農業生產的主要組織形式還是農戶自己種植。這種方式是分散的,不集中的,缺點比較多,不利於規模化農業發展。
優點也有,優點就是這樣的小農經濟成本比較低,有利於穩定。
B. 我國農業土地適用規模經營的組織形式有四大類,分別為
我國農業土地適用規模經營的組織形式分為四大類,分別如下:
1、家庭經營型
開創「家庭農場」形式,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並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因農業結構調整必然受土地資源、市場價格和需求等因素的制約,顯現出局限性,是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的。然而,農業經濟結構調整卻是必需的,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
2、合作經營型
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是目前中國農業發展的主流經濟組織制度,是發展土地規模經營的有效組織形式。
①以土地入股的土地經營股份合作社。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資金入股,組建階段的技術人員和務工人員可以工資入股,農民既可獲得務工收入,又可按股分紅。
②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帶動土地股份合作社。
3、企業經營型
應鼓勵和扶持城鎮的工商企業等各類組織或個人,投資農業開發。
4、規模服務型
①農村集體實行土地規模經營。類似於人民公社時期的生產隊或生產大隊。一般是村集體經濟組織具有強有力的帶頭人和領導班子,農業產業或非農產業發展水平高,形成一定的經濟實力作支撐,通過發展農業產業化或組建農業隊,實施村集體土地統一規模經營。
②發展集體經濟聯合體。我國的村莊分散且規模比較小,增加了村級管理成本,制約了集體經濟的發展。提倡村集體經濟組織之間的聯合,組建集體經濟聯合體,能夠較快實現集體資本集中和人才集聚等多重效應。
C. 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類型
作為初級產品生產者的農民群體是中國社會最大的弱勢集團。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成立有效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可以分擔了政府與社會的職責,促進了農村社會的繁榮和穩定。現階段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集體經濟組織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在原來「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人民公社體制基礎上,經過推行家庭聯產承包制一系列改革,以土地為中心,以農業生產為主要內容,以原來生產隊(或聯隊大隊)自然村為單位設置的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我國農村經濟的一項基本制度,也是黨在農村的一項基本政策。按照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職能是管理集體資產、協調成員利益關系、組織生產服務和集體資源開發,壯大集體經濟實力;組織成員享有財產所有權、承包經營權、合作經濟組織統一經營部分的收益分配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權、參與集體經濟組織領導班子的選舉或被選舉權、對集體事務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權、享受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公共文化福利事業利益權利、國家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其它權利。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我國農村一種最普遍的合作經濟組織,在保障農民家庭經營發展和促進農業發展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由於傳統計劃經濟的影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具有一定的行政特性:農民沒有選擇進入和退出的自由,因為土地是集體所有;管理缺乏民主,鄉鎮人民政府對集體經濟組織存在較多的干預;管理水平較低,在帶領農民共同致富方面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從本質上講,現在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算真正意義上的合作經濟組織,關鍵問題在於現行外部體制導致內部沒有民主管理體制,但隨著《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新的《村民自治條例》的貫徹和實施,農業集體經濟組織的合作性質逐步深化。我們可以預見在不斷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仍然是最基本和最主要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也必然會成為其它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基礎。
專業合作社
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是由從事同類產品生產經營的農戶(專業戶)自願組織起來,在技術、資金、信息、購銷、加工、儲運等環節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發展,以提高競爭能力、增加成員收入為目的的專業性合作組織。它的發展是建立在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不改變現有的生產關系,不觸及農民的財產關系,適應了農村的改革與發展。可以這樣認為, 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是農村組織制度的一種創新。現階段,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名稱是多樣比的,有的叫農民專業協會,有的叫專業合作社,還有的叫農村專業技術協會、合作協會,等等。
從現階段來看,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不改變農民最敏感的土地承包關系,不改變農戶自主經營權利,農民可以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參加各種各樣的專業協會;②專業性強,它大多以專業化生產為基礎,以某一類專業產品為龍頭組織起來,如養豬協會、養牛協會、養羊協會、水果協會、蔬菜協會、食用菌協會等等,都有明顯的專業特徵;③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以服務為宗旨,很好地幫助農民解決了一家一戶做不了、做不好的事情。它了解農民需要什麼,需要多少,能有針對性地開展服務;④在組織管理上,實行自願結合,入退自由,民主管理;⑤在經營方式上靈活多樣,獨立自主;⑥實行贏余返還,給農戶帶來實惠,與農戶風險共擔,利益共享。正因為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有這些特點,所以能夠得到廣大農民的歡迎。
股份合作制企業
農村股份合作制是在農村原有合作制基礎上,實行勞動者的資本聯合,把合作制與股份制結合起來的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業生產組織制度。農村股份合作制組織中的農民具有雙重身份,既是勞動者又是股東,因而既能實現勞動合作與資本合作的有機結合,又能實現勞動集體的共同佔有和勞動者的個人佔有的有機結合,既能繼承合作制優點,實現規模經濟,又能融入股份制長處,調動各方面積極性。這是廣大農村幹部與農民十分關注與支持建立農村股份合作制組織的根本原因。
股份合作制既不完全等同於股份制,也不完全等同於合作制,而是以勞動合作為基礎,吸收了股份制的一些做法,使勞動合作與資本合作有機結合。從形式上看,股份合作制由於實行全員入股、合資合勞,同我國解放初期農村和城市中的初級合作社很類似。當時參加合作社的勞動者帶著土地和其它生產資料入社,在按勞取酬的同時,還取得以土地和其它生產資料入股的報償。但從內容上看,股份合作制又不是原來初級合作社的簡單重復,而是一種新型合作制。比較規范的股份合作制企業一般具有如下特徵:①企業職工既是出資者又是勞動者,共同出資、共同勞動、共擔風險;②企業實行民主管理,最高權力機構是職工股東會,採取一人一票為主的投票決策制,保證職工股東享有平等的表決權;③同股份制一樣實行資本保全原則,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企業承擔責任,企業以其全部資產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股東不得退股,以保證企業正常的經營運轉和對社會承擔相應的義務;④企業內部實行按勞分配與按資分配相結合的分配製度,由全體職工共同分享勞動成果,共享稅後利潤。目前城鄉大量出現的股份合作制,有多種形式,還不夠規范,應積極支持其發展,並在實踐中加以正確引導,使之逐步完善。其中,勞動者的勞動聯合和勞動者的資本聯合為主的集體經濟,尤其要提倡和鼓勵。
D. 我國農業社會主義改造經歷的幾種經濟組織形式及性質
我國對農業社會主義改造採取的過渡形式有互助組、初級社、高級社(之前土改後是農民土地所有制)
1互助組
中國勞動農民在個體經濟基
礎上組成的帶有社會
主義因素的集體勞動組織。
土改以後得到廣泛發展。自願互利,互換人工或畜力,共同勞動。有農
忙臨時互助和常年互助之分。
在農業生產合作化運動中,發展成為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
2初級組
半社會主義性質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中國農村經濟由個體經濟轉變為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過渡形式
3高級組
全稱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我國農業合作化過程中建立的社會主義性質的集體經濟組織。
1956年由初級社發展而成,規模較初級社大。特點是土地、耕畜、大型農具等生產資料歸集體所有,取消了土地報酬,實行按勞分配的原則。
1958年進一步發展為農村人民公社。(性質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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