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審核公司合同,法務合同,經濟合同,銷售合同
(一)合法性審查:對合同內容是否國家法律的審查;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1)審主體:三證,特許經營,還要求對方有相應的資質、許可。(2)審注冊資本:對方是否有締約能力?對方承擔責任的能力如何?(3)審經營范圍:是否超過對方的經營范圍?2、標的:法律對該標的是否有特別的規定。禁止流通物?限制流通物?其他。3、合同簽訂形式看合同是否需要以招標、拍賣等特殊的方式締結,尤其是一些建築工程合同、土地出讓合同和政府采購都可能涉及特殊的和創始簽訂方式。
(二)合規性檢查:對合同的內容和流程是否符合公司的各項內部制度規定;集團對主要業務和主要流程均有內部管理規定的,法務人員要注意對合同的合規性進行審查,要如熟悉法條一樣熟悉企業的內部制度。
(三)實踐性審查:對合同的各方面的實際操作性進行審查,以求貼合實際要求。1、標的;(1)約定要求詳細、明確,做到指向對象具體,比如房屋買賣,食品衛生檢疫。(2)對合同標的為貨物買賣的,一定要寫明貨物的名稱、品牌、計量單位和價格.(3)對合同標的是提供服務的,一定要寫明服務的質量、標准或效果要求等。否則,一旦糾紛產生,往往就造成「合同約定不明」的狀況。2、數量:是否具體。計較單位是否明確。3、質量:(1)質量標准,具體,可行。(2)驗收方式,雙方出具書面的驗收材料等。(3)質量保證,可以要求對方提供相應的保證。
Ⅱ 經濟合同審計應注意哪些問題
經濟合同審計應注意問題主要是經濟合同審計的內容、經濟合同審計的程序和經濟合同審計的具體內容三個方面。下面分別從這三個方面具體分析。
一、經濟合同審計的內容
(一)審查經濟合同立項的依據
(二)審查簽訂經濟合同的合法、有效
(三)經濟合同主要條款的審查
(四)經濟合同履行情況的審查
二、經濟合同審計的程序
(一)事前階段(或稱計劃階段)
1.審查被審單位提供的經濟合同的完整性和真實性。
2.了解各類經濟合同的管理方式。
3.根據初步了解的情況對合同分類整理。
(二)事中階段(或稱實施階段)
在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需要對照經濟合同的內容,檢查財務反映內容的准確性與真實性,從而發現被審計單位有無違法違紀行為。審計實務中對各類經濟合同有不同的審查要點。
1.營業環節經濟合同,主要包括產品銷售、物資采購、貨物運輸和倉儲等方面的經濟合同。
2.資金環節經濟合同,主要有借款合同和借出款項合同等。
3.財產環節經濟合同,主要有建築工程合同、財產保險合同和財產租賃合同等。
4.對外投資環節經濟合同,主要有聯營合同。
(三)事後階段(或稱報告階段)
在審計報告中,審計人員應特別重視某些對企業資產負債及損益狀況存在重大影響但在財務報表上又無法准確反映而具有合同依據的事項。
三、經濟合同審計的具體內容如下:
1、合同簽訂、審核、審批程序
2、合同簽訂合法性(法人、個人、授權等)
3、合同主要內容,如標的、價款、權利義務、交付、違約等條款的適當性
4、合同有效期限
5、補充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