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經濟適用房幾年以後可以買賣
經濟適用房可以交易,但需購買滿5年,出售時補價差和繳出讓金等相關價款,並取得完全產,政府享有優先回購。如購房不滿5年,不允許按市價出售並不能高於購買時單價,該房只能出售給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相關政府部門。
相關說明
購買經濟適用房時,同樣要搞清分攤面積、使用面積等概念,充分考察戶型。購買時追求大面積的同時也增加房價、物業管理等費用,應更注重居室功能。在有條件進行戶型選擇時,應盡量以專業衡量標准去做選擇。現時流行的居室八大功能即包括起居、就餐、廚衛、就寢、儲藏、工作、學習以及陽台。
雖然經濟適用房的價位人們能接受,但人們不能接受的是它的位置。因為位置即代表著長期的交通。
經濟適用房項目大部分均位於城鄉結合地區。
有些經濟適用房小區到市區的公交線路和可選擇的站點又相對較少,幾年後的事至少無法讓購房者犧牲已有工作或事業。
『貳』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摘要 可以但是要具備以下條件!
『叄』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可以買賣的年限是幾年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可以買賣的年限分為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 具體時間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
①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購買人條件:沒有限制。
②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
購買人限制: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
根據《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肆』 經濟適用房是否可以買賣
一般情況下,經濟適用房不可以進行買賣。經濟適用房的優點很多,是能買的,但是因為是地理位置已經開始轉向郊區,且建造效率低等,很難有優質的資源配置,所以不是特別建議年輕人購買經濟適用房。目前在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通常分以下的兩種情況處理。例如:1、已經住滿5年的;2、還沒住滿5年的。
【法律依據】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准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伍』 經濟適用房5年以後是都可以賣嗎
經濟適用房的購買人只能享受一部分的改房屋權利,主要是缺少出售和租賃權,這種房屋只適合低收入家庭解決住處問題用的,說白點就是不用交納房錢的房屋,西青區的中北鎮和南河鎮有很多這樣的房,購買須謹慎。
至於為什麼會這樣。。。我也不太清楚,只知道是明文規定的,再具體您可以去網路查詢經濟適用房即可。
建議還是去區房管局申請限價商品房,和經濟使用房價格差不多,但是5年以後會擁有出售權和租賃權。
『陸』 經濟適用房可以自由買賣嗎
可以。
買賣規則:
不滿5年的,不能以市場價出售,而且是政府回購;
取得房產證或契稅完稅證明滿5年的,可以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同等條件下政府優先回購;
以2008年4月15日為界,之前取得房產證或契稅滿5年的經適房,上交10%的收益金,以後取得的,上交70%的土地收益金。