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林地分類與林種分類的區別有哪些
一、側重點不同
林地:側重點在地,是成片的天然林、次生林和人工林覆蓋的土地;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防護林等各種林木的成林、幼林和苗圃等所佔用的土地。
林種:側重點在種,也就是森林的種類;是按照森林的經營目標和用途而劃分的一種森林經營管理類型。
二、分類不同
1、林地:土地類型劃分為林地和非林地2個一級地類。其中,林地劃分為8個二級地類,13個三級地類。
2、林種:
(1)防護林:以防護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叢,包括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防風固沙林,農田、牧場防護林,護岸林,護路林;
(2)用材林;以生產木材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產竹材為主要目的的竹林;
(3)經濟林:以生產果品,食用油料、飲料、調料,工業原料和葯材等為主要目的的林木;
(4)薪炭林:以生產燃料為主要目的的林木;
(5)特種用途林:以國防、環境保護、科學實驗等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國防林、實驗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的林木,自然保護區的森林。
(1)如何選擇經濟林宜林地擴展閱讀:
根據LY/T 1556-2000 《公益林與商品林分類技術指標》,經營實質上是按照森林主導功能的差異將森林分為生態公益林與商品林。
根據森林發揮的主導功能不同,將森林劃分為生態公益林和商品林兩大類。
生態公益林是以發揮生態、社會效益為主導功能的森林。主要包括: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防風固沙林、農田防護林、護路護岸林等防護林和國防林、實驗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林、自然保護區森林等特用林。
商品林是指以生產木材、薪材、干鮮品和其他工業原料等為主要經營目的的森林、林木,包括用材、經濟林和薪炭林。
其中公益林又分為重點公益林和一般公益林,商品林分為重點商品林和一般商品林。
⑵ 經濟林資源有哪些特點如何加以開發利用
我國自然資源的特點:1、資源種類較為齊全。在我國遼闊的國土上,各種自然資源幾乎是應有盡有,較為齊全。就各種自然資源滿足本國經濟發展需要的程度來說,我國堪稱是世界上各種自然資源自給程度較高的國家之一。2、資源的絕對量大,但人均佔有量量少。我國幅員遼闊,但又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由於人口過多,人均資源佔有量明顯不足。資源相對量少,說明我國所擁有的各種自然資源並非都是豐富的,今後,隨著人口高峰期的到來,人均資源佔有量將不斷減少,人與資源的矛盾將進一步突出。因此我們要特別加倍珍惜,予以合理的開發利用。3、低劣資源的比重較大。較為代表的就是我國的鐵礦,儲量佔世界第三,但質量卻很差,平均品位只有34%,增加了開發利用的難度。資源質量參差不齊反映在開發利用上,一個具體表現就是資源承載能力有明顯的地區差異。如生產糧食能力的大小,可以作為衡量我國各地土地資源承載人口限度的標志4、資源空間分布有利有弊。既廣泛又集中;有一定的地區組合優勢;資源豐度高的地區與產業豐度該的地區並不一致,存在區域二元結構。5資源開發程度較高,後備資源普遍不足。目前,我國宜耕土地的利用率已高達90%以上,未耕土地中的可耕地的比重極低,耕地後備資源嚴重不足。二、進行自然資源開發環境管理的建議1.加強自然環境資源的價值與價格研究。自然環境資源的價值與價格研究,是運用經濟手段進行自然環境資源開發的環境管理的基礎,稅費及押金標準的制定,以及對交易市場的監督,都需要以自然環境資源的價值評估為依據。建議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我國主要自然資源的基準價值量進行評估,為管理和決策服務。2.理順各種收費的關系,建立我國自然資源開發的資源稅費和生態環境稅費體系根據自然資源開發產品的價格構成,對現有收費進行清理,保證兩個體系之間、以及每個體系內部各項收費之間的關系明晰,並通過法律文件加以明確。3.強調費用—效益分析在自然資源開發項目評價中的地位。建議盡快制定和完善自然資源開發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規范,應對自然資源的價值、開發活動的效益及其生態環境破壞損失作全面估算,並進行比較,為項目決策提供依據,為項目成立後所要徵收的資源稅費和生態環境稅費的確定提供依據。4.取消補貼、提高原材料價格。經濟手段的核心就是使自然資源開發產品即原材料的價格,反映開發過程的完全成本,因此,應當取消對資源開發的財政補貼,放鬆對原材料價格的政府控制,使價格能夠對資源開發者和利用者產生調節和刺激作用。也不必擔心由於原材料價格上漲而導致通貨膨脹。5.綜合運用多種經濟手段。在徵收自然資源開發的資源稅費和生態環境稅費的同時,應注意運用其他經濟手段,特別是為環境保護創造市場,如實行資源開發權拍賣和交易。對一些缺乏稅費徵收標准或難以專門制定標準的開發項目,可在對資源進行價值評估的基礎上,對開發權進行招標拍賣,將拍賣所得資金作為生態環境的恢復費用;並逐步建立開發權的交易市場。6建立自然資源保護基金。將徵收的部分稅費集中起來,成立自然資源保護專項基金,資助自然資源的恢復與保護,替代資源的開發,以及自然資源的綜合利用等工作,促進環境保護產業的發展,象經營普通商品一樣經營自然環境資源這一特殊商品,使其不僅能維持簡單再生產,還能進行擴大再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