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經濟法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經濟法的法律責任的形式:民事責任形式、刑事責任形式、行政責任形式。
法律責任,是指行為人因實施了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而應承擔的法律後果。指陵違反經濟法的法律責任是指經濟法主體因實施了違反經濟法律法規的行為而應承擔的法律後果。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經濟法主體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有以下三種:
(一)民事責任
民事責任是指經濟法主體違反經濟法律法規依法應承擔的民事法律後果。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經濟法主體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
(二)行政責任
行政責任是指經濟法主體違反經濟法律法規依法應承擔笑昌的行政法律後果,包括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暫扣或吊銷營業執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行政處分的種類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留用察看;開除等。
(三)刑事責任
刑事責任是指經濟法主體違反經濟法律法規構成犯罪依法應承擔的刑事法律後果,即刑罰。根據《刑法》規定,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種類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的種類包括:罰金①;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對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附加適用驅逐出境。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單位應當負刑事責任,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唯升戚的責任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
② 經濟法有哪些法律責任
一、民事責任,指經濟法主體違反民事法律法規依法承擔的民事法律後果。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返還財產、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二、行政責任,指國家有關機關違反經濟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依照行政程序而給予的行政制裁,包括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比如罰款、警告、吊銷許可證、暫扣或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三、刑事責任,指對違反經濟法律,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行為,依法給予刑事制裁刑法分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
③ 法律責任的承擔包括什麼
民事責任有哪些
(一)合同責任、侵權責任與其它責任
根據責任發生根據的不同,民事責任可以分為合同責任、侵權責任與其他責任。合同責任是指因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合同附隨義務或違反規定的義務而產生的責任。侵權責任是指因侵犯他人的財產權益與人身權益而產生的責任。其他責任就是合同責任與侵權責任之外的其他民事責任,如不當得利、無因管理等產生的責任。
(二)財產責任與非財產責汪山任
根據民事責任是否具有財產內容,民事責任可以分為財產責任與非財產責任。財產責任是指由民事違法行為人承擔財產上的不利後果,使受害人得到財產上補償的民事責任,如損害賠償責任。非財產責任是指為防止或消除損害後果,使受損害的非財產權利得到恢復的民事責任,如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
(三)無限責任族燃與有限責任
根據承擔民事責任的財產范圍,民事責任可以分為無限責任與有限責任。無限責任是指責任人以自己的全部財產承擔的責任,如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的責任,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債務的責任等。有限責任是指債務人以一定范內或一定數額的財產承擔的民事責任,如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有限責任;物的擔保,以特定物價值為限的有限責任;等等
(四)單方責任與雙方責任
單方責任是指只有一方對另一方當事人的責任,如合同履行中違約方對非違約方承擔的違約責任,侵權中加害方對受害方承擔的責任。雙方責任是指法律關系雙方當事人之間相互承擔責任的形態。單方責任和雙方責任形態,既可以是直接責任,也可以是替代責任。如果在侵權責任中加害人屬於多數人,則可能形成連帶責任、補充責任或按份責任。
(五)單獨責任與共同責任
根據承擔民事責任的主體數量的不同,民事責任可以分為單獨責任與共同責任。單獨責任是指由一個民事主體獨立承擔的民事責任,多數責任屬於單獨責任。共同責任是指兩個以上的人共同實施違法行為並且都有過錯,從而共同對損害的發生承擔的責任,如加害人為兩個以上的人對受害人承擔的責任。
(六)按份責任、連帶責任與不真正連帶責任
在共同責任中還可以區分為按份責任、連帶責任與不真正連帶責任。
(1)按份責任
按份責任是指多數當事人按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各自承擔一定份額的民事責任。在按份責任中,債權人如果請求某一債務人清償的份額超出了其應承擔的份額,該債務人可以予以拒絕。如果法律沒有規定或合同沒有約定這種份額,則推定為均等的責任份額。
(2)連帶責任
連帶責任是指多數當事人按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連帶地向權利人承擔責任。如因違反連帶債務或者共同實施侵權行為而產生的責任,各個責任人之間具有連帶關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在連帶責任中,權利人有權要求責任人中的任何一個人承擔全部或部分的責任,責任人不得推脫。任何一個連帶債務人對手債權人做出部分或全部清償,都將導致責任的相應部分或全部消滅。民法上的連帶責任主要有:
(1)合夥人對合夥之債權人的責任;
(2)共同侵權人的連帶責任;
(3)連帶保證人之間的連帶責任;
(4)代理關系中發生的連帶責任。
按份責任與連帶責任的區別在於多數債務人對於債權人的外部關系而不是內部關系。任何連帶責任在債務人內部關繫上都是按份責任。同按份責任一樣,假如法律沒有規定或合同沒有約定這種份額,則推定為均等的責任份額,如果哪一個債務人清償債務超過了自己應承擔的份額,有權向其他債務人作相應的追償,這種權利叫代位求償權。
(3)不真正連帶責任
不真正連帶責任是指各債務人基於不同的發生原因而對於同一債權人負有以同一給付為標的的數個債務,因一個債務人的履行而使全體債務均歸於消滅,此時數個債務人之間所負的責任即為不真正連帶責任。
(七)過錯責任、無過錯責任和公平責任
根據責任的構成是否以當事人的過錯為要件,民事責任可以分為過錯責任、無過錯責任和公平責任。困穗中
(1)過錯責任
過錯責任,是指行為人違反民事義務並致他人損害時,應以過錯作為責任的要件和確定責任范圍的依據的責任。可見依過錯責任,若行為人沒有過錯,如加害行為為因不可抗力而致,則雖有損害發生,行為人也不負責任。此外,在確定責任范圍時應當確定受害人是否具有過錯,受害人具有過錯的事實可能導致加害人責任的減輕和免除。我國一般侵權行為責任即采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
(2)無過錯責任
無過錯責任,是指行為人只要給他人造成損失,不問其主觀上是否有過錯而都應承擔的責任。一般認為,我國合同法上的違約責任與侵權法上的特別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即是無過錯責任原則。如在違約責任中,在違約責任發生後,非違約方只需證明違約方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即可,而不必證明其主觀上有無故意或過失。對於違約方而言,通過舉證自己無過錯來免責是徒勞的,但可以通過證明違約行為是發生在不可抗力和存在特約的免責條件下而獲得免責。同理,特別侵權人也只能通過證明法定的免責事由的存在而獲免責。
(3)公平責任
公平責任,是指雙方當事人對損害的發生均無過錯,法律又無特別規定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時,有人民法院根據公平的觀念,在考慮當事人雙方的財產狀況及其他情況的基礎上,由當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擔責任。公平責任以公平觀念作價值判斷來確定責任的歸屬,在雙方當事人對損害的發生均無過錯,法律又無特別規定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的情況下,為平衡當事人之間的財產狀況和財產損失,由當事人合理分擔損失,從這個意義上講,公平責任是道德觀念和法律意識結合的產物,是以法律來維護社會的公共道德,在更高的水準要求當事人承擔互助共濟的社會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條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
④ 民事責任除了財產類的責任以外還包括什麼
一、民事責任除了財產類的責任以外還包括什麼
1、民事責任除了財產類的責任以外還包括非財產責任,為防止或消除損害後果,使受損害的非財產權利得到恢復的民事責任,如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法律規薯備定懲罰性賠償的,應依照其規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數肆毀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
第一百八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二、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的區別是什麼
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的區別如下:
1、產生的原因不同。民事責任是平等主體間因違反民事法律規范所規定的、或當事人所約定的義務而應承擔的責任。刑事責任則是因行為人的行為違反了刑事法律規范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2、適用的法律規范不同。在處理民事責任時,適用的是民事法律規范。在處理刑事責任時,則適用相關法律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刑事法律的規定等;
3、承擔責任的形式不同。民事責任的承擔形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雹舉、賠禮道歉等。刑事責任的承擔形式為科以刑事處罰;
4、追究責任的形式不同。民事責任按照不告不理的原則,由當事人向法院起訴後再由法院判決。刑事責任則主要由國家司法機關予以立案偵查,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責任,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具體情形的,也可以由當事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⑤ 經濟法的法律責任特點
經濟法律主體的法律責任具有以下三點特徵:
1、按照承責主體的不同,可以將經濟法責任分為調控和規制主體的責任,以及接受調控和規制的主體的責任;
2、按照追究責任的目的,可以把經濟法責任分為賠償性責任和懲罰性責任;
3、依據責任的性質,還可以把經濟法責任分為經濟性責任和非經濟性責任,或稱為財產性責任和非財產性責任。
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宏觀經濟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不能簡單地認為經濟法就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存托憑證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政府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適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產品發行、交易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依照本法的原則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擾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市場秩序,損害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處理並追究法律責任。
⑥ 民事責任除了財產類的責任以外還包括什麼
根據民事責任是否具有財產內容,民事責任可以分為財產責任陪檔與非財產責任。財產責任是指由民事違法行為人承擔財產上的不利後果,使受害人得到財產上補償的民事責任,如損害賠償責任。非財產責此螞任是指為防止或消除損害後果,使受損害的非財產權利得到恢復的民事責任,如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森亂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⑦ 經濟法責任有什麼_
經濟法責任是以法律責任的部門法性質對法律責任進行分類的結果,是經濟法主體因其違反經濟法義務或者不當行使經濟法權利的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上的不利後內果。經濟法主體因實施了違反經濟法律、法規的行為而承擔的否定性法律後果以及直接基於法律的規容定而加於行為人的負擔。
⑧ 民事責任除了財產類的責任以外還包括什麼
根據民事責任是否具有財改橋產內容,民事責任可以分為財產責任與非財產責任。非財產責任是指為防止或消除損害後果,使受損害的非財產權利得到恢復的民事責任斗派,如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核銷猛;
(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
⑨ 2018年中級會計師《經濟法》重點:經濟法主體的法律責任
考友們都准備好2018年中級會計師考試了嗎?本文「2018年中級會計師《經濟法》重點:經濟法主體的法律責任」,跟著來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夠的實力,無論考什麼都不會害怕!
2018年中級會計師《經濟法》重點:經濟法主體的法律責任
經濟法主體的法律責任,是經濟法主體因實施了違反經濟法規定的行為而應承擔的法律後果。
一、經濟法責任的分類
經濟法主體的法律責任,可以依據不同的標准,作出不同的分類。
二、經濟法責任的獨立性與特殊性
(一)經濟法責任的獨立性
經濟法主體的法律責任並不是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簡單相加,而是有其獨立性。
(二)經濟法責任的特殊性
三、經濟法責任的具體類型
1.按照承責主體的不同,可以將經濟法責任分為調控和規制主體的責任,以及接受調控和規制的主體的責任。
2.按照追究責任的目的,可以把經濟法責任分為賠償性責任和懲罰毀念性責任。
3.依據責任的性質,還可以把經濟法責任分為經濟性責任和非經濟性責任,或稱為財產性責任和非財產性責任。
四、不同主體的責任差異與司法救濟
由於經濟法主體的身份和地位、行為目標和宗旨有別,各自的法律待遇、享有權利或權力的法律依據不同,相應的義務各異,因而所需承擔的違法責任也不同。
在市場規製法領域,由於規制主體的責任螞森一般是可以特定化的,因而可以通過司法途徑來追究其責任。但在宏觀纖物困調控法領域,由於調控主體的行為往往被認為屬於抽象行為等原因,要追究其責任比較困難。
五、賠償性責任與懲罰性責任
經濟法主體可能承擔的賠償性責任,主要有兩類:一類是國家賠償;另一類是超額賠償。國家賠償的主體是國家,超額賠償的主體是市場主體。
⑩ 責任承擔的非過錯性
經濟法主體的責任,責任的特殊性,有哪些責任,責任承擔的類型,行政責任,懲罰行賠償的
消費者:為了生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自然人
經濟法主體是依據經濟法而享有權利和權力,並承擔相應義務的主旨和個體。
經濟法責任的界定
經濟法責任的獨立性
經濟法責任的特殊性
1責任承擔的非過錯性,基於信息不對等和經濟外部性等現實狀況,無過錯責任或者過錯推定責任不再是個蔽或別適用
2責任追究的積極性,盡管損害結果尚未發生或者處於不確定狀態,任可以對相關的責任主體追究法律責任
3責任主體的絕對性,為了保證社會公共利益的實現,責任的承擔會呈現出一種對社會整體負責的絕對性
宏猛伍4責任內容的懲罰性,突破了民事責任的填平原則,1責任主體被施加高於補償標準的法律責任2在直接對受害人承擔賠償責任後,還面臨來自 調制 機關的處罰
經濟法責任的類型(一)調制主體的責任1調制主體間接承擔的責任2調制主體對調制受體承擔的國家賠償責任
(二)調制受體的責任1經營者對消費者承擔的責任,在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市場交易行為中,經營者可能因為不恰當履行義務和對消費者者權益造成損害承擔法律責任。2經營者對其他經營者承擔的責任:經營者與其他經營者的競爭法律關系中由於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或者限制競爭行為而造成其他經營者公平競爭權的侵害,因而要對其他經營者承擔責任。3經營者對調制主體承擔的責任:經營者作為調制受體,有 義務接受調制主體做出的國家調制,在不履行這一責任時,有可能 對調制主體 承擔法律責任
懲罰性賠責任: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該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嚴重健康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承擔人身損害賠償,並要求所受損失兩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第七章何為宏觀調控,宏觀調控法 的作用 112宏觀調控和市場規制的關系,宗旨,原則,財稅,金融計劃。軟法 122,責任制度
宏觀調控:國家 對國知爛民經濟總體活動進行調節和控制的行為
宏觀調控關系:國家對宏觀經濟運行進行調節和控制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宏觀調控的基本目標1總量均衡2結構優化3充分就業4國際收支平衡
宏觀經濟法概念:調整在國家對宏觀經濟進行調節和控制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宏觀調控法和市場規製法:同屬於經濟法,在經濟法體系中,宏觀調控法與市場規製法並列。它們分別調整的宏觀調控關系和市場規制關系雖然是不同的經濟關系,但同屬於經濟法所調整的調制關系。宏觀調控關系和市場規制關系之間在邏輯上的並列關系,並不排除它們在客觀表現上的密切聯系。宏觀調控關系和市場規制關系分別發生在經濟運行的宏觀層次和微觀層次,而經濟運行的宏觀層次和微觀層次之間又存在著千絲萬縷的密切聯系。比如在進行經濟運行研究、擬定經濟法對策時,往往需要同時從宏觀調控法、市場規製法等多個方面思考
宏觀調控法的宗旨,是指宏觀調控法所欲實現的目標。可以認為,充分實現宏觀調控法的價值,就是宏觀調控法的宗旨之所在。
宏觀調控法的原則,是宏觀調控法規范宏觀調控行為應遵循的根本准則。(1)調控法定原則,國家介入市場,調控經濟運行的行為必須要有 法律的明確授權,並受宏觀調控法實體性,程序性規范的束縛。(2)調控績效原則,國家宏觀調控行為,應以提高經濟運行的宏觀效率,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增長為目標(3)調控公平原則,國家宏觀調控行為,應當兼顧效率和公平,增進經濟資源配置在地區,產業和國民分配上的公平,(4)調控適度原則,在法律實體性和程序性的范圍內,國家宏觀調控行為應當以量化的,最佳的效率和公平狀態為目標。
宏觀調控的責任制度
(一)歸責基礎:違反宏觀調控法的法律責任,是宏觀調控主體違反宏觀調控法律義務而承擔的不利的法律後果。
(二)責任形式:財產責任,財產罰,非財產責任,政治罰,聲譽罰,資格罰,自由罰
(三)責任構成
1.責任主體只有調控主體和調控受體違反宏觀調控法,才會承擔宏觀調控法責任。調控主體和調控受體,從法律責任主體上看,都是特殊主體。調控主體是特殊主體自不待言。從調控受體方面看,並不是所有的組織和個人都是調控受體。只有成為市場主體的經營者及其代表者才可能成為調控受體,才有可能基於其違法行為承擔宏觀調控法責任。
2主觀方面調控主體和調控受體承擔宏觀調控法責任的主觀方面,既有故意,也有過失,但以過失的情形居多。3.責任客體違反宏觀調控法的行為,都會破壞市場機制、損害國家整體利益、侵害市場主體的權利、侵犯宏觀調控法所保護的宏觀經濟關系。
客觀方面調控主體和調控受體實施的違反宏觀調控法的行為,包括實體違法和程序違法,是宏觀調控法責任的客觀方面。
責任競合違反宏觀調控法的行為,在承擔宏觀調控法責任的同時,因其主體在外觀上相同,可能同時承擔違反憲法、行政法的法律責任,因而,宏觀調控法責任有時與危險責任,行政違法責任相競合。
可從經濟和法律兩方面來劃分。從經濟角度而言,財政法調整的手段主要包括預算、國債、政府采購和轉移支付等手段。財政宏觀調控的基本方法是進行需求控制,即通過改變財政收支來調節拓展閱讀_總需求,具體則是通過安排預算盈餘或預算赤字、增發國債等方式,並配合使用調控手段、產業調節政策,影響社會總需求。從法律角度而言,財政法通過財四萬億計劃政立法、執法等方式對財政關系進行調整。財政立法與執法是國家通過立法形式對財政政策予以法律認定,並對各種違反財政法規的行為,訴諸司法機關依據法律的規定予以審理和制裁,以保證財政政策目標的實現。
財政法(了解,通讀)財政職能的演變和定位,調至手段,經經濟法律132預算權的配置
預算權,預算管理權其權力主體即包括各級權力機關又包括以財政部門為主提的各級行政機關
財政的職能:財政活動起源於國家意志下的分配活動,同時兼顧公共需要。
演變1家計財政階段2中性財政階段3計劃財政階段4公共財政階段
財政法的調整手段:經濟
139國債,金邊債券流通發行和監管
國債(金邊債券)國家為了滿足財政支出的需要,以按期還本付息,,通過借款或發行有價證券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務
142政府采購重要
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准以上的貨物,工程和 服務的行為
143政府采購范圍和方式 轉移支付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的政府采購適用本法。政府集中目錄和采購限額標准依法定的許可權制定
公開招標(2)邀請招標(3)競爭性談判(4)單一來源采購(5)詢價(6)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其中,公開招標是政府采購的最主要方式。
轉移支付 :國家實行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功能 1平衡區域財政收入,實現公共服務的均等化2調節收入分配,實現社會公平 3減少地區差距 ,促進經濟均衡發展4調節產業結構。
158 商品稅168所得稅不考計算,只考概念,財產稅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