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是自考本科經濟法學,想報司法考試,在選擇專業的時候是是選擇法學還是其他呀速度求解
網上報名的話,肯定是選擇經濟法吧。我是大專的「經濟法學」自考專科畢業。
我昨天去現場審核司法考試報名時,我們這邊柳州的司法局,覺得「經濟法」和「經濟法學」有一字之別。和廣西司法廳公布的法學專業名稱不一樣。
特請示過司法廳,司法廳回復,給我報名,不過叫我簽一份承諾書,如若我考過了,但最後司法部不承認「經濟法學」是所謂的法學專業的話,就自願放棄本次成績。
附:
依據司法部《關於做好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工作的通知》(司發通[2011]102號),2011年廣西所轄縣(市、區)可以將報名的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
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政策的適用以戶籍為准,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司法部關於確定國家司法考試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意見》(司發通[2007]38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中部六省比照實施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和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范圍的通知》(國辦函[2007]2號))。
前述法律專業專科學歷的法律專業范圍包括:法律、法學、經濟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學、商法、刑事司法、律師、監所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務、法律事務、書記官、刑事執行、民事執行、行政執行、刑事偵查技術、司法鑒定技術、安全防範技術、司法信息技術、司法信息安全、海關國際法律條約與公約、檢察事務、經濟法律事務、監獄管理、勞教管理、罪犯心理測量與矯正技術、司法會計、涉毒人員矯治等專業。(《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標(試行)》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